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蒙受救赎的人是将救赎唯独归功于神主权的恩典,并将一切的颂赞都给祂,因祂使他们与其他人分别出来。”
——约拿单·爱德华兹
我们之所以称改革宗救恩论为“恩典的教义”,是因为救恩论中给出的五个神学命题通常被认定是以圣经为本的加尔文主义五要点,并且是救恩论最纯正的表达。这五个命题中的每一个——彻底的败坏、主权的拣选、有限的救赎、不可抗拒的呼召和蒙保守的恩典——都极致地表现出神的主权恩典。把这五个命题放在一起的时候,就成为神拯救恩典的全面陈述。因为这个理由,恩典的教义实际上只有一点,换句话说,也就是神借由祂的恩典并为祂的荣耀拯救罪人,这两个事实——神的恩典和荣耀——不可分割地绑在一起。任何最放大神恩典的就是最能放大祂荣耀的,最能彰显神恩典的就是在恩典的教义中表达的真理。
另一方面,妥协五要点中的任何一点就是稀释和贬低了神的恩典。例如,说人只有部分败坏,一个失丧的罪人在他的罪里只是灵性生病,就是严重减损神恩典的误诊。同样的,采纳依靠预先看见人的信心这样有条件的拣选就是败坏了神的恩典。教导基督献上普世的赎罪就是使救恩对所有人来说是可能的(虽然这实际上没有拯救任何人)会让神的恩典变成廉价。相信一个允许人的自由意志抗拒的呼召就是妥协了神的恩典。而思考那允许人脱离信仰的可逆恩典就污蔑了神纯粹的恩典。这些观点破坏了神的恩典,并且因为那样,令人难过的是它们窃取了神的荣耀。然而,这样的观点在现今的教会当中广泛地被支持。在任何形式的亚米念神学路线里,拯救是被视为部分是神的和部分是人的—无论是人加上他的好行为或是将自身的自我生发的信心贡献给基督已成就的工作,这些路线将荣耀区分了神和人的。无论是在多少程度上背离了五要点的任何一个,就是排斥了罪人的救恩唯独归于神的荣耀。
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在去世前不久时写道:
高举神意味着比将荣耀归给神还要更多……它意味着唯独将荣耀归给神。这就是加尔文主义和亚米念主义之间最大的差异,当前者宣称唯独神拯救罪人时候,后者就给人有种神让罪人在拯救自己当中有份的印象。加尔文主义表达救恩是三一神的工作——父神的拣选、圣子的救赎、圣灵的呼召。此外,这些拯救行动中的每一个都是直接指向选民,从而可靠地保守他们的救恩。相较之下,亚米念主义把救恩看作是某种神让它成为可能,而人让它实现的东西。这是因为神的拯救行动被指向不同的位格:圣子的救赎大体上是为了人类、圣灵的呼召只有针对那些听闻福音的人;更为狭窄的是父神的拣选只是为了那些相信福音的人。然而这三件事(救赎、呼召或拣选)没有一个能保证一个罪人的拯救!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并非完全依靠神的恩典,救恩部分是取决于人的回应。所以虽然亚米念主义愿意把荣耀归给神,但讲到救恩时,却不愿意把一切的荣耀归给神,它把荣耀分成天上的和地上的,因为如果使人得救和失丧的终极原因是人选择神的能力,那就是神被人窃取了他的荣耀。然而神自己说过,“我必不把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赛48:11)。
这就是为什么恩典的教义在我们教会中是如此迫切地需要,它们唯独将荣耀归给神,它们将拯救定义为全都是属于神的。当救恩正确地在这样的方式下被认知时—唯有那样—神因为它得到一切荣耀。只有唯独恩典产生唯独荣耀归于神。
译:杨忠道;校:谢昉。原文刊载于林格尼事工网站:The Doctrines of Grace: By His Grace and for His 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