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与家庭
我的第二次婚姻是不合法的吗?
2025-09-10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对于那些为了与他人结婚而考虑离婚的男女,耶稣的警告既直接又严厉:你是在打算犯奸淫。不要这样做(太 5:32;可 10:11–12)[1]。

然而,现实中许多基督徒已经离婚并再婚(且前配偶仍在世)。那么现在,这第二段婚姻是否合法呢?

按耶稣的教导,再婚夫妻的处境十分复杂(路 16:18)。耶稣两次称再婚为奸淫μοιχεύω),又两次称再婚为婚姻γαμέω)。“不可回避的是,耶稣用‘结婚’一词来描述不该发生的事。但它确实发生了。”而一旦发生,“它依然是真实存在的婚姻”——一段“真实的婚姻”[2]。类似地,耶稣指出,井边的妇人曾有五个丈夫,并将他们与她如今同居的、并非丈夫的男子区分开来(约 4:17–18)。

因此,虽然第二段婚姻是“一种奸淫的行为”,但耶稣仍称其为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盟约忠诚之事”。对于处在这种“不该发生”的再婚中的夫妻,当悔改,并“将你们的结合分别为圣”。藉着基督的宝血,这段新的婚姻可以成为圣洁[3]。不过,“在这段关系通过悔改与赦免重新奉献给神之前,它仍是一段不圣洁的关系,涉及不圣洁的性行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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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20 问:“Divorce, Remarriage, and Honoring God.”

[2] 改编自发表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690 问:“Are Non-Christian Marriages Valid in God’s Eyes?”

[3] 改编自发表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343 问:“Should a Gay Couple, Once Converted, Stay ‘Married’?”

[4]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20 问:“Divorce, Remarriage, and Honoring God.”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02-203 页:“Is my second marriage illegitimate?”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Tony Reinke(托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资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机改变你的12种方式》(暂译,2017年出版),《约翰·牛顿论基督徒生活》(暂译,2015年出版)和《点燃!基督徒读书指南》(暂译,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与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都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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