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曾在俄勒冈州一场聚焦全球宣教的基督教大会上,主持了一场题为“教会如何对抗人口贩卖”的工作坊。会后,一位大学女生信心十足地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我觉得自己蒙召要从事公义事业。等我大学毕业后,我想为耶稣做公义的工作。我该怎样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呢?”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为耶稣行公义”。这句话一下子抓住了我。我不仅喜欢这个说法,更欣赏的是:她所代表的,是一个对公义充满热情的世代。
皮尤研究中心(Pew)、巴纳集团(Barna)和盖洛普(Gallup)的研究一再表明,Z 世代对社会议题有着格外强烈的参与意愿。与上一代人相比,他们不仅更关心解决社会问题,也更期待美国的教会和各类公共机构能够对这些议题作出实质性的回应。我在大学教书十五年,就亲眼见证了这一代人的热忱。这种热情,理当被肯定,也值得被鼓励。
不过,我仍有一个神学方面的担忧。更准确地说,是对教会、尤其是年轻世代的一份劝勉。我觉得我们往往花太多时间倾听不断变动的文化风向,却忽略了基督那恒久不变的智慧。无论从政治立场还是神学取向来看,这种现象在意识形态光谱的两端都有出现。这一点理应让每一位基督徒感到不安。
我们投身公义事工,必须先问自己几个问题:我们努力改变文化,是为了使神得荣耀,还是仅仅在支持某一个议题?我们进入文化,是为了释放那些受文化捆绑的人,使被绝望遮蔽双眼的人重新看见,那些在破碎、堕落世界中受伤的心灵得医治吗?
我们参与公义事工的动机,与最终呈现出来的成果同样重要。我见过一些出于善意、真心想爱邻舍的基督徒,却不知不觉地采用了世俗的分析框架。结果,他们渐渐开始用人的理性来界定人的价值和社会变革,只是围绕那些“看似不公”的现象展开行动,而不再把一切扎根福音。这些人本主义的分类方式,尽管看起来颇具吸引力,最终却会削弱上帝藉着耶稣所展开的、那彻底而颠覆人心的救赎与更新计划。
在社会正义成为当下文化争论焦点之前,与之相关的许多公义观念就来自基督。《路加福音》四章描写耶稣打开经卷,引用《以赛亚书》六十一章,宣告自己的使命就是向贫穷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使瞎眼的得看见。祂所宣告的并不是什么抽象的比喻,而是一幅关于人类如何真正兴盛的蓝图。耶稣的事工始终指向社会的边缘:税吏、麻风病人、处于弱势的妇女与儿童。这不是呼吁人要多多施舍,而是一份关于社会与生命更新的邀请。
初代教会在实际生活中活出了这一异象。《使徒行传》二章记载,基督徒变卖财产,使众人各得所需;保罗在书信中反复嘱咐教会照顾寡妇,并在族群分裂中追求合一。从一开始,真实的信心就自然结出具体可见的爱邻舍之果,尤其流向那些常被忽视的人。
教会历史同样印证了这一模式。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直斥囤积财富、对穷人疾苦无动于衷的人;奥古斯丁将社会责任融入其神学体系,指出制度性的罪恶根源于人类的堕落本性,修复制度既需要神的拯救,也需要基督徒的回应。
进入中世纪,修道院成为社会创新的重要引擎:它们兴办医院、学校、农业中心,保存知识、供应饥饿的人。主教座堂学校的兴起,使教育不再只属于贵族阶层。以“公共福祉”为目标,基督徒逐渐形成共识: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目的应该是服事人的尊严,而不是积累权力。
宗教改革进一步扩展了这一视野。改教家强调,不仅仅是圣职,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上帝的呼召。路德与加尔文对个人责任的重视,使基督徒学会在日常工作中看见服事上帝的机会。没有社会参与的信仰是没有生命力的信仰。
这种信仰所结出的果子清晰可见: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以圣经信念推动英国废奴运动;伊丽莎白·西顿(Elizabeth Seton)与弗朗西斯·卡布里尼(Frances Cabrini)等天主教修女创办学校和医院,服事穷人和移民;查尔斯·洛林·布雷斯(Charles Loring Brace)的“孤儿列车”(Orphan Train)安置了十万名儿童,映照出神愿意将人纳入神家的心意;救世军将灵性关怀与身体需要结合在一起;艾玛·威拉德(Emma Willard)推动女性教育;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的神学信念为民权运动奠定了道德基础。
当然,即便在这份名单中的基督徒,也没有能完全活出圣经所要求的道德与公义标准。然而,两千多年的历史反复证明:凡真实的基督信仰兴盛之处,公义实践也必然随之而来。从圣经与历史的角度看,这样的行动从来不是世俗意义上的社会运动,而是忠心顺服上帝旨意的体现。
福音不仅改变人,也改变社会。对基督徒而言,行公义不是什么政治站队,而是门徒训练;不是向文化妥协,而是以天国为导向的更新。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基督徒是否该参与社会议题,而是我们参与的方式是否符合圣经教导,智慧并信实地去行公义。
我们如何确保自己实在为主做事,而不是为人做?基督徒对公义的理解,必须从一个根本问题开始:我们的世界观如何塑造我们生命的每一个层面。用神学家大卫·道克里(David Dockery)的话来说,实践一种合乎圣经的世界观,就是学会“以基督徒的方式思考”人生,用圣经的眼光看待一切:万有都是靠神、藉着神、且又是为神而造的,虽因堕落而破碎,却仍然可以被救赎、被更新。
理解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重新看待自己的职业呼召。英文“呼召”(vocation)一词源自拉丁文 vocare,意为“呼唤”。在早期的基督教传统中,职业并不只是谋生手段,而是一种神圣的观念:创造主给予每一个人不同的呼召,让他们承担特定的使命。弗雷德里克·布克纳(Frederick Buechner)曾优美地形容呼召与社会行动的交汇点是“人内心最深的喜乐与世界最深的饥渴相遇之处。”呼召提醒我们:神按着祂的心意塑造我们,并赐下独特的恩赐,使我们能在各自的环境中服事祂。
归根结底,许多当代社会正义理念与圣经所启示的公义之间,最大的差异并不在方法,而在内心的动机。正如提摩太·凯勒在《慷慨的正义》(Generous Justice)一书中指出的,当今不少人将社会正义理解为拆解他们视为压迫性的制度,重新分配资源;而圣经中的公义,则是顺服上帝的道德标准,追求祂所看为正直、圣洁的事。
圣经式的公义,源于对上帝恩典的深刻认识,它进入世界的破碎之处。行公义的终极目标是要荣耀神,不仅仅是改善社会。如果公义的源头是上帝,那么一切脱离祂的人为定义与框架,都是不够的。主呼召我们行公义、爱邻舍,是我们对祂、对邻舍之爱的自然流露。
任何一个环境都有机会行出符合圣经的公义;但在我看来,地方教会尤其提供了丰富的空间。教会不可能在行公义方面做到完美,因为教会是由一群不完美的人组成的。然而,与非基督教机构或社会体系相比,教会在关爱照顾、满足需要、引导人走向那带来永恒更新的源头方面,拥有更为深厚、也更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记录。
对,让我们“为耶稣行公义”——阿们!但也正如教会在历史中一贯所做的那样,愿我们持续校准自己的心,扎根于神的话语,与主的新妇同工,按着祂所定义的公义,而不是世界的标准,去行各样的善工。愿主因我们的劳苦得荣耀,也愿我们的行动,按着祂的话语,引导更多人走向救赎,生命得以更新。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to Pursue Justice for Je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