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为了与他人结婚而考虑离婚的男女,耶稣的警告既直接又严厉:你是在打算犯奸淫。不要这样做(太 5:32;可 10:11–12)[1]。
然而,现实中许多基督徒已经离婚并再婚(且前配偶仍在世)。那么现在,这第二段婚姻是否合法呢?
按耶稣的教导,再婚夫妻的处境十分复杂(路 16:18)。耶稣两次称再婚为奸淫(μοιχεύω),又两次称再婚为婚姻(γαμέω)。“不可回避的是,耶稣用‘结婚’一词来描述不该发生的事。但它确实发生了。”而一旦发生,“它依然是真实存在的婚姻”——一段“真实的婚姻”[2]。类似地,耶稣指出,井边的妇人曾有五个丈夫,并将他们与她如今同居的、并非丈夫的男子区分开来(约 4:17–18)。
因此,虽然第二段婚姻是“一种奸淫的行为”,但耶稣仍称其为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盟约忠诚之事”。对于处在这种“不该发生”的再婚中的夫妻,当悔改,并“将你们的结合分别为圣”。藉着基督的宝血,这段新的婚姻可以成为圣洁[3]。不过,“在这段关系通过悔改与赦免重新奉献给神之前,它仍是一段不圣洁的关系,涉及不圣洁的性行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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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20 问:“Divorce, Remarriage, and Honoring God.”
[2] 改编自发表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690 问:“Are Non-Christian Marriages Valid in God’s Eyes?”
[3] 改编自发表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343 问:“Should a Gay Couple, Once Converted, Stay ‘Married’?”
[4]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20 问:“Divorce, Remarriage, and Honoring God.”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02-203 页:“Is my second marriage illegitim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