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就是把本该归给神的敬拜转移到其他对象上。所有罪的根源都是偶像崇拜,因为罪的本质就是试图夺取只应归于神的荣耀,然后据为己有。
神在伊甸园造了亚当和夏娃,他们要作为君王、祭司、先知治理全地,并将荣耀归给造物主神。然而,他们的罪在于决意将荣耀归给自己而不是神;换句话说,他们敬拜的不是神,而是自己。以色列人也延续了这种拜偶像的模式,他们不愿耐心等候真神指示祂的旨意,反而渴望敬拜一个会满足他们私欲的神,就是金牛犊。正如园中的亚当和夏娃,他们认定神的话还不够。耶稣基督来到世上,用祂完全顺服的一生,恢复了人类作为顺服的君王、祭司和先知的身份。祂最终承担了我们因拜偶像而该受的惩罚。如今,基督徒活在两个时代的交汇点:一方面,我们仍在罪的咒诅之下挣扎,要对抗老亚当的本性;另一方面,我们的心思意念正在被圣灵更新,渐渐活出基督的样式。
《创世记》1 至 2 章记载,神创造天地作为祂的宇宙居所,为要统管并与所造的万物同住。第六日,神创造亚当和夏娃,让他们在地上代表祂的形象,以君王、祭司、先知的身份施行治理(创 1:27-30,2:7-24)。按神形象被造意味着亚当和夏娃需在一切思想行为中代表祂,这是神在人类身上的印记,反映祂的属性与托付。作为君王,第一对人类夫妇要以神的方式治理。大地虽"美好",仍需管理和治理(创 1:28)。作为祭司,他们要藉着扩展伊甸园将神的荣耀传至地极(创 2:15)。神与亚当夏娃同住园中,因此乐园延伸之处,祂的荣耀也随之彰显。作为先知,他们必须学习并将神的律法应用于生活各个层面(创 2:16-18)。神创造人类,是要人始终完全倚靠祂,并在地上忠实地代表祂。
进入《创世记》三章,我们不能忘记亚当和夏娃在地上彰显神的责任。蛇有意挑战他们作为君王、祭司、先知的身份,诱使他们抛弃神的形象,脱离神而独立,试图与祂同等。诱惑的核心就是要“如神”一样(创 3:4):如神一样统治,像祂一样判断。蛇的诡计使夏娃无力抵抗而屈服,亚当也未能持守神的应许随即效仿。正如《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所说:“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的,都是罪。”也就是说,任何思想、行为、态度,只要不合乎神的诫命和荣耀,就是罪。亚当和夏娃犯罪,是因为他们错误地相信可以为自己攫取荣耀,享有唯独神配得的尊荣。罪的根源就是拜偶像——敬拜除神以外的事物。受造之物本不该拜其他受造之物;受造形象不该拜别的形象,包括自己或其他的形象。圣经记载的首例拜偶像事件导致了“宇宙性的悲剧”(参见邓普斯特 [ Stephen G. Dempster]《王权与王朝》[Dominion and Dynasty], 65 页)。
第一对人类夫妇的罪震动了整个宇宙。我们立刻看到其后果:他们”知道自己赤身露体”(创 3:7)。此处的”赤身露体”与希伯来文中”狡猾”(出 21:14;书 9:4;伯 5:13)一词相关。前面在 3 章 1 节里说到,蛇比“比田野的一切走兽更狡猾”。堕落之后,人类夫妇竟呈现出蛇的特性(参见梅瑞狄斯·克莱恩 [ Meredith G. Kline]《创世记:新注释》[Genesis: A New Commentary],22 页)。亚当夏娃不再代表神,反倒越来越像蛇。敬拜总会带来改变,不是通向生命,就是走向毁坏(参见G.K.比尔[G. K. Beale]《我们成了我们所拜之物》[We Become What We Worship],16 页)。他们不再对神忠心,其三重职分将沦为破坏的武器。如果没有神的恩典,人类将彼此欺压、玷污大地、散播谎言。但这并非最终的后果。在第三章后段,神应许夏娃的后裔中将有一位完成亚当夏娃失败的使命(创 3:15)。他们没能战胜蛇,把它逐出伊甸园,但将来有一位忠心的神形象承载者,必在他们失败之处顺从神。藉着这一位忠信者,罪和偶像崇拜将被废除,神的子民终有一天会得着更新的形象。
