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我如何改变了对临终关怀的看法
2021-04-19
—— Justin Taylor

虽然就我现在所掌握的信息而言,我没有绝症。但有一个普遍真理:除非基督先回来,否则我总有一天会死。

我是按照永生神的形象被造的。

因着他的恩典,我已从罪的奴役中被救出来,现在是主耶稣基督的仆人。

我作为神的形象承载者的身份给了我尊严。

我作为主所救赎的仆人和我与基督联合的身份,以及圣约中的责任和义务,指示了我该如何看待我的生与死。

神话语的原则和预设要求我拒绝主动的安乐死(直接和有意地夺取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使用医疗手段(或任何其他手段)来加速人的死亡,绝不是有爱心或有信心的行为。

除此之外——这一点也许在基督徒中更有争议——我现在已经倾向于相信,一个人可以在信心里(也就是说这不算犯罪)拒绝无效的或负担过重的医疗救助。

凯瑟琳·巴特勒博士在她的《生死之间:以福音为中心的指南》(Between Life and Death: A Gospel-Centered Guide to End-of-Life Medical Care这本书里阐述了这一原则

她认为,我们可以:

  • 第一,当积极的治疗提供了康复的希望时,寻求积极的治疗,但
  • 第二,在如下两种情况之一发生时,拒绝积极的治疗:

    1. 这种治疗只会延长死亡时间;或
    2. 这种治疗给人带来痛苦却没有相应的好处。

许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在内-——认为,保护生命意味着尽可能延长生命。例如,如果喂食管可以提供食物和水,或者呼吸机可以抽出氧气,那么我们就应该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来保护一个人的生命。

圣约学院(Covenant College)的基督教哲学家、美洲长老会(PCA)长老比尔·戴维斯(Bill Davis)教授在他那本全面且有益的书《在平安中离去》(Departing in Peace: Biblical Decision-Making at the End of Life)中对此提出了有趣的看法。他告诉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神的话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已经发生了改变: 

心肺复苏术和呼吸机改善了死亡和垂死的概率。

在20世纪60年代这些维持生命的措施普遍可及之前,尽一切医学上可能的措施并不会带来死亡前的长时间昏迷状态。如果某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医生就无能为力;如果有人的呼吸停止了,那人就没办法呼吸了。一个昏迷的人可能会醒来,但如果他或她的心脏或肺部停止工作,这个人就死了。

现在,在维持生命的医学治疗发展了50年后,“尽一切所能”已经涵盖了非常广泛的医疗可能性。即使在患者昏迷不醒、内脏器官孱弱,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就无法继续存活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医疗设施让患者的心脏和肺部工作数月。当维持生命的治疗被用来帮助治疗感染或严重受伤时,即使治疗费用相当昂贵,也是一个巨大的福音。

然而,通常情况下,维持生命的治疗并不能帮助治愈疾病,至少从人的角度来说不能。对一个因头部大面积受伤而昏迷不醒的人进行呼吸机支持,并不能改善他头部大面积受伤的情况。神总是可以超自然地干预,但维持生命的治疗可能只是通过给病人施加严重的负担来延长身体的生命。

下面是戴维斯教授所主张的圣经原则:

上帝的话语允许我们在某些情况下 对仅仅维持生命的治疗说“不”。

他继续说,

如果我在一百年前就这个主题写书, 我一定会拒绝这个关键原则。

然而,神的话语并没有改变。

改变的是医疗选择的范围。

我出生于1960年,在心肺复苏术成为医学院教育的标准内容之前四年。肾脏透析、除颤器和呼吸机(支持呼吸的机器)的发展甚至比心肺复苏术更晚。今天靠“机器”维持生命的人若在当时都会死于疾病。过去六十年的医学进步令人振奋,但也使我们更难思考关于医疗护理的义务。圣经教导我们必须接受有可能治愈我们疾病的治疗。作为基督的仆人,我们蒙召保持健康,以便我们能够很好地服侍神。

在维持生命的医疗方法发展之前,这种利用医疗手段维持健康的义务意味着我们有责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医疗手段来维持生命。

神的话语命令我们捍卫生命,但它并没有命令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使用医疗技术来尽可能延长生命。

巴特勒还根据她多年来作为创伤外科医生的经验提醒我们,在某些情况下,生命末期的干预措施实际上会造成伤害。例如,呼吸机会导致肺炎;心肺复苏术会弄断肋骨;管饲会增加晚期痴呆症患者的死亡率。如果病情是可逆的,而且干预措施可以成为引领一个人恢复健康、带他回家的手段,那么这样的不良影响是值得的。但在这种护理无效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医疗干预可能是在做一个失败的管家,或是没有尽到爱人如己的责任。

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写下你的临终医疗指示。这可以让你在法律认可的文件中,把你的愿望提前写下来。这是一种爱的行为,让你的亲人知道你的愿望。不要等到您生病或退休后才去做。每个18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有一份。

第二,要做这件事,我的第一选择不会是用政府制作的标准表格,它要求你在各种情况下勾选一个框:是或否。表格上的逻辑可能有点混乱,并导致一些读者误解它的要求。然而,如果这是你想使用的,一定要使用比尔·戴维斯的这个宝贵资源,他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填写了每个州的表格。

第三,我个人更推荐《五个愿望文件》(Five Wishes Document),它是由一位捍卫生命的领袖与美国律师协会的法律与老龄化委员会协商后撰写的,并在所有50个州得到认可。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成,允许你加入自己的叙述,并表达你的愿望,而不仅仅是对那些难以理解的各种可能性。

第四,为了帮助你思考问题,我强烈建议你参考巴特勒的书戴维斯的书。他们都是睿智而成熟的基督徒,专业知识不同,但观点互补。你可以从巴特勒博士的这篇文章开始了解大意和圣经的教导方向。戴维斯的书后面收集的圣经原则(他在书中也一直在论证)非常周到和仔细。

第五,如果你想要一些彻底的、哲学的、圣经的关于主动安乐死的东西,可以参考约翰·费恩伯格和保罗·费恩伯格所写的《勇敢新世界的伦理学》(Ethics for a Brave New World)一书,注意看第四章。

第六,如果你是教会中的长老或教师,可以考虑就此教授主日学或周三晚课。比尔·戴维斯已经为你做了所有的艰苦工作。请看他为个人和小组学习提供的为期四周的免费学习指南和课程计划,你可以点击这里下载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作者博客:How My Mind Changed about End-of-Life Care.

Justin Taylor(贾斯汀·泰勒)是十架之路出版社(Crossway)的高级副总裁,曾出版过多本书籍,同时他也是“两界之间”(Between Two Worlds)与“福音派历史学”(Evangelical History)这两个博客的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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