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印度社会对福音的另外三个常见反对意见
2025-04-18
—— Christopher David

在先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探讨了印度社会对福音的三个常见反对意见。以下是另外三个反对意见,以及基督徒的回应。

第一、福音摧毁印度文化

近年来,认为福音会摧毁印度文化的观点愈发普遍。福音意味着生命的翻转。这被视为对当地文化的威胁。因此,批评者对所有宣教和布道活动都持怀疑态度。

福音确实带来属灵的转变。上帝的恩典将悖逆的罪人转变为顺服的儿女。我们曾经被罪捆绑,但上帝的大能使我们能欢喜快乐、自由地做上帝所喜悦的事。因此,当上帝使罪人归正时,祂“把他迁移到恩典中”(《威斯敏斯特信条》9.4)。

不过,这种属灵的“转变”并不会损害一个人的印度身份,也不会破坏印度文化。一个选择跟随耶稣基督的印度人,仍然是地地道道的印度人。

基督教把印度的民族特性视为上帝的文化使命和普遍恩典的体现(创 1:28),从而肯定了这种特性。实际上,正是基督徒在推动和保护印度文化的诸多方面做出了贡献,比如在印度语言和文学发展方面的贡献就是很好的例证。

耶稣会宣教士贝希(Constantius Beschi)编纂了第一部泰米尔语词典。考德威尔主教(Bishop Robert Caldwell)撰写了德拉维德语系的语法书。与此同时,圣公会宣教士乔治·尤格洛·波普(George Uglow Pope)翻译了包括《帝吕格尔》(Tirukkural)在内的泰米尔语作品。

在北印度,亨利·马丁(Henry Martyn)和约翰·吉尔克里斯特(John Gilchrist)主导推广了印度斯坦语,这为现代的印地语和乌尔都语奠定了基础。吉尔克里斯特出版了印度斯坦语语法和词典,而长老会宣教士塞缪尔·凯洛格(Samuel Kellog)则编写了最具影响力的印地语语法书。

同样,浸信会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和他在塞兰坡(Serampore)的团队也推广了孟加拉语。这些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当路德会宣教士齐根巴尔格(Bartholomäus Ziegenbalg)翻译泰米尔人的薄伽梵诗歌时,派遣他的哈勒传教会(Halle mission)就批评他在传播异教文化。然而,基督徒们仍然致力于让印度的本土语言和文学蓬勃发展。

勒克瑙大学(Lucknow University)的拉瓦特教授(P. L. Rawat)写道:“基督徒宣教士通过编写教科书、词典和本土语言语法书做出了值得称赞的贡献,印度将永远感激他们。”

1968 年,泰米尔纳德邦政府在滨海大道竖立了八座泰米尔文化缔造者的雕像。在这八位人物中,有三位是外国宣教士。应邀参加落成典礼的纽毕真主教(Bishop Lesslie Newbigin)对此评论说:“这很好地回应了那种认为宣教士只会摧毁本土文化的观点。”

第二、基督徒是伪君子,因此福音不可信

1925 年,美国卫理公会宣教士琼斯(E. Stanley Jones)在他的著作《印度路上的基督》(The Christ of the Indian Road)中记述了一段与圣雄甘地的对话。当他询问如何让基督教更好地在印度扎根时,甘地回答说:“首先,我建议你们所有基督徒,包括宣教士在内,都要开始活出更像耶稣基督的生命。”

1927 年,甘地再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哈佛深红报(The Harvard Crimson)记录了他的这句名言:“我喜欢你们的基督,但不喜欢你们的基督教。”他还说“基督徒是最好战的族群。”

甘地认为,许多基督徒不像基督的行为让基督教变得令人反感,我们不能认为他的这个观点不够真诚或者是错的。因为这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在英国遭遇劳工不公、在南非遭受种族歧视、在印度面对殖民者的偏见,而这些对他不公平对待的人都自称是基督徒。

不可否认,在自称是基督徒的教会成员中,确实存在着许多伪君子。这些人嘴上说信主,却没有任何基督徒该有的信念和品格。耶稣自己就警告过这样的人:“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 7:21)

耶稣和使徒们甚至提醒我们,教会中会出现披着羊皮的狼(太 7:15;徒 20:29)。但是,伪君子的存在并不能否定耶稣基督福音的真实性。

基督教信仰的真实性不是建立在信徒的生活表现上,而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真实的生命、受死、复活这些历史事实上。福音不是呼召我们去跟随有缺陷的人,而是呼召我们跟随完美的上帝之子耶稣基督。

第三、耶稣基督代赎不公平

许多印度人认为耶稣基督的替代性救赎不公平,因为这等于让无辜者为有罪者受苦。罗摩克里希那(Ramakrishna)的弟子阿贝丹南达(Swami Abhedananda)说过:“教会的替代性救赎教义让印度教徒感到震惊,伤害了他们温柔的感情和仁爱的天性。他们不认为这体现了天父的怜悯或慈爱,反而认为让无辜的孩子做出这样的牺牲是残酷、不公的。”

受业力观念的影响,许多印度人相信任何行为都会带来相应的果报。因此在他们看来,如果要赎罪,就必须靠个人通过善行来完成。他们觉得靠别人的善行就是在逃避个人责任。所以当福音宣讲一个无辜的人为有罪的人付上代价时,在他们听来这完全违背了公义的原则,是一种严重的不道德行为。

但是,这种反对的观点是建立在“人凭自己的努力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这个假设之上的。如果没有人能偿还他们欠一位无限圣洁的上帝的无限道德债务,又该怎么办呢?

11 世纪,坎特伯雷大主教安瑟伦(Anselm)写了《上帝为何成为人?》(Cur Deus Homo?)一书。他指出耶稣基督的救赎是满足上帝公义的必要途径。他写道:“这债务如此巨大,虽然是人欠下的,却只有上帝才能偿还,所以这位偿还者必须既是人又是上帝。因此,上帝必须让人性与祂的位格合一,这样在本性上应该偿还却无力偿还的人,就能在一个有能力偿还的位格里完成这件事。”

作为道成肉身的上帝,基督耶稣是唯一能完全满足上帝公义要求的那一位。因为祂是罪人的替代,所以圣洁的基督代替罪人受苦是完全公义的:“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 3:18)。这里并无不公,因为基督是在偿还罪的代价——死亡(罗 6:23)。

耶稣基督的复活表明,上帝的公义已经因基督的救赎得到了满足(罗 4:25)。因此,所有凭信心接受基督耶稣的人,他们所有的罪债都被涂抹了(西 2:14),他们不再需要面对上帝对罪的审判。这就是为什么十字架的救赎是罪人得救唯一公义的途径。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印度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ree More Commonly Held Objections to the Gospel in India

Christopher David(克里斯托弗·大卫)在钦奈的三一长老会 (Trinity Presbyterian Church) 担任圣言和圣礼牧师。他还是《参与印度教:重新思考印度的基督教护教学》(Engaging Hinduism: Rethinking Christian Apologetics in India.)一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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