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爱是神里面恩慈的性情或心中的趋向,促使祂把物质和属灵益处赐给按照祂的形象受造之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恩典同义),这一切益处中最伟大的便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将自己白白地赐给祂所创造的。
神的爱是神里面恩慈的性情或心中的趋向,促使祂把物质和属灵益处赐给按照祂的形象受造之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恩典同义)。我们在圣子身上能最清楚地看到神的爱,神通过祂的儿子赐给了我们那最令人着迷、最美丽、最能带来永恒满足的体验,就是认识和享受神自己。虽然我们至少可以从五个不同的方面来讨论神的爱,但这是在特定的、救赎形式中的、神主权的爱。神对祂子民的这永恒之爱确保了圣徒蒙收纳进入神的家,天父将慈爱地管教祂的儿女,以及基督徒生活中有爱之灵的同在。
在我们理直气壮地说出的关于神的所有陈述中,也许最根基性的真理就是:神就是爱。爱不仅只是来自于神,爱不仅只是祂的作为。约翰清楚地指出:“神就是爱”(约壹 4:8)。卡尔·亨利(Carl F. H. Henry)正确地指出,“爱对于神而言并非相机而动或无关紧要之事;它是关于神本性的重要启示,是一种根基性的、永恒的完美。祂的爱,就像祂别的一切属性一样,在祂具体的行动和关系中反映了祂之一切所是”(见卡尔·亨利 [Carl F. H. Henry], God, Revelation and Authority, Volume VI: God Who Stands and Stays,341 页)。但可悲的是,“爱”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是最不为人理解且遭受最广泛滥用的一个概念,甚至在教会中也如此。那么,说“神就是爱”,这意味着什么呢?
神的爱是神里面恩慈的性情或心中的趋向,促使祂把物质和属灵益处赐给按照祂的形象受造之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恩典同义)。这一切益处中最伟大的便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将自己无私地赐给祂的创造物。爱的最高表现形式是,施爱者不惜付出巨大的个人代价,也要给予或带给蒙爱之人那最迷人、最美丽、最让人永恒满足的体验。当然,这体验就是对神本身的认识和享受。因此,当耶稣祈求天父荣耀祂,好让祂反过来也荣耀天父时,祂就是在表明祂对我们的爱(约 17:1)。祂祈求天父赐给我们这样的经历,唯有这经历才能永远满足我们的灵魂,远远超越其它任何礼物、景象或经历。目睹、品味神的荣耀和威严并以此为满足,是神为我们成就的最有爱的事。
卡森(D. A. Carson)指出了圣经中谈论神爱的五种不同方式(见卡森:“On Distorting the Love of God”)。首先是天父对圣子的独特之爱(约 3:35,5:20)和圣子对天父的独特之爱(约 14:31)。其次是神对所有受造物的护理之爱。虽然圣经很少以这种方式用“爱”这个词本身,但这个世界是一位充满了爱的造物主之工作这一事实无法忽略(见创 1:4、10、12、18、21、25、31 中对神所造之物“是好的”之宣告)。第三是神对堕落世界的拯救之爱(约 3:16)。第四,神对祂选民独特、有效的拣选之爱。选民可以是以色列国,也可以是教会,还可以是特定的个人(特别见申 7:7-8,10:14-15;弗 5:25;约壹 3:1)。最后,圣经经常提到神对自己百姓的爱是暂时或有条件的。卡森指出,圣经说经历到神的爱以顺服和敬畏神为条件。这并非指使我们能与神建立救赎关系的爱,而是指我们有能力感受和享受神的爱(犹 21;约 15:9-10;诗 103:9-18)。
爱是恩典
我们在此重点关注的是神爱的第四种表现形式,即祂对祂选民——神所爱之人——的爱。我们必须记住,神所有的受造物并非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或完全相等的程度接受和经历祂的爱,因此我们在谈论神的爱时不能不加以区分。根据圣经以及我们的经验,我们似乎不可避免地要区分在普遍恩典中彰显的神之爱和在特殊恩典中彰显的神之爱。
在普遍恩典中彰显的神之爱是神作为创造者的爱,包括护理中的恩慈、怜悯和长久忍耐。它是一种无差别的普世之爱,虽然尚不足以构成救恩,但会赐下各样物质和属灵上的益处。选民和非选民都能接受和体验到这爱(见太 5:43-48;路 6:27-38)。
在特殊恩典中彰显的神之爱是作为救主的神之爱,它包括了救恩、有效的重生恩典和不会失落的永生。这是一种做出了区分的特殊之爱,引导蒙爱之人在基督里接受永生的恩典。只有选民才能接受和经历。
因此,与恩典一样,神的救赎之爱也是人原本不配的。神对罪人的爱使他们得救,这是他们的罪无法阻拦的。神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爱了我们,这正是为了以最伟大的方式彰显祂爱的荣耀。就在我们还“软弱”(或无能为力)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了(罗 5:6)。事实上,“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 5:8)。神慈爱地救赎罪人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神自己!
