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
永恒刑罚教义的当代挑战
2025-06-03
—— Christopher Morgan

定义

普救论(universalism)和灵魂湮灭论(annihilationism)是地狱永恒刑罚教义在当代面对的两大挑战。前者认为所有人都将得到救赎,后者则认为被判下地狱的人将湮灭而非永远受苦。

摘要

普救论和灵魂湮灭论是地狱永恒刑罚教义在当代面对的两大挑战。普救论认为,所有人最终都会蒙神之爱招聚到一起并得救。灵魂湮灭论则认为,那些没有相信耶稣基督救恩的人死后最终将会灵魂湮灭,而非永远受苦。然而,这两种观点都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不符。圣经不仅将地狱描述为灭亡之地,还将其描述为刑罚遭逐之地,这些都在永恒中且在有意识状态之下。此外,这两种当代立场也与历史教会的认信背道而驰。


恶人未来在地狱中的刑罚是新约圣经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贯穿于新约的教导。每位新约作者: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保罗、雅各、彼得、犹大和《希伯来书》的作者在他们的著作中以某种方式提到了未来的刑罚。因此耶稣教导永恒的刑罚,每位新约作者也如此。

然而即便有这样的见证,教会仍要面临当代对永恒刑罚提出的一些挑战。主要的挑战是普救论和灵魂湮灭论。

当代对永恒刑罚的挑战

普救论

这种观点认为,最终所有人都会被神的爱所吸引并得救。普救论者声称,慈爱的神绝不会让任何人永远在地狱中受苦。他们认为就算地狱真的存在,那也是净化灵魂的地方,是为最终的救赎做准备之处。从历史上看,普救论者通常拒绝接受耶稣的神性、神迹和替代性救赎,而认为祂的死只是为了证明神的爱。

一般来说,普救论的论点都是从释经角度出发的,研究那些看起来使用了普世得救或普世与神和好这类语言的经文(约 3:17;罗 11:32;弗 1:10;西 1:20-21;提前 2:3-6;彼前 3:9;约壹 2:2)并且/或者从神学的角度出发,特别地运用了那些与普救论者对神的爱和最终得胜之认识相关的观点(参巴刻 [J.I. Packer] 的分析和评论 “Universalism: Will Everyone Be Saved?” 收录于 Hell Under Fire: Modern Scholarship Reinvents Eternal Punishment)。

普救论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它不符合圣经的见证和教会的教导(太 25:41、46;可 9:43-48;帖后 1:9-10;启 20:14-15,21:8)。

灵魂湮灭论

这种观点认为,那些没有相信耶稣基督救恩的人死后最终将灵魂湮灭。灵魂湮灭论者反对将地狱视为有在意识状态下无休止的刑罚这一历史观点。一些灵魂湮灭论者认为,这种湮灭发生在死亡时。而根据与福音派相关的该学说大部分支持者的观点,这种湮灭则是在地狱刑罚之后,在新天新地地狱将不复存在。当今福音派思想中最流行的灵魂湮灭论版本是条件论(通常称为有条件的不朽,conditional immortality)。

有条件的不朽论认为,神创造的人仅仅有不朽的潜力。基督徒在与基督联合后才有份于神性并获得了不朽。不信的人永远不会获得这种永生的能力,因此最终将不复存在。一部分的原因是湮灭论与索西尼主义(Socinianism)、唯物主义和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有着历史渊源,因此当代福音派中的大多数湮灭论者更愿意自称为条件论者。一般来说,条件论的主要论据是释经上的(例如,将“永恒”解释为一个世代那么长,将“灭亡”解释为湮灭)和神学上的(例如,认为无尽的地狱过于极端而不公义,与神的爱不一致,有损神的得胜;见克里斯托弗·摩根 [Christopher Morgan] 的分析和评论 “Annihilationism: Will the Unsaved Be Punished Forever?” 收录于 Hell Under Fire: Modern Scholarship Reinvents Eternal Punishment)。

尽管灵魂湮灭论不像普救论那样错误百出(普救论常常与有关基督、罪和代赎方面的异端有关),但它仍然没有按着正义理解圣经(但 12:2;太 25:41、46;可 9:43-48;帖后 1:9-10)。灵魂湮灭论不符合圣经叙事,因为在末日未得救的人并没有湮灭而是按照教会历代所持的观点,在火湖中忍受永无休止的折磨,并被拒之于新耶路撒冷之外,而新耶路撒冷是神和祂的子民享受永恒喜乐的居所(启 20:10、14-15,21:8,22:14-15)。

