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神的属性
2025-08-03
—— Richard Lints

定义

神的属性(Attributes)是圣经向我们揭示的神的性情特征。

摘要

本文思考了神的性情特征,神的性情特征按照经典方法分为可传递(communicable)的性情和不可传递(incommunicable)的性情两种,即在人身上有显著反映的性情和在人身上几乎没有反映的性情。本文特别思考了近期对神不可传递属性的两个批评。文章最后一部分探讨了圣经中的主题主线,关注神在救赎历史中的核心行动:神的荣耀、神的圣洁、神的主权以及神的爱。


导言:可传递和不可传递属性

神的属性是圣经向我们所揭示的上帝性情。神圣的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奥秘与神具有位格以及祂的所有行动都体现了祂的性情中这些真理密不可分。只要我们是通过并依赖整本圣经所描述的神之言语和行为来认识神的,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神拥有某些性情或属性。圣经作者带着非常谦卑的态度给出了这些描述,他们意识到作为造物主之神与作为受造物之我们中间的差距无可估量。然而,我们仍能满怀信心地接受这些描述,因为神选择了以我们能够理解的方式在圣经中向我们揭示祂的身份和旨意。

在整本旧约中,神的名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线索认识神的性情。这些名字通常既象征着神的祂者性(transcendence,超越性),也象征着神与人相近(immanence,同在性)。人们可以通过神的名认识祂,但祂的名又与其它事物的名字不同。神的性情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体现。

因为这样的区别,改革宗神学通常将神的属性分为可传递的和不可传递的。神的某些性情或属性更容易为人所理解,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为神和人类所共有。神还有其它一些性情或属性,由于独属于神,所以不容易为人所理解。例如,神的怜悯是一种可传递的属性,因为它是一个与人类的怜悯相类似的特性,尽管相比之下人的怜悯在某种意义上比神的怜悯更苍白。另一方面,神的不变性(即神永不改变)就是不为人类所共有的特性。人总是在变化。神不会改变。在这方面,人们大多通过神与人之间的差异来了解神不可传递的属性。

不可传递的属性试图解释神在哪些方面与祂所创造的世界不同。神从根本上不同于祂所创造的人。神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祂的动机也从不割裂。神和祂造物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在任何事情上,受造物都依赖于神,但在任何情况下,神都不依赖于祂的造物。

对不可传递性的批评

一直以来,有一小部分人反对把神的任何特性描述为不可传递的,他们认为这意味推测是了解这些属性的唯一途径。这种批评所依据的假设是,如果神的某项属性确实是不可传递的,那么它就无法为人类所反映或理解。因此,提出这些属性的唯一方法就是推测(批评者如是说)。然而,圣经作为神真实的话语,用我们可以理解的方式向我们传递了在哪些方面神像我们以及在哪些方面神不像我们。圣经,而非猜测,是区分神与其造物在哪些方面相似或截然不同的来源。

在当今时代,一个传承已久的不可传递属性——神的不动情性(impassibility,即神没有任何情感波动、祂不受苦。)受到了很多批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错误地认为)不受苦就意味着没有情感——无论是欢欣还是哀伤。然而(批评者这样说),神常常为祂创造秩序之美好而欢欣,也为祂所造生物之堕落而哀伤,因此(批评者这样说),神不可能不动情。针对这些批评,应该说历代教会并没有把神的不动情理解为神没有情感,而只是认为神在祂的神性中不受苦。

神的可传递属性提醒人们,神与世人不同,但神创造了人类来反映祂的某些属性。正如圣经开篇提醒我们的那样(创 1:26-27),人类反映了神的“形象”。神在祂创造的人身上打上了许多祂自己本性的印记。我们可以与神建立关系,因为神有位格,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我们是有人格(或译为位格)的存在。我们爱的能力是神炽烈之爱的(微弱)反映。我们只了解一部分,而神了解一切。人类的伦理本性来源于在各方面都完美无暇的神。人的所有这些特征都与神的性情相关。

圣经中神属性的主题线索

虽然“可传递”与“不可传递”的区分有助于我们了解人在哪些方面像神,在哪些方面不像神,但它并不能完全反映神在圣经中彰显自己的方式。纵观圣经,对神最突出的描述集中在祂的荣耀、圣洁、掌权和爱——这些描述并非着笔于神与人的相似或不同之处,而是重点描述了神在救赎历史中的作为所体现出的祂之本性。这些描述通过反复强调神刚强有力的行事方式,彰显了神的性情,并为我们记录在圣经中。

