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神的不可知性和对神的认识
2025-07-24
—— Stephen Wellum

定义

说神是不可知(incomprehensible)的,就是欣然承认圣经中荣耀的三位一体神是独一无二的,因此,祂的本性、知识和作为都深不可测。然而,由于祂在一般启示和特殊启示中恩慈地赐下了对自己的启示,因此我们可以真实地认识这位不可知的神,但永远无法完全或详尽无遗地认识祂。

摘要

本文陈述了对神的认识是我们受造的目的以及所有神学思考的核心。本文还探讨了我们何以能认识神——唯一的造物主和主,完全独特又与我们迥异,因而也是不可理解的。最后,本文总结了我们对神的认识虽然并非详尽无遗,却是客观真实、具有权威性和充分性的,这要归功于神在自然界和圣经中对自己的恩典启示。


《威斯敏斯特要理问答》以一个著名的问题开篇:“人的首要目的是什么?”它著名的回答是“人的首要目的是荣耀神,并永远以祂为乐。”在圣经中,我们荣耀神的核心是认识神。事实上,我们受造的目的就是作为神形象的承载者和立约之民来认识神、爱神(太 22:37-40)。想想新约如何描述神和祂子民之间的关系:“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 31:34)。作为神所造的人,尤其是神在基督里蒙救赎的百姓,没有比认识我们三一神的一切威严、美丽和神圣光辉(诗 89:16;赛 11:9;约 17:3)更高的呼召了,也没有比这更迫切的事了。教会的生命和健康直接取决于我们对神的认识。

神学或教义学,按照正确的方式理解,也只不过是将对神的认识应用于思想和生活的每个领域。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很好地抓住了这一点:

因此,对神的认识是整个神学领域唯一的教义、独特的内容。神学中的所有教义——不管是关于宇宙、人类、基督等等——都是对“认识神”这一核心教义的阐释。思考万物都要放在神的光照之下,都要归在神之下,都要以神为出发点。教义学总是在思考和描述神,唯独神......教义学必须要向人揭示的唯有关于神的知识( Herman Bavinck, God and Creation, vol. 2 of Reformed Dogmatics, ed. John Bolt, trans. John Vrien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4], 29 页)。

但我们如何正确地认识圣经中与我们迥异的荣耀之神呢?横亘在神与我们之间的差距是造物主与受造物,永恒与时间,在存在、知识和完美方面都无限的神与在各方面都有限的人类之间的差距。此外,自《创世记》第三章所记述的事件之后,我们不仅有限,还堕落了;是叛逆者,走自己的路,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怎能认识神?

三位一体的神就在那里,祂向我们道出了真理

圣经给出的答案是:认识神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三位一体的造物主——立约的神存在,并且向我们说话。让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解读这个答案。

首先,要让认识神成为可能,神必须主动向我们说话。《希伯来书》1 章 1-2 节这样起头:“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這段经文提醒我们首要也是最基本的真理——它是我们认识神的基础,因此也是我们思考和谈论神的一切基础。如果没有三位一体的神以及祂主动向我们说话,不仅不会有宇宙(创 1:1-3),我们也失去了任何认识神的一切基础、真理以及研究神学——至少是客观真实的神学(principium cognoscendi,即“认识的原则”,或知识的基础)之可能性。毫无疑问,创造是对神的启示,也是认识神的必要条件(诗 19;罗 1:18-32)。然而,要认识神,而不仅只是研究创造;要认识祂的本性、品格、旨意和应许;要与祂建立盟约关系,我们就需要神的话语。我们需要神告诉我们祂是谁,祂永恒的计划是什么,以及我们该如何为了神的荣耀而融入这个计划(罗 11:33-36)。要认识神,并用稍稍符合基督教历史传承的方式来进行神学研究,神的话语都是必要的,值得庆幸的是,神并未只留给我们自己的观点和人类的主观性。