未来刑罚的存在和永恒性

鉴于普救论和湮灭论对永恒刑罚发起的挑战,理解圣经所见证的地狱之本质和现实显得至关重要。要认识到这些挑战所犯的严重错误,最好的办法就是看看圣经是怎么描述这种刑罚的存在和永恒性的。

永恒刑罚的存在

几乎所有新约作者都对地狱作了三方面的描述,并指出了永恒刑罚的存在。对地狱的三个方面主要描述是刑罚、灭亡遭逐出。每种描述都提供了一种看待地狱之存在和性质的重要方式。

新约中对地狱的主要描述是刑罚。新约的每位作者都明确地将地狱描述为刑罚。刑罚是该得的,由痛苦构成,并且是永恒的。有之相关清晰的例子,请参阅《马可福音》9 章 42-48 节、《马太福音》5 章 20-30 节和 24-25 章、《路加福音》16 章 19-31 节、《帖撒罗尼迦后书》1 章 5-10 节、《希伯来书》10 章 27-31 节、《雅各书》4 章 12 节和 5 章 1-5 节、《彼得后书》2 章 4-17 节、《犹大书》13-23 节和《启示录》 20 章 10-15 节。

地狱代表着灭亡或死亡,这个教导在圣经中也占有重要地位。这种灭亡被比喻为死亡、第二次的死、损失和毁灭。灭亡的主题出现在大多数新约作者的著作中。《马太福音》7 章 13-14 节、24-27 节和 24 章 51 节、《路加福音》13 章 3-5 节、《罗马书》9 章 22 节、《加拉太书》6 章 8 节、《腓立比书》1 章 28 节和 3 章 19 节、《帖撒罗尼迦前书》5 章 13 节、《帖撒罗尼迦后书》1 章 5-10 节、《提摩太前书》6 章 9 节、《希伯来书》10 章 27 节、《雅各书》1 章 11-15 节、4 章 12 节、5 章 3-5 节和 5 章 20 节、《彼得后书》2 章 6 节、《约翰福音》3 章 16 节和《启示录》21 章 8 节都明确地将灭亡作为地狱的描述。

新约中关于地狱的第三个核心场景是逐出。刑罚强调的是地狱主动的一面,而逐出则通过突出不信耶稣者所忽略的——他们存在的根本原因,即荣耀和爱神——来显示地狱的恐怖。在大多数的新约圣经书卷中,都可以找到地狱是遭驱逐、分离、排斥或隔离的概念:《马太福音》25 章 41 节、《马可福音》9 章 42-48 节、《路加福音》13 章 22-30 节、《约翰福音》15 章 1-7 节、《罗马书》1 章 24、26、28 节、《帖撒罗尼迦后书》1 章 5-10 节、《启示录》22 章 14-15 节。在耶稣的教导中,尤其是在《马太福音》中,作为驱逐之地的地狱尤为突出。由于耶稣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以天国为主题,这种突出是意料之中的。对比鲜明:基督徒受欢迎进入天国,而恶人则被驱逐到天国之外(太 8:12,13:42、50,25:10-12、30)。

未来刑罚的永恒性

地狱的刑罚是在有意识状态下的永恒刑罚。永恒的刑罚是应得的,因此也是公义的。圣经明确指出,即使是看似最轻微的违反神命令的行为,也将受到无比严肃的对待。我们可能会认为违反神的律法是一件小事,而圣经却以一种真正可怕的方式描绘了任何违反神律法的行为。雅各断言:“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2:10)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每一句不经意的话负责(太 12:33-37)。神会揭露并审判每个思想、态度和意图(来 4:12-13)。对恶人来说未来刑罚的公正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为了明确和强调这一点,圣经作者在许多经文中都强调了报应的公正性(例如,可 9:42-48;太 5:20-30,23:33,24:45-25:46;路 16:19-31;罗 1:18-3:20;帖后 1:5-10;来 1:5-10,10:27-31;雅 4:12,5:1-5;彼后 2:4-17;犹 6-23;启  20:10-15)。

