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分类与方法论
卫理公会神学
2025-07-07
—— Thomas J. Nettles

定义

卫理公会(Methodist,又译循道会)神学虽以圣公会的《三十九条信纲》为起点,但其教义体系既明确有别于加尔文主义的诸多特点,又特别强调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与灵命成长。

概述

卫理公会以《三十九条信纲》为起点,承认圣经的终极权威,并肯定最初五个世纪以来的正统神学与基督论。该宗派肯定中世纪基督教许多灵修作家所表达的属灵追求和效法基督的渴望。与此同时,卫理公会明确有别于加尔文主义的主要核心教义。神的预知源于祂绝对的全知,而非出于祂的预定旨意。基督的赎罪之工是“先有恩典”(prevenient grace)的根源,其追溯效力普遍适用于所有人,消除了全人类因亚当之罪而承担的罪责。圣灵的工作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因基督的普世救赎,恢复了人对神的启示作出积极回应的内在能力。在持守正统福音派核心教义的同时,卫理宗秉承了约翰·卫斯理的观点基督教世界中许多人的信仰经历,仍可能是真实得救且符合基督教本质的,即便他们的某些神学观点存在谬误的倾向,


在主流形式上,卫理公会神学超越了卫理公会内部各种宗派发展的差异(除了少数加尔文派卫理公会信徒外),体现了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独特的教义进路。卫斯理的神学思想是多方面影响共同塑造的结果:他的祖父是不从国教者,父亲则是圣公会信徒,母亲敬虔爱读圣经,这些家庭背景深深影响了他。在牛津大学期间,他参与创立了圣洁社团(“Holy Club”),开始追求圣洁生活;后来在乔治亚州的宣教经历虽然充满挫折,却成为他成长的契机。莫拉维亚弟兄会(Moravians),尤其是彼得·伯勒(Peter Boehler)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1738 年的一个夜晚,当他听到有人朗读路德的《罗马书》序言时,他感到灵里一阵温暖,这可能是他真正意义上的信仰转变点。此外,他前往德国敬虔派的聚居地赫恩胡特(Herrnhut,意为“主的家”)访问,并与亲岑多夫伯爵(Count von Zinzendorf)会面交流,这段经历也对他的神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他刻意避免尖锐争论,希望被“牵着手……按我所能承受的”引导,但他还是与乔治·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奥古斯都·托普莱迪(Augustus Toplady)和约翰·吉尔(John Gill)进行了激烈的教义冲突,尤其围绕预定论、无条件拣选和基督徒完全成圣等教义。

这些经历铸就了卫斯理毕生的热忱——为自己和他人“寻找通往天国之路”。他与牛津大学的“圣经飞蛾们”(Methodist Bible moths,译注:这本是一个贬义词,他人暗示这群基督徒“吞食”(或沉迷于)圣经,就像飞蛾吃衣服一样。)宣称:“唯愿荣耀上帝,拯救灵魂免于死亡”。这场以他为中心的运动遍及各地,使他深信自己见证了“末后荣耀的曙光”(《讲道集》,第 67 篇讲道[Sermons, Sermon LXVII])。

为此,他听从乔治·怀特腓的建议,开始在露天布道,以便向广大民众传扬福音。他将归信者及那些在他影响下展现出讲道恩赐的人组织起来,成立了许多会社(societies)。这些团体的宗旨是:在追求真实敬虔、圣洁生活和坦诚认信的道路上彼此劝勉,并支持巡回布道工作。经过多次尝试与挫折,第一个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卫理宗会社于 1740 年 7 月 23 日在铸造厂正式成立。1784 年,卫理宗才最终被法律认可为“不从国教者”(Dissent)的合法教会。同年,美国卫理宗也获得了“完全自由地遵循圣经与早期教会传统”的自治权。

卫斯理对引领自己和他人走向永生的道路充满激情,他常说自己是“专研一书之人”(homo unius libri),他虽博览神学著作,但认为其价值仅在于帮助明晰圣经真义,照亮天国之路。他精通希腊文新约、早期教父(尤其是希腊教父)、中世纪神秘主义者著作,以及宗教改革激进派与主流派文献,由此发展出他相信普世基督徒共同的核心信仰。“若我们尚不能在一切事上同心,”他在致一群爱尔兰天主教徒的信中写道,“至少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在列举共同信条及相应伦理实践后,他诘问道:“这些不正是你所赞同的吗?可有任何一点是你反对的?”进而追问:“若有人诚心相信并践行这些,谁还能说服你认为这人会永远沉沦?”(欧德来[Albert Outler],《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496 页)正如欧德来所言,卫理公会神学“深植于英国宗教改革的沃土:在治理上强烈反对罗马天主教,却也本能地抵制大陆新教的极端;既有普世胸怀,又持守基督教敬拜与基督徒行为之间的动态平衡”(122 页)。

