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堕胎如何被合理化?
2021-03-09
—— Jonathan Leeman , Matthew Arbo

希拉里·克里顿曾经在2016年4月3日这样说到:“没有出生的人没有宪法权利。”

杀人是不对的,但消灭一只老鼠就没什么问题。普通纳粹党徒就依照这种逻辑说服自己:杀死犹太人没什么问题,因为犹太人是“老鼠”——危险的、携带疾病的老鼠。这是大卫·利文斯通·史密斯(David Livingstone Smith)在他出版于2012年的著作《次于人类:为什么我们贬低、奴役和灭绝他人》(Less than Human: Why We Demean, Enslave, and Exterminate Others)里面所提出的观察。

史密斯这本书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在奴役、折磨或杀死敌人之前,会先把敌人非人化。卢旺达的胡图人视图西人为“蟑螂”,因此用棍棒打死了几十万人;美国白人称美洲原住民为“野人”,称黑人为“财产”,作为强奸、贩卖和杀害这些人的理由。我们在历史上不断读到人类的这种做法,一直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献中。

史密斯指出,杀死或奴役自己的同类会让人良心不好受;但杀死一些看起来像人类的次等生物就容易了——尤其当这种杀戮被系统化和合法化之后。一个嗜杀的政权不仅需要权力,它还需要合法化屠杀行为,需要道德论据,需要把这种杀戮看作是一种……权利。

回到我们今天,难怪支持堕胎选择权的人称女人子宫内的实体为……嗯,该怎么称呼它呢?胎儿?有机组织?子宫内异物?一团细胞?女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好像阑尾一样)?

此外,我们也不应该为那些支持堕胎选择权的一方采用了我们美国人看为最神圣的价值观来主张他们的论点而感到惊讶,那就是:“选择”,或“自由”或“女性权利”。在美国的道德地图上,没有比这些更伟大的论点了。也许,生命比这些更伟大吧?那么,那个东西一定不是真正的生命!

现在,你看到关于堕胎的论辩是如何进行的了吧?它遵循的脚本与历史上几乎所有其他奴隶制或种族灭绝政权的脚本一摸一样。

是人类(Human)但不是一个人(a Person)

过去,压迫者用所谓“种族科学”的科学语言来贬低受害者或奴隶的人性。根据种族主义者的说法,美国黑人缺乏“白血”("white blood"),而纳粹则宣称已经开发出一种发现非雅利安人血统的测试方法。

今天,支持堕胎选择权的女权主义者和哲学家都不得不同意,未出生的实体拥有人类的DNA。毕竟,胚胎的DNA并不是狗或蟑螂的DNA,我们应该比纳粹更明白这一点。但是,主张堕胎选择权的作者们采用了人(person)这一哲学范畴,以区别未出生的实体与拥有权利的人。按照他们的观点,一个人类生命要成为人,需要“生存能力”或“知觉”,或者类似的东西。

不管是用科学的语言(什么是人类)还是用哲学的语言(什么是一个人),我们都会找到某种方式来贬低“它”。受精卵(the zygote)、胚胎(the embryo)、胎儿(the fetus)——这些听起来好像外星电影中的词汇——并不是我们。讽刺的是,支持堕胎选择权的游说团体摆出平等、进步和保护被压迫者的立场姿态;但与此同时,堕胎诊所却提供网站下拉式菜单,供购买胎儿部位:舌头、眼睛、四肢、头部、卵巢,还是头皮(见此处第9页C3展品)。

希拉里·克林顿的堕落

因此,希拉里·克林顿在2016年4月那次跌跌撞撞的脱稿演说显得非常不小心。她在接受MSNBC采访时说:“没有出生的人(person)没有宪法权利。”难道她没有收到过国际计划生育组织的备忘录,指示支持堕胎选择权的官员不要使用"person"这个词吗? 

克林顿国务卿接着用了“孩子”这个词,给自己挖了一个更深的坑:“没有出生的人没有宪法权利,”她接着说,“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尽一切可能的努力,例如,帮助一个怀着孩子的母亲,并希望确保孩子能够健康,得到适当的医疗支持。”等等,这是一个孩子?

嗯,显然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孩子。你可以对一个亚人类的孩子有一定程度的道德义务。比如说,你要养活你奴隶的孩子。所以,好吧,好吧,“履行你的责任,”克林顿承认,但请记住,这“不包括牺牲女人做决定的权利。”啊,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既定脚本上。

我想让你成为人,你才是个人

我们假设杀一个“人”其实是错误的,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让一个人称其为“人”呢? 