当我们转向以色列民族时,可以看到许多地方与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相呼应。我们可以把以色列看作“集体性的亚当”。亚当身上发生的事,大体上也发生在以色列身上。像亚当一样,神吩咐以色列要作君王、祭司和先知(出 19:6;赛 43:1)。但也像亚当一样,以色列因拜偶像而得罪了神。蛇引诱第一对夫妇,让他们幻想可以像神一样,不受祂约束。以色列的失败,也正是如此。
当摩西在西奈山上与耶和华交流时,以色列人等得不耐烦。他们怀疑摩西是不是已经忘了他们,所以不愿耐心等候耶和华,而是擅自做主(出 32:1)。亚伦没有像忠心的神形象承载者那样,带领百姓信靠神,反而用百姓的金耳环铸造了一只金牛犊(出 32:2–5)。以色列人因此公然违背了前两条诫命(出 20:3–4)。但违背诫命的背后,暴露了以色列人根本的问题:他们对神的话语缺乏信心。神已经应许要与祂的百姓同住,以祂赐生命的同在来看顾保护他们(出 19:5–6)。然而,他们和亚当、夏娃一样,觉得神的话不够可靠。他们想自己掌握命运,渴望成为主宰者,而崇拜金牛犊就是他们达成目标的手段。
回想堕落之后,亚当和夏娃发现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创 3:7),那正显明他们逐渐变成那条“狡猾”蛇的形象(创 3:1)。同样奇妙的是,《出埃及记》32 章用形容悖逆牛群的语言来描写以色列人拜偶像,传达一个意思:他们正变得像他们所敬拜的对象。以色列人被称为“硬着颈项的百姓”,他们“放肆”、受到“纵容”(出 32:9、24–25)。这种讽刺的比喻一针见血,以色列像一群狂奔乱跑的悖逆母牛,因为这个民族在属灵上已经变得和他们所拜的偶像一样死气沉沉。敬拜总会带来转化,而虚假的崇拜(即偶像崇拜)终将导致自我毁灭,招致神的审判。
然而,即使以色列如此悖逆,盼望仍然存在。神与以色列所立的约中包含着一个应许:将来必有一位救赎者来到。神要将全地充满忠心形象承载者的终极计划终必实现。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早已埋下盼望的伏笔:将来会有一位出现,代替亚当和以色列,却在他们失败之处顺服。在献祭制度中,也有这样的期待:有一天,神会赐下那终极的祭物,为祂的子民担当罪孽。罪,并不会有最后的话语权。
耶稣地上的事工中一个显著特点是祂主动重走亚当和以色列的道路,要在他们失败之处取得成功。祂的首要使命是拯救人类脱离罪和偶像崇拜。这也是天使吩咐约瑟给祂起名为耶稣的原因:“因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里救出来”(太 1:21)。由于亚当和夏娃的堕落,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与神隔绝。罪在神与祂形象的受造者之间插入了隔阂。因此,神差遣祂的儿子进入世界,通过担当父的忿怒,使我们与祂和好,从而解决人类的罪的问题。
对观福音记载,魔鬼用四十天的时间试探耶稣(太 4:2;可 1:13;路 4:1–2)。这场试探发生在旷野,并且持续四十天,让人想起以色列在旷野所受的试探。《民数记》14:34 解释了神为何让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四十年:“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你们要担当你们的罪孽四十年,你们就知道我疏远你们了。”以色列每一日的不信,对应一年的管教。而耶稣在旷野四十天的坚守,则成为一个象征性的缩影:对应以色列四十年在旷野背信漂泊的历史,也呼应亚当夏娃在园中所受的试探。