卫理宗神学的来源

教义会议纪要

作为塑造卫理宗神学体系、甚至具有权威性的规范文献,其教义来源可归纳为四大支柱。卫理公会内部教义规范的第一个也是最初形成的来源来自《教义会议纪要》(Doctrinal Minutes)。1744 至 1748 年间,卫斯理定期召集选出的传道人举行会议,通过自由讨论教义问题并形成决议摘要,最终由他亲自统合各派观点。这些教义共识后来被融入他的讲章与圣经注释之中。著名卫斯理研究专家欧德来指出,这些纪要“最完整地展现了卫斯理的神学思考方式与实质内容”,为后人理解这位布道家的“思想脉络与神学方法提供了绝佳窗口”(《约翰·卫斯理》135 页)。

在首次会议上探讨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称义?”、“什么是信心?”、“善工对保持信仰是否必要?”,“什么是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第二天提出了关于成圣的问题:“每个信徒不都是新造的人吗?”;“在爱中得以完全意味着什么?”;“这是否意味着那些如此得以完全的人就不会犯罪?”。答案引用《约翰一书》3:9 并主张:“圣约翰明确肯定了这一点。”由于初期决议多为简短的经文引用或单句结论,在后来的《讲道集》与《新约注释》等文献中,这些教义观念都得到了更系统的展开:既与其他教义真理相互印证,又置于基督教事工的实践语境之中。这种在更广阔的圣经框架下进行教义整合与经验验证的成熟思考,尤其体现在“基督徒完全”(Christian Perfection)这一核心教义的逐步完善过程中。

讲道集

第二个来源是卫斯理的《讲道集》(Sermons),首卷在第一次教义会议两年后出版。这部教义阐释精选了 44 至 53 篇具有典范意义的讲章,不仅系统呈现卫理公会核心教义,更示范了如何传讲这些真理。虽然卫斯理另有 138 篇讲道留存,但这套精选集已完整涵盖教义教导、实践指南与灵修素材三大维度。这些讲章主要阐述新教核心教义:包括罪人如何得救、原罪、重生、因基督归算的义而称义、信心作为获得这义的遮盖(而非犯罪的遮羞布)、圣洁生活和成圣、确据、圣灵的见证、属灵果实、基督徒的完全和自我否定。其中十三篇讲道是基于《马太福音》5-7 章的登山宝训。

在论“因信称义”的讲章中,卫斯理强调:“称义的信心不仅包含‘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的神圣确据,更要坚定确信:基督是为‘我的罪’而死,祂爱‘我’,为‘我’舍己。”得救的信心必须兼具双重确信:既信靠神“必拯救一切信基督之人”的应许,更确信这救赎计划特别涵盖“我”个人。该讲章着重阐明“称义”与“罪得赦免”的同一性。

在第二十篇讲章中,为澄清“因信称义”包含基督完全顺服与公义的归算,卫斯理援引其《论称义》(Treatise on Justification)专文,确认“归算基督之义”意味着“将基督的义,包括他被动与主动的顺服,赐予信徒”。信徒藉此获得“基督顺服所赢得的特权、祝福与恩益”,故可称为“因归算的基督之义而称义”,绝非“因自身之义”。这一重要补充不仅完善了讲道见证,更修正了首次教义会议声明造成的印象——“我们在圣经中没有明确发现上帝将基督的义归算给任何人,尽管我们确实发现信心被归算给我们为义”(欧德来,139 页)。

卫斯理通过设问进一步阐明归算之义与内在之义的关系:“难道你们不承认内在的义吗?当然承认——只是要摆对位置:它并非我们蒙神悦纳的根基,而是称义后结出的果实;不是取代归算的义,而是其必然结果。“这一辩证关系确保了所有真信徒必然成圣的应许。

《新约注释》

卫斯理所著《新约注释》(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New Testament ,1755 年)构成第三大教义规范。这部诞生于他因病暂停巡回布道期间的著作,初衷是为“未受系统教育、仅通母语的虔诚信徒”(奥登,《卫斯理传统的教义标准》[Doctrinal Standards in the Wesleyan Tradition],84 页)提供研经指南。注释过程中,他对英王钦定本中不够明晰或需要依据新抄本的经文进行了重译。卫斯理的注释风格独具特色:他的评论通常是精要的短句,多为画龙点睛的释义或灵性成长的劝勉。他也会重点详释,对关键教义段落则展开论述。如注释《约翰福音》1:1 的“道”时,他考证该词源自《诗篇》33:6、“七十士译本常用,迦勒底文译本亦然”,强调“圣约翰绝非借用斐洛或异教作家的表述。”在阐释“道”的位格时,他融合正统神学术语:“祂是父从永恒中所生、所说的‘道’;父藉祂创造万有,祂也向我们启示父...祂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父表明出来。”论及“与神同在”时,卫斯理更精辟指出:“‘与’字表明圣子与父神本质同一却位格有别,隐含圣子永恒趋向父神的位格关系——祂单独与神同在;因为那时除了神以外,没有任何存在。”