这一点对于今天的教会来说至关重要。至少在西方,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是真理沦丧,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拒绝三一神和祂的话语。我们的社会被描述为后现代和多元文化。这意味着我们已经失去了客观真理根基,因为我们试图在不断变化的自然主义世界里或在个体中寻找“真理”。因此,我们的社会仅仅把“真理”看作是由视角决定的、暂时的,而且总是不完整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把有限的人类理性当成终极标准,所有寻求“上帝视角”的尝试都变得不足为信,甚至不可能。但是,正如我们在周遭所看到的那样,这观点并没有带来和平与安宁。相反,它导致了日益严重的极权主义,试图封杀一切声称是客观真实的思想和言论。

在我们如何认识神这个问题上,圣经的观点与我们这个时代的观点截然相反。为什么呢?因为三位一体的神在其中说话,因此我们可以正确地思考和谈论祂。“真理”“良善”和“美好”并不只反映在看到它们的人类眼中,它们以神和祂的话语为根基。因此,做神学不仅成为可能,而且也是我们的最高呼召:用我们的思想和生命来爱主,让我们“查验主的心思”,“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 10:5)。教会蒙召享有至高无上的特权,可以享受推理、理解和思考神全备话语的喜乐。唯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认识神,完成神学研究,使生命扎根于真理,使教会站立得稳,避免陷入与基督对立的错谬思想之流沙中。

其次,要认识神,必须有一位特定的神存在,即圣经中的三位一体神(principium essendi,即“存在的原则”,或存在的根基),祂既是无限、权威、绝对的,又是有位格的,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三位一体的神都是非受造的、独立、自足的创造者和宇宙之主(创 1-2;诗 50:12-14;徒 17:24-25;参约 1:1)。这一真理确立了一切神学的核心区别:造物主与受造物的区别,它消除了关于神的错误观念,它将神归在与其造物完全不同的一个类别中,给出了对神与世界关系的一个具体理解,且与非基督教思想有别。唯有神是神;其他一切都是受造物,生命和万物都完全依赖于神(西 1:15-17)。

“不可知性”(incomprehensibility)是一个神学术语,旨在捕捉圣经所描述的三位一体神之独特、超越和荣耀。然而,在神学历史中,有人用神的不可知这一概念得出了错误的结论:神与我们如此不同,以至于我们只能通过“否定式”(via negativa)来认识祂。一些走这条路的人说,他们是在做否定神学apophatic theology),即强调人类语言的局限性,因此在描述神时,只说神不是什么。在他们看来,神是无法描述和定义的——祂是不可理解的。

然而,圣经教导我们,神既是不可知的,又是可知的。同为神是创造者和主,也是立约之神并与祂的受造物完全同在且有关系:祂自由地、出于主权地、有目的地维持和管理万物,以达到祂所期望的目的(诗 139:1-10;徒 17:28;弗 1:11,4:6)。祂以完全的能力、知识和公义掌权(诗 9:8,33:5,139:1-4、16;赛 46:9-11;徒 4:27-28;罗 11:33-36),使我们可以认识祂(徒 17:24-28)。作为主,神在受造界中行事,与受造界同在,并通过受造物来完成祂的计划和目的(弗 1:11)。作为有位格之神,神的命令、爱、安慰和审判都与祂自己一致,并符合祂与我们建立的盟约关系。三位一体的神是唯一的创造者和主,祂创造、管理和救赎,使祂形象的承载者在盟约关系中认识祂。事实上,在我们经历救赎历史的过程中,三位一体的神在圣子道成肉身的过程中独特地揭示了祂自己,在基督里,我们得到了救赎、和好、称义,并进入了三位一体神的关系中(约 1:1-18,14-16,17:1-5;林前 1:9;弗 1:3-14;启 21-22)。

因此,我们也可以认识这位无限、绝对、超越我们理解的神。毫无疑问,作为有限的受造物(和堕落的人),我们永远无法完全理解神。神是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和描述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神是不可知的。神的不可知最好理解为祂是深不可测的。作为三位一体的神,祂的存在是独立、自足和纯一的,因此也是深不可测的。作为知晓并谋划万事的神,祂的思想深不可测,难以琢磨。事实上,即使到了永恒,到了我们得着荣耀的状态下,作为有限的受造物,我们仍然是受造物,因此,我们仍然永远无法完全探索关于神的知识和存在之深(诗 145:3、7,139:6;赛 40-48,55:8-9;罗 11:33-36)。正如改革宗神学以及整个教会历史所正确教导的那样,“有限无法容纳无限”。

