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对堕胎的五种迷思
2023-10-18
—— Scott Klusendorf

编注:本文系十架路出版社“五种迷思”5 Myths)系列文章之一。“迷思”的英文为 myth,或译“误解”,即“常被信以为真,但实际上是错误的观念”。

迷思一:反对堕胎的基督徒是将宗教观点强加于多元社会,因此违反了政教分离的原则。

以“宗教”为借口的反驳不是反驳而是一种回避。正如弗朗西斯·贝克维斯(Francis J. Beckwith)所指出的。一个论点要么真、要么假,要么有效、要么无效。称一个论点为“宗教”性是一种分类错误,就像问“数字 3 有多高?”一样。反对堕胎者认为,故意杀害无辜的人是错误的,堕胎就是故意杀害无辜的人,因此堕胎是错误的。如果批评者能用论据反驳这一论点,那就反驳吧,但用一个标签来否定它就不对了。

此外,反对堕胎的基督徒并没有将他们的观点强加于人,就像废奴主义基督徒也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马丁·路德·金牧师也没有把他的观点强加于人一样。相反,我们提出这些观点是希望能够说服同胞投票通过它们。这正是我们这样的宪政共和国运作的方式。我们并不是要将神权制度强加于非基督徒,而只是在为人类大家庭中最弱小成员建立一个更加公义的社会。

事实上,肯定人类胚胎价值的观点并不比否认他价值的观点更具宗教性。这两种说法都回答了同一个问题:人类的价值是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宗教问题,没有中立的立场。要么你相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命权,要么你不相信。反对堕胎的观点认为,人的内在价值在于他本身所是。支持堕胎的观点则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其具有自我意识或知觉等后天属性。请注意,支持堕胎和反对堕胎的两个观点都在用哲学反思回答一个内在的宗教问题:人类的价值是什么?因此,如果反对堕胎者因为提及宗教原则而遭受批评,那么支持堕胎者也同样不能提及另一种宗教。但问题不在于哪个关于堕胎的观点建立在宗教原则之上、哪个没有,问题在于哪个关于人之价值的观点更能体现人权和人类尊严。

最后,这里所说的政教分离是什么意思?是从最温和的角度来说国家不应该以某个教派为国教,还是从最激进的角度说宗教信徒无权像其他公民一样将其价值观带到公共场所并为之辩护?为什么总是强调基督教与国家政权分离,却不提世俗形而上学宗教与政权分离,或者女权主义理论与政权分离?简而言之,基督徒可以参与治理自己的政府吗?还是这仅仅是世俗主义者才享有的权利?如果这只是世俗主义者的权利,那《宪法》是怎么规定的?

迷思二:在堕胎问题的讨论上男性没有道德资格

断言只有女性才能参与关于堕胎问题的讨论是“因人废言”的谬误,即攻击某人而不是他或她提出的论点。这也就提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哪些女性可以就此问题发言?正如克里斯托弗·卡佐尔(Christopher Kaczor)在《堕胎的伦理》(The Ethics of Abortion)一书中所写,在堕胎问题上不存在“女性视角”,就像不存在男性视角或棕色眼睛人的视角一样。事实上,即便是女权主义者——更别提广义上所有女性了,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统一观点。即使同是支持堕胎的女权主义者也各有各的观点。例如,女权主义者纳奥米·沃尔夫(Naomi Wolf)称堕胎是“真正的杀人”,而女权主义者卡塔·波利特(Katha Pollitt)则认为堕胎与用吸尘器打扫房间没什么区别。总之,虽然女性对于堕胎的看法有助于我们理解个体性的经历,但这并不能取代理性的探究。相反,我们必须提出论点并为之辩护,这些论点的成败取决于其优劣,而不取决于持此观点之人的性别。毕竟,反对堕胎的女性和反对堕胎的男性提出的论点是一样的。

即使在“#我也是”(Me-Too)文化中,男性基督徒也有一个独特的机会来展现力量和恩典,哪怕在这个受害者多为女性的问题上。假设有人跟一个为反对堕胎辩护的男士说他的观点伤害了女性。他不为此做自我辩护。相反,他怀着恩慈把话题转回到未出生婴儿的角度上。他说:“你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如果未出生的胎儿不是人,那么我确实是在不公平地剥夺女性堕胎的自由。我还不公平地把我的观点强加给了她。更糟糕的是,我迫使她剧烈地改变自己的生活。你说得没错。但是,如果未出生的胎儿也是人,你能从我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吗?也就是说,如果你和我一样认为堕胎是故意杀害无辜的人,难道你不会竭尽全力阻止堕胎吗?难道你不想让未出生的人也受到法律保护吗?当然,我知道你并不赞同我的立场,所以我的观点其实很温和:我们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我恨女人而你爱她们。我们之间的分歧在于,我相信未出生的婴儿是人,而你不相信。这是我希望我们能一起探讨的问题。”

迷思三:终结堕胎的唯一方法就是传福音,因为在耶稣之外,反对堕胎的论点对非基督徒毫无意义。

反对虐待儿童的论点能否引起非基督徒的共鸣?反对性贩卖的论点呢?既然可以,那为什么反对堕胎的论点就不能引起非基督徒的共鸣呢?