在注释《罗马书》8:15“阿爸,父”时,卫斯理展现出对语言微妙含义和文本中暗示的教义细微差别的洞察力。他指出“呼叫”表示“热切、有信心、恒久的祈求”。在卫斯理看来,这种“阿爸,父”的重复称呼不只是简单的解释说明,他认为保罗“通过同时使用叙利亚语和希腊语这两种不同语言的词汇,似乎是在象征性地表达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共同向神发出的心灵呼求。”此外,圣灵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做工,每种都有不同的目的:“‘奴仆的心’似乎直接指圣灵的那些运作,通过这些运作,灵魂在其初次确信时,感到自己被罪、世界、撒但所束缚,也暴露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故‘奴仆的心’与‘儿子的心’同出一灵,仅因人的处境不同而显为不同作为。”

这些注释中,卫理宗核心教义常以凝练表述定调。如注释《罗马书》8:30 时,他的教义综合简洁地陈述:“保罗从未断言——不管是在此处还是他处——蒙召、称义与得荣耀者在数量上绝对等同,也没有否认信徒可能在蒙召后、得荣耀前堕落。他更不否认多人蒙召却未称义的事实。他只是肯定这是神引导我们一步步走向天堂的方法。“

信纲条款

卫理公会内部教义规范的第四个来源是信纲条款(Articles of Faith)。卫斯理以英格兰圣公会的三十九条信纲为基础。虽然他删除了第十七条关于加尔文主义拣选观的条款,但卫斯理并没有在这些条款中添加明显的亚米念主义立场,只是保留了原有条款中可能隐含的这些思想。例如,第二十条写道:“基督一次献祭,就为普世众人的原罪和本罪完成了彻底的救赎,平息了神的忿怒,偿还了罪的代价。”那些特有的教义观点保留在他的《笔记》《讲道集》和《教义会议记要》中。

他删除了圣公会的十四条信条,保留了二十五条并作了一些修改,以适应卫理公会的教会论,去除了圣公会条款中一些圣礼的色彩,并为了文字简洁而做了几处小改动或较长的删节。这一规范性标准使卫斯理和后来的卫理公会与早期教会的神学、基督论和圣灵论正统观点保持一致,包括圣灵的双重发出说。信纲还简明定义核心教义,包括圣经权威、原罪、自由意志、称义和善行等,明确否定天主教“份外功德”(works of supererogation)观,确认洗礼后所犯之罪可得赦免,并驳斥炼狱、变体说等“与上帝圣言相悖”的天主教教义。

总结

卫理公会教义来源呈现出怎样的神学特征?卫理公会接受圣经的最终权威,像卫斯理一样,是“一本书”的宗派。卫理公会形成其教义体系的方式主要有四种:通过众人之间的讨论交流;通过有条理、有逻辑的圣经解读和讲解;通过讲道来传播教义;以及制定一种能够调和各派新教观点的信仰声明。

从历史上看,卫理公会肯定最初五个世纪的神学和基督论正统观点。卫理公会也认同中世纪基督教许多灵修作家所表达的灵性追求和效法基督的渴望。尽管卫斯理观察到“福音的真理”与加尔文主义只有“一线之差”,但卫理公会明确地与加尔文主义的主要特色教义区分开来。首次教义会议提出了问题:“我们是否不知不觉地过于倾向加尔文主义?”答案是:“看来是这样。”卫理公会看来,加尔文主义的预定弃绝论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拖累了整个神学体系,也是无条件拣选教义最令人忧虑的后果。神的预知是祂绝对全知的结果,而非源于祂的预定旨意。基督的赎罪之工是先行恩典的根源,其追溯效力普遍适用于所有人,消除了亚当之罪对全人类的罪责,恢复了所有人“属灵生命的能力”,并为一切信者建立了赦免的源泉。因此,我们与亚当在他堕落中的联合成了莫大的祝福。

圣灵的工作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因基督的普世救赎,恢复了人回应神启示的内在能力。没有这种自由意志的恢复,“谈论人的善恶,就如同议论树木的善恶般荒谬。”

在持守正统和福音派核心教义的同时,卫理公会秉承了卫斯理的信念,即便某些神学观点存在谬误的倾向,但普世基督教会中许多人的信仰经历,仍可能是真实得救且符合基督教本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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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Methodist Theology.

Thomas J. Nettles(托马斯·内特尔斯)先后获得西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与哲学博士学位,现任路易斯维尔市美南浸信会神学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历史神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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