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神学是指叙述基督教神学发展的学科。
历史神学与教会历史密切相关,但两者并不完全相同。教会历史更关注教会的制度发展及其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而历史神学则侧重于神学思想的演变。虽然历史神学与基督教思想史、教义史有所区别,但这些学科之间仍有很大重叠。历史神学通过以下几个时期追溯基督教神学的发展:教父时期(公元 100-500 年)、中世纪(公元 500-1500 年)、宗教改革时期(1500-1600 年)、后宗教改革时期(1600-1700 年)以及现代时期(1700 年至今)。
1971 年,雅罗斯拉夫·佩利坎(Jaroslav Pelikan)将历史神学描述为“对基督教信仰和教义的传承研究”,但这种说法本身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如果我们去问二世纪和三世纪的伟大神学家,他们会认为,教义是神通过基督启示的,并由使徒们通过正典圣经忠实无误地传递给教会。在他们看来,“信仰的准则”是一系列固定的宣告,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然而,神学的历史却是研究变化的学科。因此,历史神学家面临的一个长期挑战是:如何解释那些在历史中统一教义的因素,同时又能区分不同时期或地区的神学特点。
在当今时代,历史神学面临的最大挑战或许是:人是否真的可以客观认识历史,抑或历史已经淹没在主观性和多样性的海洋中?是否每位历史学家都有自己的一套历史叙述?对此,我们应该明确,历史学家的职责是尽可能真实地还原过去。这意味着过去是客观存在的,尽管存在困难,我们仍然能够足够了解它,并讲述真相。如果过去没有真相可言,那么我们所做的不过是一种充满偏见和政治色彩的活动。然而,“尽可能”这个限定词也提醒我们,没有哪位历史学家能够完全准确地还原整个历史。神学的过去并没有改变,但随着我们对过去的了解不断深入,我们对它的理解也在不断增长,因此我们对历史的叙述也在不断修正和完善。
历史神学家的核心任务,是帮助教会和其他相关方记住过去的神学思想、信仰实践以及灵修生活,从而为当代的神学反思、敬拜和实践提供背景。在我们这个后现代时期,人们尤其容易遗忘过去,因此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古老的圣经解读、神学反思和牧养智慧。正因如此,历史神学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尽管历史神学非常关注教义的历史和发展,以及基督徒信仰体验和实践的历史,但历史学家的任务并不是规定今天应该在神学上相信什么,或在实践中做什么。如果历史神学要有实际意义,它必须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
史蒂文·奥兹门特(Steven Ozment)将历史学家分为两种类型:游牧者和定居者。前者是思想史学家,后者是社会制度史学家。由于历史神学深受思想史运动的影响,在一些历史神学的概述中,存在一种倾向,即脱离背景,抽象地讨论教义。我们可以称之为“空谈者”方法。在这种方法中,神学家被简单地看作一个个脱离背景的“空谈者”,就像没有身体、只会说话的脑袋。这种方法也可以被描述为“英雄与异端”的历史观。尽管哲学家和神学家认为这种概述有用,但它们并不总是非常准确。
在这个类比中,定居者指的是社会历史学家。他们对历史神学有着重要的贡献,因为某个时代或地区的神学家和我们一样,都是他们时代的产物。他们生活在特定的经济体系、政治制度、文化环境、对事物本质的假设网络以及语言群体中。要真正理解一位神学家的言论,历史学家必须了解他在何时何地说了这些话,以及为什么这样说。作家不可避免地会回应他们时代的问题。我们越了解某位作家的生活背景,就越能全面理解他想要表达的内容、对象以及原因。当然,我们承认这种丰富的背景对于理解圣经是必要的,但它对于理解神学历史同样不可或缺。
与思想史方法相对的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多种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大多数历史研究领域倾向于将思想(教义)边缘化,转而强调背景,以至于思想被视为虚伪的,或仅仅是宗教经验的表达,甚至是资产阶级试图通过宗教教条控制工人阶级的象征。对这种简化主义的最好回应是关注实际发生的事情,以及特定作家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所说的话。关注事实、原始资料和文本,往往会让宏大的理论显得无关紧要。
另一种错误有时被称为“黄金时代”方法,即将某个特定时代树立为我们时代的典范。这种方法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根本不是历史,而是伪装成历史的神学。判断哪个时代或哪位神学家是正确的,本质上是一种神学判断,而非历史判断。优秀的历史神学家会尽量让自己不掺杂个人主观意见,而是尽可能清晰、客观、有同理心地讲述历史。至于读者如何对待这段历史,则由他们自己决定。“黄金时代”方法的另一个重大缺陷是,它对过去的描述不准确。自从人类堕落以来,地球上从未有过真正的黄金时代。仔细审视教会历史的每个时代、每个地方和每位神学家,都会发现他们有着严重的罪过和缺陷。
在过去四十年里,包括历史神学家在内的基督教历史学家们经常讨论一个问题:是否存在一种独特的基督教历史研究方法?乔治·马斯登(George Marsden)等人认为存在,而D. G. 哈特(D.G. Hart)则持反对意见。显然,教会总结的基督教神学,比如古代普世信经和改革宗信条,确实存在;这种神学为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意义提供了一种基督教的解释,也为评价神学家的工作提供了一个神学框架。然而,这种对现实意义(即世界观)的基督教解释,是否能够产生一种独特的基督教历史研究方法,则不那么明确。
