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裁定:试管婴儿胚胎是婴儿
2024-02-28
—— Joe Carter

最近发生了什么?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援引基督徒信仰和该州宪法裁定,根据该州法律,试管婴儿诊所制造和储存的冷冻胚胎可被视为是婴儿。

故事背景

法院的这一裁决是因为一起储存在生育诊所的胚胎遭到意外销毁的案件。

2020 年 12 月,阿拉巴马州一家医院的一位患者从一个没有安装门禁措施的入口闯入生育诊所。该患者随后进入低温育婴室,取出了几个胚胎。正如法庭记录所描述的,“胚胎存放的零下温度冻伤了患者的手,导致患者失手将胚胎摔在地板上,胚胎因此死亡。”

这些胚胎的几位父母根据阿拉巴马州的《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法》(Wrongful Death of a Minor Act)起诉了该诊所。初审法院最初裁定,由于冷冻保存的胚胎(即处于胚胎阶段,尚未着床进入活动状态的“婴儿”)不符合“人”或“婴儿”的定义,因此该起事件不能被视为过失致死,也不能据此发起索赔。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不同意这一观点,指出“《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法》从表面上看适用于所有未出生的婴儿,并没有附带任何限制。”最高法院指出,该州 2022 年宪法第 I 条“承认、宣布并确认,本州的公共政策是确保以一切合法和适当的方式和措施保护未出生婴儿的权利。”这一节的标题是“未出生生命的神圣性”,在此背景下作为宪法规定的解释准则,指示法院以“保护……未出生婴儿的权利”的方式解释模棱两可的法规。未出生婴儿的权利“与已出生婴儿权利相同,只要这种解释合法且适当。”

一位法官在多数意见书中写道,这一裁决提供了一个“审视本州法律中‘未出生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短语含义的机会。”在解释该短语含义时,这位法官引用了《创世记》1:27、约翰·加尔文、佩特鲁斯·范·马斯特里赫特(Petrus van Mastricht)的《理论-实践神学》(Theoretical-Practical Theology)以及《曼哈顿宣言:对基督徒良心的呼吁》(Manhattan Declaration: A Call of Christian Conscience), 该声明由福音联盟联合创始人提摩太·凯勒(Tim Keller)以及理事会成员丹尼·阿金(Danny Akin)、小罗伯特·C. 坎纳达(Robert C. Cannada Jr.)、柴培尔(Bryan Chapell)、大卫·多克里(David Dockery)、汤姆·尼尔森(Tom Nelson)和大卫·普拉特(David Platt)共同签署。他总结道:

总之,阿拉巴马州人民采用的基于神学的生命神圣观包括以下内容:(1)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每个人;(2)因此,每个人的价值都远远超出了人的估量;(3)人类的生命不能受到错误摧毁,否则就会招致圣洁上帝的愤怒,因为上帝认为摧毁祂的形象是对祂的侮辱。第 36.06 条承认,未出生的人类生命与所有其他人类生命一样,都具有上帝的形象,即在出生之前,所有人类的生命都已具有上帝的形象,因此毁灭人的生命必然会使得神的荣耀受到亏损。

该案被告声称,如果将这一事故看为过失致死,那么将宫外孕胚胎(即存在于子宫外的未着床胚胎)视为“婴儿”将“大幅增加阿拉巴马州试管婴儿的成本”,并可能使低温保存工作变得繁重。

问题的意义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是近十年来道德上最明确的裁决之一。正如其所作出的正确主张所说,未出生的孩子也是“孩子”,理应得到适当的法律和道德保护。遗憾的是,许多基督徒——包括那些自认为“支持生命”的基督徒——都缺乏类似的道德清晰度。

无论是在妇女子宫里,还是在生育诊所冰箱里,所有人类胚胎都具有相同的道德地位,都应受到同等程度的保护,免受伤害。不孕不育的苦难并不能免除这一义务。然而,许多基督徒以明显不道德的方式使用了体外受精这一科技手段。

体外受精本身并不见得是罪,但问题在于,通过试管婴儿过程而形成的许多受精卵(胚胎)并没有植入母亲的子宫,而是被低温冷冻并储存起来。据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2020 年估计,“全国至少有 60 万个冷冻胚胎在存储中”。根据国家胚胎捐献中心(National Embryo Donation Center)的数据,这一数字可能高达 100 万。

每名参与试管婴儿的客户每年的受精卵存储费用通常在 500 美元到 1000 美元之间,这导致许多父母遗弃了他们已经创造出来但尚未植入子宫的孩子。这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受到了遗弃,常常就是任其死亡。那么多基督徒父母遗弃了他们的孩子,为什么这一现实没有被视为丑闻呢?

许多基督徒根本就没有从圣经角度思考过试管婴儿问题。即便是那些的确认真考虑的人,也并不总能就如何以敬畏神的方式进行这一操作达成一致。

由于圣经没有明确的教导,基督徒之间意见分歧在所难免(我倾向于反对试管婴儿,同时也尊重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然而,试管婴儿领域中某些做法显然是不道德的,是绝对不应该做的。制造比植入的胚胎更多的受精卵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一次试管婴儿的费用在 15,000 美元到 30,000 美元之间。成功的可能性很低,最好的技术也只能提供不到 50% 的活产机会。

为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怀孕几率,通常的做法是制造更多的胚胎,而不是植入更多的胚胎。这就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美国的生育诊所往往就像乌托邦式的孤儿院一样,生下孩子后却让他们处于无限期的无助状态,最终导致他们死亡。

虽然为避免违反伦理道德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可能很高,甚至难以承受,但销毁胚胎的伦理代价要大得多。为了成本或方便而放弃或终止自己的孩子是违背神旨意的。作为基督徒和父母,我们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我们预料到孩子会被遗弃或随后死亡,我们决不能故意让孩子出生。如果试管婴儿不能以符合圣经道德的方式进行,那就根本不应该进行。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正确地将“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应用于子宫外的胚胎,教会也该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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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Alabama's Supreme Court Rules IVF Embryos Are Children.

Joe Carter(乔·卡特)是福音联盟的编辑,同时也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Arlington, Virginia)的麦克林圣经教会(McLean Bible Church)担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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