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这一教义表明,神拣选了祂要拯救之人,神的选择先于对我们信心的任何考量。
本文首先在神学语境中简要地解释了拣选教义,然后结合关键经文对它做了更具体的检视。本文将特别关注《约翰福音》和《哥林多前书》第 1 章,之后会探讨拣选的基础,最后把这个教义应用在基督徒敬拜中。
神拣选祂要拯救之人是圣经中常见的主题。神永恒的定旨包罗万象,救恩同样也是按照祂自己恩慈的旨意(徒 13:48;罗 8:28-30;弗 1:11;提后 1:9)。神所拯救的人就是祂选择了要拯救的人(弗 1:4;帖前 1:4-5;帖后 2:13-14 等)。简言之,这就是拣选的教义。
拣选教义将拯救回溯到神自己在过去、永恒中的“决定”,并确认是祂而不是人来决定谁会得救(弗 1:3-6)。圣经常常申明:神的主权统治遍及宇宙,祂预定的定旨无所不包。拣选以致得救是那包罗万象之定旨的一个方面或一个维度:神“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 1:11)拣选了我们。拣选作为神永恒的、包罗万象的定旨(预定)中较窄的一个方面,可以把它看作是神论(Theology Proper,关于神的教义,弗 1:11)的一个子集。然而,就圣经实际的阐释而言,可以把它视为救恩论(soteriology)的一个子集:毕竟,拣选是为了得救恩(帖后 2:13)。神学家通常有益地将救恩的各个方面划分为救恩的计划、成全和应用(planned,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拣选是救恩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父神拣选了祂要拯救的人,并差遣祂的儿子去拯救他们(约 6:37-40)。圣经也把这些蒙“拣选”之人(弗 1:4 等)描述为是“赐给”子的人(约 6:37、39,10:29,17:2、6-12、24),以及祂来要拯救的“羊”(约 10:11、15、16)。事实上,正因为他们在拣选中属于基督,他们才听祂的声音,并在祂呼召他们时必然地来到祂面前(约 6:37,10:26-27;参徒 13:48;罗 11:7;帖前 1:4-5)。也就是说,我们来到基督面前因信得救并非偶然,也不仅仅源于我们自己的“决定”。这是神在永恒中定意的结果(参徒 13:48;罗 8:28-30;弗 1:9、11;提后 1:9)。是神“拣选”或“选定”了祂要拯救的人(弗 1:4;帖前 1:4-5;帖后 2:13-14)。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特别地在这方面给出了教导:这部福音书从父将百姓(神的“羊”)“赐给”了子以及子来拯救他们的角度,呈现了拣选教义。
……只是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 6:36–39)。
请注意,耶稣将祂的拯救使命定义为拯救那些由父拣选并为此目的赐给祂(圣子)的人。
在《约翰福音》第 10 章,耶稣宣告:不是因为祂拯救了我们,我们才成为羊,而是因为我们是祂的羊——是父为此特定目的赐给祂的——我们才得拯救。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 10:16)。
也就是说,这些羊已经是祂的了,正因为他们是祂的羊,祂就必定去寻找他们并将他们领进祂的羊圈(即拯救他们)。从他们的角度来说,祂向我们确保,当他呼召他们时,他们将会到祂面前来(26-27 节)。祂的羊会相信并领受永生。
几节经文之后,耶稣重申了这一点,但使用了更尖锐的、排他性的措辞: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 10:26–28)。
许多经文申明,救恩的拣选不仅关乎教会整体,也关乎每个基督徒个体(徒 13:48;弗 1:4;帖前 1:4–5;帖后 2:13–14;提后 1:9;彼前 1:1–2)。例如,在《哥林多前书》第 1 章,使徒保罗将基督徒的救恩追溯到它在神里面的终极源头:得救的人(18 节)是那些相信的人(21 节);相信的人是那些蒙召的人(24、26 节);蒙召的人是那些蒙拣选的人(27-28 节);这是为了叫所有人知道,唯独神能拯救人(29-31 节)。
