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论
预定遭弃绝教义
2025-10-23
—— Richard Blaylock

定义

预定遭弃绝(Reprobation)是指在神的永恒定旨中祂预定了:(1) 有些人将被排除在蒙恩得救之人的数目之外;并且 (2) 这些人将经历祂公义的忿怒。

摘要

预定遭弃绝是奥古斯丁/改革宗的教义,即神在永恒中定旨:(1) 不对特定的一些个人施行拯救恩典;并且 (2) 将按照神圣公义的严厉标准审判他们。尽管在神学细微处仍有争论,但奥古斯丁/改革宗传统内部一致认为,神预旨某些个人要受公义的刑罚,目的是为了彰显神的公义与恩典,且这刑罚(在某些方面)是照着祂的美意。预定遭弃绝教义在圣经文本中最明确的根据是《出埃及记》叙事中法老心的刚硬,以及保罗在整个《罗马书》9 章中的论述。预定遭弃绝在逻辑上也是无条件拣选教义和神主权教义的必然推论。虽然预定遭弃绝是一个难以领悟的教义,但它却邀请基督徒顺服这位全智且慈爱的神——祂已藉着祂的话语启示,祂自己就是万物存在的最高终极。


虽然许多(或许是大多数)基督教教义都曾是激烈辩论的主题,但很少有像奥古斯丁/改革宗的预定遭弃绝教义那样引起如此多敌意。许多改革宗传统的神学家将上述教义的两个维度更精确地描述为消极维度(或称“任凭”,preterition)和积极维度(或称“预定定罪”,predamnation)。这里的“消极”和“积极”并非道德术语,而是指神是否主动行动。一方面,消极术语“任凭”是指神永恒的预旨,即不对特定个人施行拯救恩典。大多数改革宗思想家认为,这一维度的预旨并不考虑神所预见的善行或人的功德;相反,神完全基于祂的意志选择祂要“越过”哪些人。另一方面,积极术语“预定定罪”是指祂永恒的决定,即按神圣公义的严厉标准对待未受拣选之人。有些人认为预定定罪取决于预定遭弃绝者实际的罪;然而,另一些人认为积极的预定遭弃绝指在永恒的过去所做的无条件决定,即按公义的严厉标准对待某些人。因此,预定定罪本身无条件,而遭预定遭弃绝者在时间中被定罪则基于他们实际的罪。

显而易见,奥古斯丁/改革宗传统内部仍有一些分歧,主要涉及神学细微处的差别。然而,这一神学中的所有人都一致认为,神确实预定了某些个人因他们的罪要接受公义的刑罚。此外,他们都一致相信,预定遭弃绝(或至少其某些维度)并非基于所预见的罪,而完全基于神的美意,目的是向遭预定遭弃绝者彰显祂的公义,并向选民彰显祂的恩典。

预定遭弃绝这一教义在教会内部并未获得普遍接受,这不足为奇。事实上,有些人甚至谴责这一教义,理由是预定遭弃绝使神变得比魔鬼更坏,并使人沦为傀儡。遗憾的是,那些发表如此激烈言论的人所批评的往往是一种对预定遭弃绝漫画式的歪曲,而非这个教义本身。此外,反对者往往诉诸情感,而非解经或神学论证。最终,预定遭弃绝教义值得接受,是因为:(1) 它是圣经明确的教导;(2) 它是其它圣经教义隐含的推论;且 (3) 它促进基督徒的成圣。

预定遭弃绝教义的圣经根据

开始考察预定遭弃绝的圣经根据时,我们必须认识到,预定遭弃绝是旧约和新约中都能看到的一种更常见现象。旧约和新约反复描述神有意影响人趋向恶,目的是要定他们的罪。可以把这样的影响称为“神的弃绝”(divine reprobating activity,简称 DRA)。有时把“神的弃绝”描述为神对人类罪恶的公义回应(例士 2:1-5,9:23-24;撒上 2:22-25;王上 22:13-23;诗 81:11-12;赛 6:8-13)。然而,圣经并不总把神的弃绝作为描绘为一种报应行为;相反,可能把“神的弃绝”描绘为神为了实现某种非报应性目的而选择的手段。这类“神的弃绝作为”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法老的心刚硬(出 3-14)。