使徒保罗解释道,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罗 3:25)。根据旧约,神应许将在历史的最终时刻审判罪恶(赛 40:2;结 44:29),而这一审判实现在祂儿子为百姓所承担的刑罚中。基督的死是一个末世性的事件:它向信靠祂的人赐下生命(约 3:16;弗 2:8–9),也对拒绝祂的人施行审判(约 3:18)。罪与偶像崇拜,藉着基督的信实被彻底击败。
基督徒如今生活在我们常说的“已然-未然”或“时代的交叠”中。旧约大多预示弥赛亚将要来临、击败以色列的仇敌、为神的子民受苦、建立永恒的国度并引领信徒复活——这些事件原本预期将在历史的终极时刻一同发生。虽然基督的降临已开始应验这些盼望,但尚未带来最终和完全的实现。旧约的应许在此时此地“已然”开始成就,却仍要等到基督第二次来临——“未然”之时,才得完全。因此,神的子民虽因与末后的亚当联合而被称为义、在灵性上复活(罗 5:19;弗 2:5–6;西 3:1),却仍会犯罪、陷入偶像崇拜。圣徒正生活在两个时代交叠的张力之中。尽管基督徒已在灵里复活,内心仍存留着罪性;在身体得赎之前,他们仍会持续犯罪。我们的一切心思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仍带着罪的痕迹。老亚当虽然不再作主,却仍活在我们里面。
这种末世张力影响我们如何理解现今的罪与偶像崇拜。因在基督里重生,或如保罗所言,我们成为“新造的人”(林后 5:17),我们便有能力胜过罪,因为罪不再作我们的主(罗 6)。《罗马书》12:2 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与不信之人被塑造成他们所拜偶像的样式不同(罗 1:21–32),基督徒乃是要被改变,成为基督的形象。神已藉着基督开始恢复我们的形象。在基督里,信徒是真正的君王、祭司和先知,通过读经、祷告、参与本地教会等方式,有意识地持续敬拜基督。这是信徒应当实践的,但我们也必须明白,有些事信徒不可为。
偶像崇拜不仅仅是向实体偶像下拜,正如前文所说,任何脱离神的敬拜都是偶像崇拜。新约中,偶像崇拜常与不义行为联系在一起。例如,《哥林多前书》6:9 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娼妓的,亲男色的……”(和合本2010;参 林前 5:10–11,8:1–10,10:7、14、19;加 5:20;弗 5:5)。
新约中最难接受的经文之一是《雅各书》4:4,他称教会中一些人为“淫乱的人”(4:4)。这个称呼听起来很刺耳,也让读者感到困惑。其实,这个词呼应了何西阿书中先知的谴责:先知多次指责以色列民行“淫乱”、背弃圣约(何 2:4,4:2、13–14,7:4)。以色列没有像忠贞的新妇那样专一顺从神,反而追随外邦的假神(何 1:2,2:2–13)。雅各借此暗指,他的听众正面临同样的危险,陷入那种在何西阿时代弥漫的“背约之罪”(参卡伦·H. 乔布斯 [Karen H. Jobes]一文“雅各书中的希腊文小先知书”(The Greek Minor Prophets in James), 出自《圣经怎么说?:早期犹太教与基督教中的圣经功能研究》[‘What Does the Scripture Say?’: Studies in the Function of Scripture in Early Judaism and Christianity] 2 卷,147–158 页)。
因此,今天的基督徒蒙召要做忠信的君王、祭司和先知,全心敬拜三位一体的神。那些持守基督、远离世界诱惑的人,将永远在新天新地中与神同住,在那里神会完善我们的敬拜,彻底除去罪与偶像崇拜(启 21:1–22:5)。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Sin as Idol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