神的荣耀是指神之为神的彰显。荣耀与其说是神的一个属性,不如说是圣经中神所做一切的内在动力。它是神所有行为所追求的目标。它是所有来到神面前之人的主要经历。人对荣耀的体验是灿烂的光芒、压倒一切的伟大、无限的壮观以及无法形容的喜悦和惧怕。圣经中处处闪耀着神荣耀的光辉:在与摩西相遇的燃烧荆棘中(出 3),在以西结看到的宝座前(结 1),以及在耶稣降临时——并以此为巅峰(路 3)。

神的圣洁既反映了神在伦理上的纯洁,也反映了堕落世界在伦理上与祂有着绝对的差距。神是一切伦理的基础。神的本性是绝对善良、纯洁、公义和公正。但神的圣洁转化为人行为的常规标准在很多时候并不容易。祂的圣洁往往是难以理解的奥秘。人所体验到的神之圣洁是危险的、压倒性的。在“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 6;启 4)的三声高呼中,圣洁是唯一的形容词。圣经中最大的一个反语是,在旧约中,圣洁指出了堕落之人与神在伦理上的本质差距,但在新约中,神的灵却弥合了这一伦理鸿沟并且居住在人心中,称为圣灵。神的圣洁既分隔又弥合了受造物与造物主之间巨大的伦理鸿沟。

神的掌权是指神用无数种方式在创造界和人类历史中行使权力和权柄。神拥有主权不仅意味着神的权力是无限的,而且意味着祂拥有一切权柄来以祂认为恰当的方式行使祂权力。它提醒我们,神是创造主,祂用自己的话语创造万物,也用同样的话语使死人复活。祂是天地的主宰。祂是始,也是终。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提前 6;启 17)。

神的与这些特征密不可分。神既非有时圣洁有时慈爱;神也非有时公义,有时怜悯。神的爱贯穿神一切所是和所行。祂的爱不仅只是一种情感。它是神对祂不圣洁子民的永恒应许,最清楚地体现在神将祂的儿子作为祭物,替他们受死,使他们得宣判为无罪,并蒙收养成为神的儿女。神的爱是积极的,代价高昂的。它也是火热的。没有什么能让神的子民与神分离,因为神爱祂们。

结论

我们知道神是慈爱的主,因为这正是祂对待与祂立约之子民的方式。在神与祂子民建立的盟约关系中,我们体验到神在祂的荣耀和圣洁上是无比主动的。神的子民要为这盟约关系在自己的生活和社区中反映这些特质。他们要追求神的荣耀,而不是自己的荣耀。祂们要珍视神的圣洁,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不圣洁。神掌管历史,也掌管他们的生命。神的子民爱神,因为神先爱了他们。圣经中彰显的神之属性用上述每一种方式强而有力地提醒我们,宇宙之神既与我们截然不同,又委身于我们。这的确令人惊叹!

进一步阅读

  • Matthew Barrett, None Greater: The Undomesticated Attributes of God (Baker, 2019)
  • Matthew Barrett, “Don’t Domesticate God with Words
  • Herman Bavinck, The Doctrine of God,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9
  • Kevin DeYoung, “Theological Primer: Divine Infinite
  • Paul Helm, Eternal Go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 Michael S. Horton, The Christian Faith, (Zondervan, 2011) chapters 6 & 7。中译参考:迈克·何顿 著《基督徒的信仰:天路客的系统神学》,美国麦种传道会。
  • Thomas Morris, Our Idea of God (InterVarsity Press, 1991)
  • J. I. Packer, Knowing God (InterVarsity Press, 1973)。中译参考:巴刻 著《认识神》。
  •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章。
  • Erik Raymond, “The Cross Displays the Attributes in Perfect Harmony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Attributes of God.

Richard Lints(理查德·林茨)博士毕业于圣母大学(Notre Dame),现担任哥顿-康威尔神学院(Gordon-Conwell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安德鲁·马奇杰出神学教授(Andrew Mutch Distinguished Professor)兼学术事务副院长。
标签
福音
圣经
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