在生命培训学院(Life Training Institute),我们几乎在每一场反堕胎的演讲中都包含了福音,但这并不是因为福音是理解反堕胎论点的必要条件。我们这样做是因为对于选择过堕胎的人来说只有一个方法能够弥补他们曾经作出的罪恶选择:耶稣,他们完美的赎罪祭,代替他们承受了上帝的愤怒。与其说在耶稣之外反对堕胎的论点毫无意义,倒不如说:“在耶稣之外,罪得赦免毫无意义。”

当然即使反对堕胎的演讲包含了福音,也未必能唤醒很多人的属灵生命。但它确实唤醒了有些人的道德感。这就足以给拯救儿童带来帮助。前堕胎专家伯纳德·纳坦森(Bernard Nathanson)在转变为反对堕胎者之前,曾主持过六万例堕胎手术,当时他还是一名无神论者。后来他接受了有神论。阿默斯特(Amherst)哲学家哈德利·阿克斯(Hadley Arkes)最近也转变为有神论者,作为一位不可知论的犹太人,他为反对堕胎的观点写下了精彩的辩护词并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了毁灭性批判。同时,辛迪加(即一稿多投,指电视或广播节目卖给多间播出单位——译注)专栏作家,无神论者纳特·亨托夫(Nat Hentoff)一生都在勇敢地捍卫保护生命的观点,但他一直都不是基督徒。

就我而言,我花了二十七年时间在天主教和新教高中、世俗大学和世界观研讨会上做保护生命的演讲。我看到,令人信服的反堕胎论点对于不认识耶稣的城市青年和认识耶稣的郊区青年都有说服力(反之亦然)。我的演讲团队也看到同样的结果。最有效的方式是使用具有说服力的论据唤醒人们的道德直觉并引发人们的思考。堕胎的图片会改变人们对堕胎的感受。事实和论据会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两者对于改变人最终的行为方式都至关重要。简而言之,不管是否是基督徒,只要有开放的思想,都可以理解我们提出的论点。

迷思四:支持保护生命观点的人必须承担更广泛的“全部生命”责任("whole life" agenda),才能合法化他们的论调。

怎么能说,因为你反对蓄意杀害无辜的人所以你就必须对所有的社会弊端负责任?

作为基督徒,我们关心很多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少数社会问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支持生命运动的行动目标也必须广泛且囊括诸多问题。试想一下,对美国癌症协会说:“如果你们真的反对疾病,那么你们就要像对付癌症一样积极、热情、公开地与其他疾病作斗争!”或者,考虑一下鼓起勇气对“黑人生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是一个抗议针对黑人的暴力和“系统性歧视”的国际维权运动,BLM 抗议通常在发生警察击杀黑人事件后——译注)组织说:“你们并不关心所有黑人的生命,只关心那些被警察暴力杀害的黑人”。

事实上,为什么不用“全部生命”的论点来反对其它以特定形式不公正为抗争目标的团体呢?如果市内的托儿所只在上学日的下午接收孩子,我们会因为他们没有全天候运作而指责他们吗?

当然,堕胎不是当今社会唯一的问题,就像奴隶制不是 1860 年唯一的问题,杀害犹太人不是 1940 年唯一的问题一样。但两者都是那个时代的主要问题。试想一下,在 1860 年对废奴主义者说:“你不能反对奴隶制,除非你能解决它本源性的问题。”

奴隶制是错误的。堕胎是错误的。这两个观点都不需要更多解释。

正如我的同事马克·纽曼博士(Dr. Marc Newman)所指出的那样,“在一个朝灭亡直奔的文化中,以拯救将要面临屠杀的生命为己任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需要为此道歉。他们不需要给出更多理由,他们需要得到更多支持。”

迷思五:教会的呼召不是堕胎等社会问题,而是门徒训练。

诚然,地方教会的首要责任是使人作门徒(马太福音 28 章)。这意味着什么?堕胎与栽培门徒的责任有关吗?请考虑以下论点:

P1:在大使命(太 28)中,基督命令教会去使人作祂的门徒。

P2:使人作基督的门徒意味着要“教导他们遵守”基督的所有命令。

P3: 其中一条命令是我们不可流无辜的血(出 23:7;箴 6:16-17;太 5:21)。

P4: 堕胎是流无辜之血,是故意杀害无辜的人。

因此

C:堕胎与地方教会栽培门徒的责任有关。

简而言之,圣经关于堕胎的教导并不是大使命之外的旁枝,而是与大使命相契合。地方教会不应该回避这个问题,而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装备信徒:

第一,在法律上为未出生的婴儿辩护,在当前的政治现实下尽可能地限制堕胎的罪恶。

第二,参与文化建设,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观点保护生命,以未出生婴儿的人性和堕胎的非人性为重点。

第三,通过与不孕不育中心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堕胎的替代方案,这点很重要。

第四,服事数百万因堕胎而受到伤害的同胞,让他们看到耶稣基督的福音是解决人类罪恶的唯一盼望。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十架路出版社英文网站:5 Myths about Abortion.

Scott Klusendorf(史考特·克鲁辛多夫)是生命训练学院(Life Training Institute)院长,也是The Case for Life: Equipping Christians to Engage the Culture (Crossway, 2009)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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