圣经还说,这刑罚的火是永恒的,燃烧的烟雾永远在上腾,施加刑罚的工具也永不停息。不仅如此,地狱还被称为“永刑”(太 25:46)和“永火”(帖后 1:9)。在《马太福音》25 章 46 节中,“永刑”与“永生”连在一起,一个自然的解释是两者并列。关于这种刑罚的永恒性,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地狱并非由有意识的痛苦组成,那么就很难想象地狱会比死亡更可怕、比尘世的痛苦更可怕、充满哀哭切齿,或者是一个痛苦的地方。这些画面表明,地狱中的人会完全体验到他们的痛苦和公正的刑罚。

此外,《启示录》14 章 11 节也表明了刑罚的持续性,其中说恶人“昼夜不得安宁”。《犹大书》7 节提到了“永火的刑罚”。《启示录》20 章 10 节中强有力的宣告也证实了这种刑罚的无休止性,“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有力的、对无尽刑罚的肯定了。

永恒刑罚的一致性

同样重要的是要明白,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与神学的其它教导相互关联,并最终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请注意,地狱是永恒的刑罚、灭亡和遭驱逐,与圣经中关于神、罪、代赎、救赎和天堂的教导对应。

首先,上文阐述的地狱的三种形象——刑罚、灭亡和遭驱逐——与圣经中神的形象交织在一起。作为刑罚的地狱生动地描绘了神作为审判者对恶人的公正判决(参启 20:10-15)。作为灭亡的地狱似乎将神描绘成打败敌人的勇士或胜利者(参帖后 1:6-9)。作为遭驱逐的地狱将神视为王,只允许祂的子民进入祂的国(参太 7:21-23)。

其次,作为刑罚、灭亡和遭驱逐的地狱也从圣经对罪的描绘中自然体现出来。地狱的每一个图景似乎都是对罪特定描述之合乎逻辑的结果。作为刑罚的地狱认为罪是罪恶、罪行、过犯或僭越。作为灭亡或死亡的地狱认为罪是敌人或属灵的死亡(如弗 2;罗 5:12-21)。作为遭驱逐或分离的地狱将罪视为与神疏远。

同样,地狱的各个图景也显示了“已开始末世”中的罪与死亡。神的忿怒临到罪人,地狱是忿怒的巅峰和倾泻(罗 1:8-2:8,5:6-11)。罪人已经被定罪,但仍在等待地狱中最终的刑罚(约 3:16-36,5:24-28)。罪人现在灵性已死,但仍在等待第二次死亡。不信的人现在与神隔绝,但最终会从神面前逐出。罪人的心现在是黑暗的,但将永远处于地狱的“外面的黑暗”和“最黑暗的黑暗”中。证据令人信服: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恰当地把对地狱的描述看作不信者当前罪恶状态的顶点、延伸、强化和逻辑上的延续。

第三,地狱的三幅图景似乎也说明了圣经中的救赎教义。在十字架上,耶稣代替我们为罪而死,喝下了忿怒的刑罚之杯(罗 3:21-31;彼前 3:18;太 26:42)。在十字架上,耶稣为我们的罪和灭亡献上了自己为祭(参来 9-10)。在十字架上,耶稣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是遭驱逐(太 27:46)。

第四,这三幅地狱永恒的图景与圣经中永恒救赎的图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地狱是那些未能因信称义之人受刑罚的地方。地狱是灭亡,等着那些从未在基督里获得新生/生命的人。地狱是遭驱逐或分离,等着那些所有从未在基督里与神和好的人。

最后,这三幅地狱图景与圣经中的天国图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刑罚的地狱与作为承受天国和获得天国的奖赏相对比(太 25:31-46)。地狱的灭亡或死亡与天国的永生形成对比。地狱是遭驱逐,而天国则是进入神的国度和奇妙的同在。不信者非但不能在基督里承受天国,反而会受到永恒的刑罚。尽管神发出了在基督里获得新生的邀请,但非基督徒却选择了永恒的灭亡。恶人没有通过基督的呼召(“来”,太 25:34)经历与神毫无阻拦的相交,而是永远遭驱逐离开神荣耀的同在。基督慷慨地赐予人们天国,但可悲的是,许多人仍然拒绝祂,并因此进入地狱——一个永恒的、在有意识状态下遭受刑罚、灭亡和遭驱逐的可怕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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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Contemporary Challenges to Eternal Punishment.

Christopher Morgan(克里斯托弗·摩根)是河滨市(Riverside)加利福尼亚浸信会大学(California Baptist University)的神学教授兼基督教牧师学院院长。他是 Hell Under Fire: Modern Scholarship Reinvents Eternal Punishment Faith Comes by Hearing: A Response to Inclusivism 两本书的合著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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