下面是一个仍然通用的定义,这定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与其他兽类不同,人类可以(有时)思考。这是一个简单的理论,但从道德角度来说,这定义不够充分。人之为人并不仅仅取决于人的智力禀赋。如果人性取决于智识,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智力障碍者,还有那些患有严重痴呆症的人、植物人,或者就本文所关心的情况而言,我们该如何看待尚未出生的人?

我们需要把“人”的定义变得更加基本。要成为一个人,所需要的就是成为这个物种的一员。很简单,一个人类(human)就是一个人(person),人之为人不可否定、不需要另外条件。因此,一个人是否有缺陷、是否有意识,是否“有活力”,这些都不重要。

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人之为人不是基于物种本身,那么权力就在这里找到了空间:谁最有权力建立哪些人“是人”、哪些人“不是人”的标准呢?如果你拥有所有的枪支,或者所有的俱乐部,或者所有的土地,或者最高法院的多数席位,你就可以制定谁是人、谁不是人的标准?这听起来很吓人?

事实上,如果你是一位母亲,你现在正拥有这种权力。

在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中,七位法官裁定,女性拥有“隐私权”,基于她对自己身体及其生殖器官的占有,她必须被赋予自主性,并拥有终止一个不能离开其子宫独自“存活”(viable)的孩子生命之权利。换句话说,未出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性被扭曲为母亲拥有完全的权力来决定这个孩子是否是一个有生命的人。如果母亲愿意、喜欢、有意愿,她就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非人化。

此后,其他哲学家合理地将这种从意愿到权力的逻辑进一步延伸,赋予父母对婴儿有同样的权力。既然人之为人不是取决于他是否属于这一物种,为什么不给人更多权利呢?

剥去所有的国庆、自由与权利的美谈,这里就有了支持堕胎选择权的核心:如果我不想让你成为人,你就不是个人。一个人是不是人,不再是个生物问题,而成了一个权力问题。

支持堕胎选择权的主张不需要更深的理论,不需要更多论辩,也毫无人性。这就是整个论点:我不想让你成为一个人。

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吗?

这让我们对希拉里·克林顿的言语失误有了更黑暗的解释。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失误。也许她就是想说人,就是想说孩子,就是想让我们的耳朵习惯于听到这些词和堕胎联系起来。她知道孩子是否是人、是否拥有人格这样的争论不可避免。所以,她提前让我们习惯起来。

我相信这就是胎儿的意义:一个人的生命。沙龙网站(Salon.com)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承认这一点,“但这并不能让我减少一丝一毫支持堕胎选择权的坚定态度。”毕竟,“不是所有的生命都平等。”

这就是希拉里·克林顿和支持堕胎选择运动的方向吗?自由地赋予我们杀害人类的权利? 

当我们扮演上帝的时候

剥夺敌人的人性并不是杀人的唯一方法,你也可以通过让自己的良心变得刚硬而杀人。“是的,我杀的是一个人。那就这样吧。”

“纳粹现象最令人不安的不是纳粹分子都是疯子或怪物,”史密斯说,“而是他们都是普通人。”

就人类互相杀害的军事行动而言,史密斯引用马克·吐温的话说,人类“洗去手上的血迹,用嘴为‘人类的普遍兄弟情谊’而努力。”

同样,C.S.路易斯也认为:

现在最大的罪恶不是在那些肮脏的“犯罪窝点”……甚至也不是在集中营和劳改营。……而是在干净、铺着地毯、暖和、光线充足的办公室里,由白领、剪着指甲、刮着光滑的脸颊、不需要大声说话的安静思考者在构思和下令。

也许,就像,在参议院的会议上?或者在医生的办公室里?

不,不是我们,我们肯定没有那么糟糕,不是吗?

最后,其实,史密斯的解释还不够深入。我们不仅仅把别人非人化,而且我们把自己神化了。我们想要成为神。我们想要判断谁是人、谁不是人。我们想要赋予自己分配生死的权力。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圣经与文化》(Canon and Culture)杂志,福音联盟英文网站蒙允转载:Why Abortion Makes Sense.

Jonathan Leeman(约拿单·李曼)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现在是华盛顿郊区切弗利浸信会的长老,同时也是九标志事工的总编辑。李曼是威尔士大学的神学博士,著有多本著作,例如《教会成员制》、《教会纪律》等。
Matthew Arbo(马修·安博)博士毕业于爱丁堡大学,现在在俄克拉荷马浸信会大学(Oklahoma Baptist University)担任神学助理教授,以及信仰与公共生活中心(the center for faith and public life)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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