然而,这段经文的意义不止于此。在这里,在神的主权及人性败坏和受罪奴役这一背景下,使徒保罗提出了这个教义。他反反复复地强调:拯救人的福音就是这世界视为愚拙的信息(18-25 节)。他们所藐视的正是那能拯救他们的信息。问题不在于福音难以理解——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么会相信的就是世上“有能力的”人,而我们其余的人就永远无法领悟了。但教会总体中的绝大多数人是相对无名之辈,这就证明了救恩不归因于人的任何聪明或洞察力,而归因于神的主动和干预(26-29 节)。唯独神决定了谁将得救,因此所有荣耀都归给祂(29-31 节)。尽管如此,对于属血气的头脑(natural mind)而言,福音仍是愚拙的,不值得接受。这就是属血气的头脑看待福音的方式。属血气的头脑无法领会福音——因受罪奴役而无法明白(林前 2:14,见 2:1-16)。罪如此遮蔽人的心思,使它看不见基督的荣耀或自己对祂的需要。“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 2:14;参林后 4:3–6)。这就是为什么耶稣会对着那些拒绝祂的当时代犹太人哀叹:“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约 5:44)事实上,祂可以说罪如此地蒙蔽了人的心思,以至于他们无法正确地评估福音:“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约 8:45)。使徒保罗也坚持同样的观点:“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 8:7;参约 6:44,8:43)罪的这种致盲性奴役使得人在救恩中能采取主动的任何观念都成为不可能。救恩的选择必然在于神,因为在我们天然、未受光照的状态下,无法看见以至相信。救恩必须追溯到神对我们的拣选,否则我们永远不会选择祂(诗 14:1-3;参约 15:16)。
人类败坏所导致的瞎眼效应,对拣选常见误解来说是一个必要纠正。圣经从未允许我们持这样的观念:即有些本想要得救的人被拒绝了。所有人都不相信神并拒绝神(诗 14:1-3;赛 53:6;太 23:37;约 5:40;罗 3:12)。事实上,正是这一点使得神主权的拣选成为必要。若非祂拣选,所有人都会灭亡。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回答神拣选根基相关的问题。在消极方面,并不像某些人试图争辩的那样,神基于所预见到的信心做出拣选。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如此败坏,若没有拣选,世人都会一致地拒绝祂。这也完全不符合圣经说祂是那“随己意行做万事”者(弗 1:11);救恩也不例外。神不是被动的(contingent),在祂所有救赎活动中,祂都是主动的。神按照自己的美意,恩待一些人,赐下救恩;却不赐给另一些人(太 11:25-26)。祂拣选是本乎爱(弗 1:4-5),并照着祂智慧的定旨(林前 1:18–31;参太 11:25-27;罗 8:28-29;弗 1:9、11),而不是出于对蒙拣选者自身的任何考量(罗 9:11、16;提后 1:9)。此外,拣选是本乎恩(罗 11:5),因此拣选的理由仅在神。神拣选我们是“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 1:4-6)。祂的目标是祂自己独享的称赞。同样,这就是为什么神没有拣选世上的许多精英:如果是那样,似乎救恩就与个人成就有关,而这是神要排除的观念。因此,大体上,神略过了他们,反而拣选了其他人(林前 1:18-31;参太 11:25-26)。祂定意只将所有功劳归于祂的方式拯救人。
就积极方面而言,究竟神为何拣选了祂所拣选的人,并略过了其他人,这是祂所保留的奥秘。在这里,启示之门是关闭的,我们唯有因此敬拜祂。我们得知,祂选择的基础仅是祂自己的美意,并且祂据此拯救或不赐下救恩(太 11:25-26)。拣选是本乎恩(罗 11:5),其理由仅在神。
那么,拣选是喜乐、欢腾之赞美的广阔根基,这也是圣经作者处理这个教义的一贯方式。这是值得我们颂赞的、无与伦比的救恩“福气”: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拣选了我们……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 1:3-5)。
当我们还悖逆时,神就违背我们无知、有罪的任性决定,为我们预定了更美好的(罗 8:28)。出于唯独祂才知道的原因,祂选择拯救我们来显明祂的恩慈和恩典(弗 2:7)。祂忽略了别人,却以最伟大的方式恩待了我们,在爱中向我们显明祂自己,并允许我们认识祂(太 11:25-27)。赞美唯独归给祂(诗 3:8;拿 2:9),正确认识祂恩典的拣选使我们渴望向祂献上赞美。神以这样一种方式拯救我们,以至当我们夸口时,我们只能指着祂夸口(弗 1:4-6;林前 1:30-3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我们与使徒约翰一同惊呼,“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约壹 3:1)。
注:本文部分内容改编自弗雷德·扎斯佩尔(Fred Zaspel)在《莱克萨姆神学概览》(Lexham Survey of Theology)中的简短条目。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E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