预定遭弃绝:《出埃及记》叙事

尽管有些学者主张神使法老的心刚硬是对法老自我刚硬的回应,但《出埃及记》的文本并不是这样描绘的。出埃及的故事中没有任何地方说明,神是在法老先前的任何行为、选择或态度驱使下才使法老的心刚硬。相反,摩西反复声明,神使法老的心刚硬是显明祂自己荣耀与权能的手段(出 7:1-5,9:16,10:1-2,11:9,14:4,14:7-18)。此外,叙事采用了多种技巧来表明法老的行为取决于主,而不是相反。例如,甚至在摩西遇到法老之前,主就宣告祂有意让这位埃及君王的心刚硬,好使他不放以色列人走(出 4:21;参 3:19)。随后,尽管摩西承认法老自身对其刚硬的状态负有责任,但他坚持认为,这位君王性情的恶化符合神事先关于祂确实会使他心刚硬的宣告(出 7:13,7:22,8:11,8:15,9:12,9:35)。结合文本其它线索,这些陈述表明神使法老的心刚硬并非在回应法老的行为或选择;相反,神“兴起”法老在历史舞台上(出 9:16;参罗 9:17),正是为了刚硬他以彰显祂的荣耀。

预定遭弃绝:《罗马书》9 章

一旦人们认识到出埃及故事中有着非报应性的“神的弃绝”,就会开始在圣经的其它地方看到它同样存在(申 2:30,29:3;书 11:20;诗 92:7,105:25;箴 16:4,22:14;太 11:25;约 12:37-40;罗 9:22-23;彼前 2:7-8;启 17:15-17)。此外,一些经文教导非报应性的“神的弃绝”是以永恒的定罪为目标。在这方面最关键的文本是《罗马书》9 章。《罗马书》9 章 1-6 节表明保罗心中所想的是永恒之事:他所关切的是要证明神的话语依然真实,尽管他的大多数同胞都面临着永恒的定罪。使徒论证其观点的方式是表明旧约启示了神始终在蒙应许的儿女和那些仅仅是亚伯拉罕肉身后裔的人之间做出区别(罗 9:7-9)。此外,保罗观察到,前者与后者的区别从不基于人的功德;相反,这种区分始终取决于神拣选的旨意(罗 9:11-13)。虽然到了这一步已经可以据此建立预定遭弃绝教义了,但保罗通过回应针对他教导的典型反对意见,又为教会提供了更多关于永恒预旨的证据。他驳斥第一个反对意见(即无条件拣选将使神不公义)的方式是表明旧约确认了神的主权(罗 9:14-18,参出 33:19)。据此,他证明了他所设想的反对者不仅在反对保罗的观点;实际上,他也拒绝了旧约关于神属性的教导。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并未通过软化立场来回应反对意见;相反,他将教导建立在神的自我启示之上(罗 9:15),并再次确认救恩最终不取决于人的意志或努力,而取决于向人发怜悯的神(罗 9:16)。此外,通过提到神对待法老的方式,保罗观察到旧约也断言神有权且愿意为了祂的荣耀而刚硬祂所愿意刚硬之人的心(罗 9:17-18)。

保罗随后转向第二个反对意见:如果他的教导是真的,神是否有权定任何人的罪(罗 9:19)?保罗的回应是责备人的骄傲(罗 9:20)并诉诸神作为创造者的主权(罗 9:21-23)。使徒将神比作陶匠,指出神有权从同一团泥中拿出一些做贵重的器皿,也做卑贱的器皿(罗 9:21)。这一诠释看起来是为了教导,神有特权创造某些人承受恩典,创造另一些人承受愤怒,虽然他们的内在品质并无天生的区别。随后他问道神现今为何容忍那些祂已预备要遭毁灭之人:主这样做是为了显明祂的忿怒和权能,好叫那些蒙怜悯的器皿能享受到祂丰盛的荣耀(罗 9:22-23)。因此,《罗马书》9 章成为圣经见证预定遭弃绝教义的首要但并非唯一的例子(另见约 17:12;彼前 2:7-8;犹 4)。

