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为什么基督徒应该守主日为安息日
2023-09-13
—— David Strain

编注:本文系对安息日的命令“三个观点”系列文章之一。

苏格兰有一首传统民谣叫《鸡笼里的公鸡》("The Cockerel in the Creel"),由唐纳德·麦克里奥德(Donald MacLeod)创作。在歌谣中他回忆祖母——她住在外赫布里底群岛(Outer Hebrides)的路易斯岛(Isle of Lewis),岛上至今仍谨守安息日——每到周六晚上,都会拿着罶(一种用来捕捉蟹和龙虾的网篮)在院子里追赶公鸡。一旦被抓到,这只可怜的公鸡就会在鸡笼关到周一早上,以免它在安息日找事情做。

这幅宁静悠远又略带讽刺的画面,勾起了许多人关于安息日之律法主义的阴影。耶稣和门徒在安息日摘麦穗吃并不算犯罪,公鸡在主日仍毫无戒心自由自在就有祸了!这样看问题显然不对。因此,通过最常见的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我们不难得出这一结论:基督徒持守安息日为圣体现的是法利赛人的精神而非基督的精神,因此基督徒不需要分别安息日为圣。

面对这样的嘲讽,我想说圣经确实教导了基督徒应该持守安息日。但是,持守主日并非律法主义或苛刻的限制,它应该成为基督徒喜乐和更新的源泉。在这个深受狂热的数字生活节奏奴役的世界中,持守安息日将成为强有力的反文化见证。

阅读同一本圣经的不同方式

在给出支持继续持守安息日的论点之前,我们需要先来讨论一下影响我们阅读圣经的基本方法论差异。首先,这关系到我们主要是以连续还是不连续的释经学进路理解旧约神学和伦理。

当然许多人都会承认,受时代论神学(dispensational theology)或从广义上来说浸信会传统(Baptist tradition)影响较深的人,在阅读新旧约时往往会强调不连续性。新约在伦理、教会论和神学上都是“新”的。另一方面,更多受圣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或改革宗婴儿洗礼传统(Reformed paedobaptist traditions)影响的人则倾向于发现两约之间存在更多连续性。旧约在外表和形式上是旧的,但内在属灵核心本质上是相同的。新旧约之间的区别更像是一粒种子和一朵花,而非一条鱼和一块巧克力。

这些复杂的问题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出发点会影响我们的最终结论。就我个人而言,广为流传的奥古斯丁格言很有帮助:“新约隐藏在旧约中,旧约在新约中显明。”(The New is in the Old concealed; the Old is in the New revealed)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与《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正当且必要的推论”解释原则有关(1.6):

“上帝全备的旨意,与上帝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必要之事,《圣经》都明明记载,或是可以用正当且必要的推论,从《圣经》引申出来

换句话说,在讨论有争议的神学问题时,怎样的经文证据是足够的?只能用经文证据吗?只有“《圣经》明明记载”的才能成为教义?还是我们也应当收集相关经文从中得出“正当且必要的推论”?在这里《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主张从整本圣经角度来解决神学问题。我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不相信旧约阐明的原则会延续到新约(除非我们能在新约中证明这些原则已经废止),如果你不相信教义和伦理中的神学教导都是通过“明明的记载”以及从整本《圣经》得出的“正当且必要的推论”,那么你很可能不会接受支持持守安息日的传统论点。

主张继续持守安息日的理由

那么根据圣经,继续持守安息日的主要支撑框架是什么呢?

首先,安息日不只是摩西律法,还是创世之初的命令(创 2:2-3)。就像婚姻和文化使命一样,安息日并不是以色列群体独有的,而是惠及全人类的永恒法则。正如耶稣所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 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 2:27)安息日在创世之工的末尾,向亚当昭示了末世安息的应许,他的顺服本会将受造物带入安息。但他的罪却带来了相反的结果:痛苦、荆棘和劳苦(创 3:16-19)。

尽管如此,安息日及其所蕴含的安息应许仍在。十诫是上帝对所有与祂立约之人的核心道德期望(出 20;申 5),安息日也在以色列的朝圣日历(如利 16:3 中的赎罪日)和民法典(如利 25 中的禧年)中。安息日仍在一周的末尾,这提醒我们摩西律法的教育功能(加 3:24)。休息在工作之后,这似乎是为了强调“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 18:5)但我们总是无法做到这样的顺服。因此,既显明了我们无法顺服的罪性,上帝的律法就明确指出,若我们要获得安息日的安息那么就必须由祂来供应这安息。《士师记》中的循环就指向这个方向。当百姓在无助中求告时,上帝就兴起拯救者搭救他们,使“地得安息”(士 3:11、30,5:31,8:28)。安息不来自以色列人有缺陷的顺服,而来自施恩搭救的上帝。

