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每天打三个小时游戏的玩家说,他“戒不掉”对娱乐的“上瘾”。
但这种说法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当你把这个习惯称为上瘾,可能就是在给自己找借口。无论你认为上瘾是什么意思,它很可能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当你每天反复浪费三个小时的宝贵生命在电子游戏上,这并不是你不能戒掉的事。”
我们可以用两个例子来重新理解这个问题:
(1)负面动机。“如果你正玩着游戏,一个人走过来,点燃一个喷火枪,对你说:‘如果你不停止打这个游戏,我就用这喷火枪烧瞎你的眼睛’,你会立刻停下来——没错,立刻就停。说你停不下来是荒谬的。你完全可以停下来。”
(2)正面激励。“如果一个人带着一百万美元现金走到你面前,告诉你这些钱他可以随意赠予任何人,只要你愿意停止玩这个游戏,他就把全部现金送给你,你若说‘我还是不会停’,那就太荒谬了。你当然会停!你不是被这个游戏捆绑的奴隶。你完全可以停手,可以转身离开它。我向你保证。面对喷火枪,或口袋里揣着一百万美元,要停下来简直轻而易举。”
所以,在巨大的威胁或丰厚的激励之下,你完全可以戒掉每天三个小时的游戏习惯。无论是哪种方式,不要容我们里面肉体的私欲作王(罗 6:12)。
对这位来信的读者——也许这些话让你觉得受到打击,“我想让他看见,其实是电子游戏那些廉价的享乐正在狠狠地打败他。这些毫无意义、品质低劣、浪费生命的游戏正在欺骗他、击垮他,使他沦为它们的奴仆。”所以要挖掉你的眼,砍下你的手(太 5:29)。
“意思就是,把那些令你沉迷、使你成为奴隶的应用程序全部清除干净。从你的手机里彻底删除它们,彻底删除!我相信,剜出你的眼睛对我们今天的电子设备同样适用。要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23 所说的那样宣告:‘我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我是主耶稣的宝血重价买来的。我不会再作任何人的奴仆。耶稣是我的主!’然后,远离游戏,领受耶稣赐下的百万美元礼物。不,不对——这比喻太低估了。应当说:这是数十亿、数百亿、甚至数千亿美元都买不来的奖赏!胜过世上一切珍宝!”[1]
事实上,同样的逻辑——用充分的警告或丰盛的奖赏来胜过罪——也适用于对抗情欲和色情的争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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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314 问: “How Do I Break My Entertainment Addiction?”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530 问:“The Real Cost of Pornography.”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97-298 页:“How do I break my addiction to ga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