在思考神的不可知,尤其是关于祂的知识时,重要的是要记住,神的思想不仅在量上比我们的思想伟大,而且在本质上也与我们的思想不同。祂是所有知识的原型。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说神与人类思考的“对象”是相同的,但神思想的过程却与我们完全不同,更不用说其内容了。因此,举例来说,神的思想是创造性的,而我们的则不是。我们的思维和知识只是神详尽、完整知识的外延。事实上,神的思维和话语创造了世界,并使万物成为现实(创 1:1、3、6、9、14、20、24;弗 1:11)。我们的思想从来都不是创造性的;它们只是在先接受了神的思想、知识和世界构造后的重构。神的思想也是真理的标准。神的想法和计划决定了什么是真实的,从伦理上讲,祂的意志和本性是对与错的标准。因此,神是真理的标准,决定了伦理正确的标准(创 18:25;太 4:4)。人类的思想却并不如此。

然而,由于神恩典地启示了自己,我们才能认识不可知的神。我们对祂的认识永远不会是详尽无遗的,即使在永恒中也如此,但只要与祂的自我启示相符,那这认识就是真实的。当今非基督教的思想认为只有拥有了详尽无遗的认识才算获得了客观真理,否则就只能算是从受限视角获得的观点,与之相反,基督教知识观则认为,我们可以获得有限、客观的真知识,因为它是神对万事万物详尽无遗之完整知识中的一个子集。这就是为什么基督教神学是一个“寻求理解的信仰”,一个植根于神圣启示的“信仰”,它允许我们认识不可理解的神。

神圣启示的核心

要让我们真正认识不可理解的三位一体之神,祂必须主动向我们揭示自己,否则我们就没有普遍、客观的依据来认识祂。但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神的启示呢?这就是“域”(locus)的问题。人们常常区分神用“一般”(普遍)的方式或者通过“自然界”说话,与神以“特别”(特殊)或“超自然”和救赎的方式说话,即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

一般启示对基督教神学固然重要,但我们的侧重点更多是神通过神圣话语(即圣经)进行的自我启示。圣经是神的圣约之道,是神通过圣道和圣灵采取主权行动的产物,藉着圣灵人类作者自由地写出了神所想要写的内容(提后 3:15-17;彼后 1:20-21)。事实上,正因为圣经是神默示的话语,它才具有完全的权威性、可信性和无误性。圣经中三位一体的神通过祂的主权、护理和非凡的行动,在人类作者身上并通过人类作者赐下了圣经,离开祂,人们就无法理解圣经的内容。因为圣经是神通过人类作者所说的话,所以虽然它的语言是人类的、有限的语言,但这语言却是神选择的、真实的语言,足以揭示祂是谁。当神在整部圣经中描述自己时,祂选择了恰当和充分的语言,以使我们了解祂是谁。毫无疑问,我们对神的认识永远不会是详尽无遗的,但在启示的基础上,我们确实能真正地认识神。

此外,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神都与祂的子民建立了盟约关系,每一次,祂都会赐给我们写下来的话语,使我们可以完全信任祂所应许和启示的一切(申 5:22、32,29:9,30:15-16;书 1:7-8)。现在,在基督里——道成了肉身——神所有的应许都已实现(来 1:1-2),成为一部封闭的正典。现在,在基督里,圣经的全部内容都是为了教导我们,使教会得以建立在真理和正确的教义上。教会认识神、进行神学研究、评估所有观点的标准是圣经,因为它是神的话语。事实上,不相信或违背圣经就是不相信或违背神(赛 66:1-2)。对神话语唯一正确的回应就是信靠和顺服。这就要求我们忠心地阅读和解释圣经,遵循圣经不断展开的、从创世到新造的故事情节,并在基督和新约时代已经到来的光照下,将整部圣经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么感谢神,祂没有任凭我们自己思考,而是赐给了我们可以全心全意信赖、永远不会让我们误入歧途的可靠话语。