因此当耶稣最终降临时,他宣告:“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 11:28-29)耶稣开启了安息日所象征和应许的安息。他是“安息日的主”(路 6:5),是赐下安息者。这就是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 因为那进入安息的, 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样。”(来 4:9-10)我们安息于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功中,不再依赖自己的努力。

但是,如果我们在基督里已经领受了安息日所象征和应许的属灵现实,那么每周一天来敬拜和安息的要求是否就不复存在了呢?有些人引用歌罗西书 2:16-17 提出这一论点,在那里保罗坚持基督徒的良心在有关“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上都是自由的。基督是“影儿”所指向的“实体”。这段经文难道不能证明基督徒不再需要持守安息日吗?

当然,我们同意礼仪律已经在基督里实现了。因此,它要么被彻底更改了,要么就完全废除了。然而,鉴于安息日原则的重要性及其在创造和救赎中的象征意义,保罗真的是要取消持守一天来安息和敬拜的一切规定吗?

在歌罗西书 2:16 的希腊文原文中,保罗实际上用的复数安息日,而不是单数安息日,这很可能是指额外的安息日规定,如安息年和土地的禧年(如利 25:2-13)。在保罗看来,基督徒可以免于安息日繁杂的规定,而并非不遵守每周的安息日。即使我们坚持认为他在这里包括了每周的安息日,他的重点也在于持续遵守犹太人特有的安息日规定。毕竟,他是在回应困扰歌罗西教会的犹太化倾向。因此,无论我们怎么解读这段经文,这里都没有谈及星期日安息日的地位和特点。如果这段经文是我们拒绝安息日的唯一依据,那么我们就应该重新审视我们对安息日的拒绝。

耶稣显然并不认为祂的到来终结了安息日。相反,祂清除了安息日冗繁的律法要求,经常教导人在安息日做必要和怜悯的事是合法的(太 12:1-13;可 3:4;路 13:10-17)。祂既然称自己为安息日的主,就肯定不是要把安息日的义务从道德律法中删除,也不是要从祂虔诚的百姓中移除掉自亚当离开伊甸园后就有的每周一天的休息和敬拜。如果祂不期待门徒继续持守每周的安息日,那祂为什么要如此认真、频繁地教导人们持守真正的安息日呢?老实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如此关注救主所教导的上帝道德律中所有其他诫命,却又如此迅速地否定祂对第四条诫命的教导。

早期信徒们显然也并不这么认为。教会最早的神圣聚集并不是在每周的第七天——在基督复活之前,上帝的子民都是在第七天聚集——而是在每周的第一天。如果第七天仍是安息日,那么早期信徒选择任何其他一天举行每周的神圣敬拜聚会都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教会的聚会是以犹太会堂每周聚集为蓝本发展而来的——而且教会是从会堂衍生而来。但事实上,当我们读到门徒在“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这里显然是指主的晚餐(徒 20:7)。

在哥林多前书 16:1-2中,保罗讨论哥林多会众集体敬拜时,敦促他们在七日的第一日预留出捐献。他说,这并不是一个新指示;他以前也这样吩咐加拉太教会,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其他教会也是这样做的。现在,他们的捐献要在七日的第一日教会聚会时捐给教会,而不是在星期六投入圣殿的金库或犹太会堂。约翰也提到“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启 1:10)。这天是基督宣告自己就是主的日子,是基督徒的安息日——不再是第七日,而是第一日,复活的日子。

上帝圣约的子民如今在上帝造光的那日;也是世上的光——耶稣胜过死亡,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 1:10)的那日聚集。在那日基督复活带来新天新地的曙光,现在这是我们神圣聚集和安息的日子。现在我们一周的开启,安息在末后亚当的顺服之上,祂为我们守全了律法,已然进入了上帝的安息。现在,祂欢迎我们进入那安息,以祂的工作而不是我们自己的行为为根基。

安息之日

继续持守安息日将我们指向新天新地中那安息圣日的应许。透过基督徒热情好客的款待,从世俗忙碌中脱离出来,关掉电视来阅读、休息和与上帝百姓聚集,只做必要和出于怜悯的事,我们将这一天分别出来安息和欢庆——这是上帝为了我们益处而设立的日子。

让持守安息日带来的宁静和喜乐唤起你对更丰沛更深刻之安息的渴望——当我们与罪的争战终结,那工最终完全成就,我们进入属天的安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喜乐地持守安息日可以成为一个美好的见证,见证我们的生命是受上帝的话语而不是世俗的要求所支配。

编注:另外两个观点参见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hy Christians Should Be Sabbatarians.

David Strain(大卫·斯特恩)是密西西比州杰克逊(Jackson, Mississipi)第一长老会(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的主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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