预定遭弃绝作为逻辑必然性的推论教义

预定遭弃绝教义也隐含在相关的圣经教义中。首先,预定遭弃绝是无条件拣选教义在逻辑上的要求(参太 11:27,13:11,22:14;约 6:37,6:44,6:65,13:8,17:1-9;徒 13:48;罗 8:28-30,9:6-23;林前 1:27-31;弗 1:3-4;帖前 4-5;帖后 2:13;彼前 1:1-4)。虽然改革宗神学家提出了拣选与预定遭弃绝之间的重要区别,但许多人正确地观察到,拣选的存在在逻辑上就意味着弃绝的存在。既然一个人的救恩取决于神无条件的拣选,并且既然并非人人都能得救,那么必然的结论就应该是:神主动将某些人排除在祂拯救决定之外。预定遭弃绝教义的反对者试图辩称,神选择拯救某些人并不要求祂选择弃绝另一些人;然而,这种表述在逻辑上看起来站立不稳(更不用说它忽略了明确的圣经教导;参约 17:12;罗 9:22-23;彼前 2:7-8;犹 4)。此外,“单一预定论”要求基督徒设想非选民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神意志之外;事实上,这个立场暗示未得救者的命运是某种意料之外的困局,无法完全按神的意愿来处理。这样的描绘公然违背圣经,且与我们天上的君王不匹配。

圣经关于神主权的教导也隐含了预定遭弃绝教义。圣经确认神是全地的王(例如诗 10:16,24:7-10,29:10,47:2,47:6-7,95:3,98:6)。祂理所当然地坐在统治万有的宝座上,因为祂是万物的创造者(创 1:1;启 4:9-11)。祂的统治包括细致且不受限地掌管所有事情(诗 115:1-3,135:6;但 4:34-35;弗 1:11)。它延伸到偶然之事与灾难(箴 16:33;赛 45:6-7),延伸到生与死(申 32:39;撒上 2:6;徒 17:25;雅 4:15),延伸到自然与超自然(撒上 18:10;王上 22:19-23;约 1:12,2:6;诗 104:10-30,105:16;太 6:26-30,10:29)。它延伸到个人与国家(出 9:16;申 4:19,32:8;箴 16:9;赛 10:5-11;耶 1:5;徒 17:26),延伸到过去与未来(赛 41:22-23,44:7-8,46:5-10;徒 17:26)。它甚至延伸到人的自由选择,无论是为了善还是为了恶(创 45:4-8,20:6;50:20;出 4:21;撒上 2:25;撒下 24:1;赛 63:17;徒 2:23,4:27-28;腓 2:12-13;帖后 1:11;提后 2:24-26)。对神主权如此浩大的描述,看起来也就要求接受或拒绝基督的决定最终取决于神自己的意志。因此,新约事实上确实教导了这一点,这也就不足为奇了(约 6:37,6:44,6:64-65,10:1-5,10:26-30,12:37-41;徒 13:48,16:14;林前 1:30;腓 1:29-30;弗 2:8-10;帖后 2:9-12)。

预定遭弃绝在成圣中的作用

认识到这一教义在成圣方面的益处也很重要。首先,预定遭弃绝教义培养谦卑和敬畏耶和华的心。对神永恒预旨的认知独特地提醒我们,人类的存在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神的荣耀(罗 11:36 ,西 1:16)。在一个日益视自我为神的文化中,预定遭弃绝教义有助于唤醒我们,好来认识事物的真实状态。其次,预定遭弃绝鼓励对神话语的彻底顺服。通过呼召我们相信一条如此令人敬畏、如此违反直觉、且如此违背我们以人为中心之本能的教义,那些教导预定遭弃绝的圣经段落训练我们将心思意念完全置于神话语的权威之下。

这一切并不意味着预定遭弃绝教义容易领悟。事实上,教会历史上许多人在理解预定遭弃绝教义如何与圣经关于神的公义、人的自由以及神向万民宣扬福音的命令并存时都遇到了困难。几个世纪以来的神学家们一直在苦苦思考这些问题,好用一种与圣经其它真理相一致的方式来定义预定遭弃绝论。因此,改革宗的预定遭弃绝教义确认了:(1) 其消极维度与积极维度的区别;(2) 拣选与预定遭弃绝之间的非对称性;(3) 预定定罪与定罪的区别;(4) 神对第二因的维护;(5) 对人类自由意志相容论的理解;以及 (6) 对手段与目的的双重预定。

进一步阅读

早期和中世纪教会中的预定遭弃绝论

宗教改革与改革后时期的预定遭弃绝论

近代的预定遭弃绝论及相关问题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Doctrine of Reprobation.

Richard Blaylock(理查德·布雷洛克)是肯塔基州路易维尔(Louisville)美南浸信会神学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圣经神学专业的博士候选人。
标签
圣经
拣选
弃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