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婚姻可能出于多种情形。一种情况是:一个基督徒犯罪,明知对方不信,却仍选择与其结婚。[1] 另一种情况是:两位非信徒结婚,后来其中一人得救信主。[2] 还有一种情况是:两位自称是基督徒的人结婚,结果一方多年后仍坚定信主,或真正悔改归主,另一方却渐渐离弃了信仰。[3]
每对夫妻都会改变。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位妻子开始感觉,她的丈夫已经不再是基督徒了。此时,她想知道,对于“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婚姻,是否真的不能离婚?这样的命令究竟是出于神的命令,还是保罗个人的看法?因为这段经文看起来的确像是保罗自己的看法(林前 7:10、12)。
以下有四个理由,说明保罗的话语具有神的权柄:
(1) 保罗是“奉派的使徒”,奉复活的基督之名说话。
(2) 他所写的每一句话,都出于圣灵的引导(林前 7:40)。
(3) 保罗声称在伦理议题上的教导拥有神圣的权柄,教会中的先知也当顺服(林前 14:37–38)。
(4) 保罗明确区分了他所从基督教训中直接领受的内容,和那些超出主耶稣教导范围的教导。比如,“不可离婚”是主耶稣所说的,不是保罗的意见(林前 7:10–11;参可 10:11–12);但“不可与不信的配偶离婚”却是保罗说的,不是基督在世时所讲的(林前 7:12–13)。也就是说:“在前一种情形中,保罗引用的是我们在福音书中所读到的那位历史中的耶稣的明确教导;而在后一种情形中,当他论到与不信之人婚姻时,他没有引用主耶稣的教导,而是凭着使徒的身份作出判断。”因此,保罗说:“我现在是以使徒的身份,作出带着权柄的判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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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560 问:“Christian Marries Non-Christian—How Does a Church Respond?”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7年4月17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29 问:“How Do I Love My Unbelieving Spouse?”
[3] 改编自以下三篇“派博牧师答疑”文章:第 680 问:“Hope for Hard Marriages.”(发表于 2015 年 9 月 8 日);第 1690 问:“Are Non-Christian Marriages Valid in God’s Eyes?”(发表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第 1839 问:“I Want to Be Baptized—My Husband Opposes It.”(发表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4]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9 月 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680 问:“Hope for Hard Marriage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01-202 页:“Can I divorce my unbelieving sp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