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
2018-12-15
—— Guy Waters

……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徒9:15~16)

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徒22:14~15)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6~18)

在这些叙述里:第一段,包含了耶稣在大马士革对亚拿尼亚说的话;第二段,亚拿尼亚在大马士革对扫罗说的话;第三段,耶稣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对扫罗说的话。

当我们把这些叙述放在一起思考时,我们学习到关于扫罗的呼召和归信这两件事:耶稣呼召扫罗去做什么,以及耶稣会透过扫罗做什么。首先,我们看到扫罗被委托将耶稣的名传给人类(徒9:15),如同所指出的,扫罗被委任为耶稣的“见证人”(徒22:15),成为祂的“仆人和见证人”(徒26:16)。给他能力成为耶稣见证人的是,他同时看见和听见复活的耶稣(徒22:15、26:16、林前9:1)。扫罗的见证范围不仅仅是对在大马士革或耶路撒冷的人,更是对“外族人、君王和以色列人”(徒9:15、参考26:27),扫罗会将见证传给各种的人,但他有个特别的呼召是要把对耶稣的见证传给外邦人。

其次,这些委托的话告诉我们耶稣会跟扫罗传扬对祂的见证结合,在人类的生命中进行伟大的工作。具体来说,耶稣会“开他们的眼睛”,就是那些面对扫罗为基督所作的见证之人的眼睛。他们会“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徒26:18),从瞎眼到看见。当然,扫罗自己就经历了相同的经验—透过亚拿尼亚:“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徒9:18)。这种发生耶稣打开一个人眼睛的经历,对于保罗和他的听众来说,都与耶稣的话结合了。扫罗听到耶稣的话,就被击打失明了,后来恢复了他的视力;与之相似,扫罗的听众会透过扫罗听到耶稣的话,就从瞎眼被带至看见。

然后,扫罗会像耶稣在听闻扫罗对基督的见证的男女生命中做的事情一样的模式或典范之中来事奉,我们可以安然断定耶稣保证在扫罗听众的生命里会做的事,祂早就在保罗的生命里面做成了。

在使徒行传26:18,我们瞥见耶稣在扫罗听众和扫罗自己的生命中的工作,保罗说:“开……眼睛,使他们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开人的眼其中一个目的是,使得他们能够从“黑暗”被带进“光明”。在哥林多后书,保罗恰好就是用这些词句来描述基督徒生命的开始,“这世界的神”就是撒但,弄瞎了不信之人的心眼。结果,未信者就一直“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4:4)

又真又活的神如何胜过“这世界的神”的弄瞎工作呢?“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这照明的工作驱散了一度迷惑这些人的撒但遮蔽,保罗把这工作描述为完全是新创造的工作:因为那说“要有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的心里,要我们把神的荣光照出去,就是使人可以认识那在基督脸上的荣光(林后4:6)。保罗是引用自创世记1:3的创世段落,因此,保罗所描述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就是新创造的工作。这是主权的全能工作,神是主动的;受造物是被动的。保罗强调,这工作的果效就是人类能领受“基督荣耀的福音的光”(林后4:4),他们不仅在理智上理解信息,他们现在也享受福音,并且使他们自己委身于它。具体来说,他们享受福音中的基督,而且使自己委身于祂。

可是当福音被传讲时,耶稣打开人眼睛的工作有另一种作用,那些眼睛被打开的人“从撒但的权下归向神”(徒26:18)。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从灵性瞎眼的状态中被救出来的。然而,在当中还有更多意义,保罗在给歌罗西人的书信中对这事实有所阐述:“又感谢父,叫我们能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2~14)。保罗用从“黑暗”进入“光明”的转变的词句来赋予基督徒生命的开始的特色,以前我们是在“黑暗的权势”底下,父已经“把我们迁入他爱子的国里”,在这国度里居住着“在光明中的圣徒”,他们都是继承基业的人。这样的转移是从一个领域或国度(黑暗)到另一个对立的领域或国度(光明)。信徒是那些曾经从一个存在的模式里出来,被带入完全新的存在模式里的人。

那些曾经被主权地转移到基督国度里的人生有什么特性?他们是圣徒,也就是说他们是从世界中被分别出来的,并且是为了神。他们被献给祂,而且被呼召相应地去调整他们整个人生。他们是继承者,他们拥有“救赎”,就是保罗在这里使用“罪得赦免”这个词句来描述的,即赦免了“他们的一切过犯”(西1:12, 14、2:13)。这些恰好就是保罗在使徒行传26:18所听见的注解,基督在罪人生命中的工作就是这样:他们罪得赦免,并在那些在基督里凭信心成圣的人中间占有一席之地。

我们可以用几句话总结一下耶稣基督在听到保罗受托所传的福音的那些男女的生命中作的拯救工作:这些人从撒但的黑暗中被带进神圣的光明中,他们从撒但的权势底下被救出来,进入到基督的国度里;他们被赦免、被圣化和成为继承者。他们能够相信耶稣基督是复活的救主和主,不仅仅是保罗的听众经历了这些事实,而且保罗自己也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的归信中经历到这些事实。基督的目的是,这个会把福音带到万邦的人,也亲身经历了福音在他生命中的拯救大能。


译:杨忠道;校:谢昉。原文刊载于林格尼尔福音事工网站:Paul’s Experience on the Damascus Road

Guy Waters(盖尔·沃特斯)是改革宗神学院杰克逊校区(RTS Jackson)的新约教授,也是美洲长老会(PCA)的教导长老。他著有《耶稣如何治理教会》How Jesus Runs the Church)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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