佩利坎的观点是正确的。历史神学是对教义发展的传承研究。早期教会承认“信仰的准则”,这是二世纪中期形成的《使徒信经》的核心内容,但直到四世纪初期,教会才通过亚流主义(Arianism)的争议,逐步发展出更完整的三一论教义。神学是在特定背景下有机发展的,有时是因为某种立场的内部逻辑,有时是因为对圣经的持续研究,有时则是因为外部刺激,比如异端(例如亚流主义 [Arianism]、聂斯托利主义 [Nestorianism]、优提克斯主义 [Eutychianism] 和伯拉纠主义 [Pelagianism])。
在文艺复兴之前,从使徒时代结束后的早期教会到中世纪教会历史时期,人们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认为教会与使徒时代的教会处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在加洛林文艺复兴时期,从修道士圣比德(又称可敬的比德 [Venerable Bede],约公元 673-735 年)的著作开始,尤其是他的《英吉利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我们开始看到一种历史意识的萌芽,即比德和他的同时代人生活在与早期教会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从十四世纪开始,文艺复兴标志着更敏锐的历史意识的兴起。
这种意识使宗教改革运动能够批判中世纪和罗马教会声称的与使徒时代后早期教会的连续性,并提出他们自己对连续性的主张。因此,在宗教改革中,关于过去意义的争论开始了。新教徒在《马格德堡世纪》(Magdeburg Centuries,1559-74 年)中回应了罗马天主教的质问:“在路德之前,你们的教会在哪里?”这部作品讲述了直到十三世纪的教会历史。这是一部高度论战性的著作,既是神学也是历史,但它见证了一种日益增长的意识,即对过去(包括教义)的理解对于理解当下具有重要意义。
在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中,历史学家开始以我们今天所认可的方式研究历史,但他们所处的环境对正统的历史性基督教越来越敌对,并受到对神、世界和自我的竞争性解释(如理性主义、经验主义、炼金术和神秘主义)的影响。
在十九世纪,费迪南德·克里斯蒂安·鲍尔(Ferdinand Christian Bauer,1792-1860年)开始将G.F.W. 黑格尔(G.F.W. Hegel,1770-1831 年)的历史哲学首先应用于保罗书信,随后又应用于赎罪论、三一论和道成肉身等教义。黑格尔的历史理论认为,历史是辩证法的发展过程,一种原则(例如犹太基督教)与另一种原则(例如外邦基督教)发生冲突,必须得到解决。这种冲突解决后,新的矛盾又会产生,整个过程会不断循环。在黑格尔的巨大影响下,发展的观念与朝着某种末世终点的进步成为同义词。在这一时期,亚历山大·施魏策尔(Alexander Schweizer,1808-88 年)提出,在路德宗和改革宗神学中,存在“核心教义”,每个神学体系都围绕这些教义组织起来。据说路德宗神学围绕称义教义组织,而改革宗神学则围绕预定论教义组织。这一分析自十九世纪末以来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但它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1801-90 年)在其《论教义的发展》(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中,利用黑格尔的思想,提出罗马教会现在所教导的,就是她一直以来所持守的,即使只是以种子的形式。纽曼的发展性方法的独到之处在于认识到教义的有机发展。其缺陷在于它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以至于任何研究的结果本质上都是基于纽曼的神学和教会立场而预先决定的。
阿道夫·冯·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1851-1930 年)在其巨著《教义史》(History of Dogma,1886-89 年)中提出,早期教会最初是一个自发的、“宣道性”的运动,围绕关于耶稣基督的动态信息组织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宣道逐渐变成了制度化的教义。这一范式自提出以来影响很大(比如在研究“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者”的关系时就被广泛使用),不过,这种模式也受到了不少批评,认为它过于人为化,不能充分解释所有事实。
在后启蒙时期,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 年)提醒我们,文本、事实和事件必须被读者接受,并由那些身处自己时代和背景中的人进行解释。然而,理查德·J. 埃文斯(Richard J. Evans,1947 年出生)有力地捍卫了历史的有效性,认为历史的任务是讲述过去的真相,同时避免陷入主观主义的深渊。
海科·A. 奥伯曼(Heiko A. Oberman,1930-2001 年)的开创性工作,揭示了中世纪晚期神学与宗教改革之间的联系,展示了以发展性方式研究历史的强大力量,而不会陷入辩证法的陷阱。他的学生大卫·斯坦梅茨(David Steinmetz,1936-2015 年)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宗教改革研究,而斯坦梅茨的学生理查德·A. 穆勒(Richard A. Muller,1948 年出生)自 1978 年以来将这种方法应用于新教经院哲学的研究,展示了以历史为基础、整体性、发展性方法的强大力量。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istorical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