我们对不可知的三位一体神的认识是类比性的

圣经作为神的话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神的真实、有限的知识。然而,重要的是要记住,圣经中谈论神的所有语言都是真实的,但却是类比性的。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把用于描述神的“字面”语言和单意的语言相混淆,也不能把“非字面”语言与类比语言相混淆。相反,我们应该把用于描述神的“字面”和“非字面”语言都归入类比陈述(analogical predication,即用来描述神的语言和描述人类的语言具有相似性但却不同)这一大范畴。换句话说,圣经中用于描述神的“字面”和“非字面”语言都是类比陈述。这样,我们就能始终持守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区别,并肯定圣经中所有用于描述神的语言都是类比陈述,具有包容性,是神所选择的人类话语用于描述神,它们真实但却并不能详尽无遗地表达神是谁。

在“字面”语言中,词汇和短语用作普通和正常的意义并与传统习俗相联系,除非某些上下文的线索另有暗示。例如,“神就是爱”是对神的“字面”描述。“非字面”的语言,包括了比喻和隐喻性语言,说话者或作者按照他们的意图以非正常方式使用一些词汇和短语。例如,“神牧人”或“神磐石”就是对神的“非字面”或“隐喻性”描述。然而,用于描述神的字面和非字面语言:神存在、神是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神是牧人、神是磐石,这些语言都是类比性的而非单意的。因此,说神是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神是磐石,就是在确认神是慈爱的、圣洁的、是磐石,与人类或受造界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但是,如果我们把“字面语言”当作“单意的”,说神是爱或神是圣洁的,与人类之爱或圣洁之人意思完全一样,我们就犯了一个根本性的神学错误:我们把造物主贬低为受造之物,破坏了圣经关于神的完全独特性和不可理解性的教导。圣经中所有谈论神的语言都是真实的,但它却从来都不与受造物一一对应;它总是类比陈述。因此,在圣经对神的所有描述中,不管是“字面”描述还是“非字面”描述,都必须保留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区别。

这一点对我们解释圣经至关重要,必须用它来指导我们如何解释圣经中所有用于描述神的语言。最终,它还必须指导我们如何正确地将神是谁,祂的本性、属性、作为以及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归纳为神学。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据圣经认识神时,必须认真留意圣经所说的一切,并按照圣经所描述的方式来认识神。神是不可理解的造物主,但祂也是三位一体的具有位格之神,祂在圣约的背景下和真实的历史中向我们显明了自己。圣经是神所赐的,因此神描述自己时所使用的语言是准确、真实、可靠的,但并不是详尽无遗、单意的或模棱两可的,而是类比的。要正确地认识神,就必须让所有经文按照自己的类别、表述方式和整部正典为自己发声。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就可以确信,我们真正认识了我们那位不可理解的、荣耀的三一神,但我们永远也无法完全认识神在基督耶稣里一切的威严、超越、盟约之爱和信实。

进一步阅读

  • Herman Bavinck, God and Creation, vol. 2 of Reformed Dogmatics, ed. John Bolt, trans. John Vrien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4).
  • Ardel B. Caneday, “Veiled Glory: God’s Self-Revelation in Human Likeness,” in Beyond the Bounds: Open Theism and the Undermining of Biblical Christianity, eds., John Piper, Justin Taylor, Paul K. Helseth (Wheaton: Crossway, 2003), 149-201.
  • John M. Frame, The Doctr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d (Phillipsburg: P&R, 1987).
  • Michael S. Horton, “Hellenistic or Hebrew? Open Theism and Reformed Theological Method,” in Beyond the Bounds: Open Theism and the Undermining of Biblical Christianity, eds., John Piper, Justin Taylor, Paul K. Helseth (Wheaton: Crossway, 2003), 202-236.
  • Richard A. Muller, The Divine Essence and Attributes, vol. 3 of Post-Reformation Reformed Dogmatics: The Rise and Development of Reformed Orthodoxy, ca. 1520-1725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3.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Divine Incomprehensibility and the Knowledge of God.

Stephen Wellum(斯蒂芬·魏伦)是美南浸信会神学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基督教神学教授,也是《美南浸信会神学杂志》(Southern Baptist Journal of Theology)的编辑。他著有God the Son Incarnate: The Doctrine of Christ (Crossway, 2016) 和 Christ Alone: The Uniqueness of Jesus as Savior (Zondervan, 2017) 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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