爱与基督之死
因此,神的爱是基督赎罪之工的源泉或原因。神并不是因为基督为他们死了才爱他们;基督为他们死是因为神先爱了他们。我们不应该认为救主的死在人身上恢复了某种东西,我们因而有可能能赢得或赚取神的爱。基督的牺牲并没有催生神的爱,就好像唯有通过祂受难,那位从前严厉、不情不愿的上帝才能给出爱。恰恰相反,神的爱促使基督受死,并在其中极大无比地彰显了神的爱。总之,神的救赎之爱是给予。“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 3:16a)。同样,正如保罗所说,“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 2:20b;另见弗 5:1-2、25;约壹 4:9-10)。
出于主权的爱
神的救赎之爱也出自祂的主权。约翰·慕理(John Murray)这样解释:
的确,神就是爱。爱并非外在附加之物,不是神选择是或不是的。祂就是爱,因此祂就必然、内在且永恒地是爱。就如同神是个灵,神是光一样,祂也是爱。然而,拣选之爱的本质是要承认,对神必然且永恒所是之爱而言,祂毫无必要把赎回和收养之爱放在这些完全不讨喜且应下地狱的人身上。祂拣选一群人成为神的后嗣,与基督同为后嗣,这出于祂的自由以及主权的美意,这美意源自祂自身深处的恩慈。这完全发自于祂自己,且是祂作为“自有永有者”所特有的决定(见《再思救赎奇恩》 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第 10 页)。
因此,说爱出自神的主权,就是说它会有所区别。根据救赎之爱的定义,它只赐给那些真正得救之人(即选民),也只有那些真正得救之人(即选民)才能经历它。尽管在某种意义上,神肯定也爱非选民,但祂并非以救赎的方式爱他们。如果祂爱他们,他们肯定会得救赎。神爱他们,但并不是救赎性的,否则他们就肯定能得救。综上所述,神永恒的、拣选之爱不是普遍的爱,而是特殊的爱。
爱与收纳
神的爱是我们蒙收纳为儿子的原因。神“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 1:5a;参约一 3:1)。称神这样的爱为“大爱”是恰如其分的。正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弗 2:4b),神才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说这是大爱,因为它永不枯竭,它的深度永难测透,它的目的永远不会因人的罪而受挫(弗 2:4-5)。
永恒的爱
神救赎的爱是永恒的。神在“创立世界以先”(弗 1:4-5)就将救赎之爱放在我们身上,并预定我们作祂的儿子(参帖后 2:13)。查尔斯·司布真描述了这永恒的爱:
起初,这个伟大的宇宙尚未酝酿在神心中的思想,如同孕育在橡果中尚未出生的森林;在回声唤醒孤寂之前;在山峦出现之前;在电光划破天空之前,神就爱祂所拣选的受造物。在任何受造物出现之前,在天使的翅膀扇动以太(ether,设想中的一种遍布宇宙的介质,用于传播电磁波,后被证实并不存在——译注)之前,当太空本身尚不存在时,在除了神之外什么都没有时——在那时,在独独只有神存在之时,在那深沉的宁静和深邃中,祂的内心就为祂对所拣选之人的爱而感动。他们的名字写在祂的心上,从此他们成为祂灵魂的至爱。耶稣在创世以前就爱祂的子民——甚至从亘古就爱他们!当祂用恩典呼召我时,祂对我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见 Autobiography: Volume 1,167 页,中译参《司布真传》华夏出版社)
这爱不仅在概念上是永恒的,在目的上也不改变。“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什么都不能!使徒保罗能说出这样满怀信心的盼望,不为别的只因为神在基督里对我们的爱。因为当我们还作祂仇敌的时候,祂就爱了我们,祂差遣祂的儿子表明了祂的爱,所以现在我们祂的朋友,祂对我们的爱不可动摇(见罗 5:8-11)。巴刻(J. I. Packer)很好地总结了这种神圣之爱的永恒性和不变性:
知道我的造物主从亘古就预见到我的罪,爱我并且决心拯救我,哪怕要在髑髅地付上代价;知道远在亘古就预定了神子作我的救赎主,祂在爱中会为我道成肉身,为我而死,现在活着为我代求,有一天祂会亲自来接我回家;认识“爱我,为我舍己”的主,通过祂的使者向我“来传和平的福音”,用祂的圣灵使我从属灵的死亡中复活,与祂联合,与祂相交,祂还应许会紧紧抓住我,永远不放弃我——这些知识带给我无尽的感激和喜乐(见 “The Love of God: Universal and Particular,”载于 Celebrating the Saving Work of God: The Collected Shorter Writings of J. I. Packer,1:158-59)。
爱是管教
我们的天父使人成圣的管教,与祂所赐予的永生一样,都出自神圣之爱:“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 12:5b-6)。这些话是对希伯来基督徒说的,他们误以为不受苦难才是神特别眷顾的标志,因此,苦难和逼迫是神不喜悦的表现。恰恰相反,苦难非但不是神愤怒或拒绝我们的证据,反倒是祂慈父之爱的证据。菲利普·休斯(Philip Hughes)写道,“管教不是严厉无情之父的标志,而是深切关怀儿子福祉之父的标志”。(见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第 528 页)。
神的爱与基督徒生活
神对祂子民永恒且不变之爱远不仅只确保了疏离的罪人能够达成和解。神对我们的爱也使我们能够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壹 4:12;另见约壹 2:5)
最后,神对祂子民的爱并不只是所宣扬的教义,而是神心中那祂想让我们经历的、活力四射的情感。因此,保罗祷告说“愿主引导你们的心,叫你们爱神,并学基督的忍耐”(帖后 3:5)。我们若要经历蒙天父所爱的滋味,天父自己就必须(也必将)采取行动,清除一切障碍,扫除一切拦阻这难以言喻之体验的因素。
神对我们的爱已经由“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 5:5)了。保罗热情洋溢的语言表明了神恩赐的慷慨无私。正如查尔斯·霍奇(Charles Hodge)所说的(引用《腓立比书》),神的爱“不是像露珠一样滴落在我们身上,而是像溪流一样贯穿整个心灵,用对祂同在和恩惠的意识充满我们的心灵”(见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罗马书注释》,210 页)。神希望祂一浪又一浪的父爱漫溢在我们的心灵中。这就是为什么保罗会祷告,让我们“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 3:18-19a)。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Love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