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恋爱的这条河流已然奔向婚姻的方向,彼此的意图也明确朝向结婚——为什么还要将性留到婚后呢?这个问题最初由一对恋爱中的情侣提出,后来也出现在一对订婚情侣的询问中。首先,一位男友写信说,他的女友向他提出了类似的逻辑。
派博牧师直言不讳地回应:“如果她不认为婚前性行为是罪,那你遇见的就是个无知又愚蠢的姑娘……如果她确实认为这是罪,却仍愿意与你发生性关系,那她就是一个极度自私,甚至是残忍的女孩。她不仅甘愿自己犯罪、置自己的灵魂于危险之中,还想将你一同拖入床上,更拖入地狱,使你的灵魂也陷于危险。”不要随从那诱惑人的淫妇(箴 7:21)。
“我们之所以守贞到婚后,正因为性原本是自然、正常、美好的——我们要守住它原有的样貌。我们不愿让它变得寻常、污秽、操控人心、病态、廉价;我们愿它依然珍贵、私密、纯洁、神圣。你不会为野草围起篱笆。你只会为花园设下围栏。”等候到新婚之夜才欢爱,并不会让性变得“不自然——反而是这份等候,使它变得无价”。[1]
之后,一对订婚情侣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既然已经定下婚期,为什么还要等?这种逻辑是一种属肉体的“世俗实用主义”,仿佛只要“打算结婚,就等同于已经结婚。但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婚姻的结合,在婚礼誓言中得以神圣和庄严地确立(可 10:9)。“那是一种决定性的盟约誓言的缔结,是永久的——‘无论顺境逆境’,‘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这不是睡在一起六个月后再顺带加上的几句空话。”我们从马利亚怀孕带来的尴尬处境也可以看出这一点,那件事清楚表明了:“即便你们已经订婚,若想照着神的心意生活,就不会同居。”
这不仅是旧约的教导,新约也一样强调这一点(太 1:18–22)。保罗针对情侣之间性欲的“解决办法”,不是订婚,不是彼此相爱,而是结婚(林前 7:2)。
那么,神设立性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按神的设计,性是婚姻中神圣盟约的终极实现。所有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是对神创造的亵渎。”因此,一个敬虔的订婚情侣“会以每一次在婚前持守节制的操练,来尊荣这件事的珍贵、美丽与意义,并将其视为婚姻中盟约承诺的圆满完成。”[2]
若一对正朝婚姻前进的情侣却陷在罪中,他们应当立即停止同居与同住,并且为彼此所犯的罪悔改;然后,如果他们明智的话,可以带着敬畏与哀痛的心继续他们的婚礼计划。若这对情侣“意识到自己所做的错,真诚悔改,并结出圣洁的果子,向众人显明他们生命中耶稣的主权,那么,只要其他方面也都妥当,我会支持他们继续筹备婚礼。”
但如果他们不愿停止犯罪、不愿悔改呢?“那我不会为他们主持婚礼。若他们是我教会的成员,我也会因他们这种故意犯罪对他们施以教会纪律。”[3]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6 章 18–20 节中,提出了五个互相关联的论点,说明为什么婚前当持守贞洁:
这个逻辑是伦理生活中的一个典范。若我们未曾认真默想保罗的论证,就更容易在诱惑面前随波逐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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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45 问:“Why Save Sex for Marriage?”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80 问: “Our Wedding Date Is Set—Why Not Have Sex Now?”
[3]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365 问:“Will You Marry a Couple Already Living Together?”
[4]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00 问:“Can We Overthink the Christian Life?”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52-154 页:“If our relationship is moving toward marriage, why wa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