一位来自北非的听众在烹饪晚餐时使用了清真肉(halal meat)——这类肉是在宰杀动物时朝向麦加,并以真主(Allah)之名祈祷后所处理的。那么,基督徒是否禁止食用此类肉类?他们是否可以和穆斯林邻舍一起同桌享用?
不,不一定禁止。主要原因在于,清真这个标签似乎仅对穆斯林有意义,表明该肉品已获准食用。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当这肉摆上你的餐桌时,食用它并不等同于一种敬拜行为。”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以下的回应也都以此为基础。
基督徒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应当参考《哥林多前书》10:18–28 的教导。我们确实被禁止参与任何对假神的敬拜。正如保罗所说:“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 10:21)。但对于市场上所卖的肉,保罗则说“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林前 10:25)。
关键在于:有没有人特别指出这肉与宗教献祭有关。若没有提及,就可以吃;若有人特意指出这是献过的祭物,那就不要吃(林前 10:28)。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宾客将你们正要共享的晚餐变成了一场敬拜仪式,期待你一同参与他赋予这块肉的宗教意义,你就应当礼貌地拒绝。”
总的来说,基督徒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购买、招待或食用清真肉,理由有二:
若没有这种宗教含义,基督徒就“有自由在家中食用清真肉,也可以邀请穆斯林朋友来家中共享,或接受他们的邀请到他们家中一同用餐。因为,我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已处理过与你几乎完全相似的情形,并作出了这样的指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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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10 月 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44 问:“Should I Eat Halal Meat?”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65 页:“Can Christians eat halal m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