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基督徒可以吃血吗?
2020-09-22
—— David Closson

编注:本文最初发表时以不是全熟的牛排作为今天吃血的一个可能例子。但发表后,细心的行家告诉我们一个可靠的信息:牛排看起来的“血红色”并不是血(而是肌红蛋白,给肌肉传输氧气的蛋白质——译注)。这意味着说,即便使徒行传15:29的要求是一个永久性的道德命令,吃牛排也并不必然等于吃血。虽然本文的结论和释经仍然成立,但我们仍然要为这个低级错误道歉——我们不该把牛排扯到这个讨论里来。


乍一看,题目中提出的这个问题看起来挺奇怪,或者显得微不足道、无关紧要。世界上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要关注,为什么要在一个看起来与生活在2020年的基督徒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上进行神学争论呢?

虽然对吃血的关注似乎离我们遥远,但使徒行传15:29的这个命令:“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一系列要给到外邦基督徒的警戒就值得我们花时间去深思了。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和仔细地面对这段经文,就会发现这段经文向我们提出了一连串的历史、释经和伦理问题。这些命令是否对所有的基督徒都永久适用?如果这些禁令都是永久适用的,那我们该如何使它与罗马书第十四章调和?——在那里保罗告诉他的读者不要因为吃的东西来论断对方。最后,这段经文对今天教会所关注的问题有什么启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仔细考虑的问题。

为了理解这个命令,我们需要结合上下文来看这段经文,这就需要理解耶路撒冷会议的前前后后和使徒们为保护和建立年轻的教会所做的努力。

建立福音的基础

使徒行传第15章详述了第一次教会内部大会——耶路撒冷会议的过程。之所以要召开这次会议,是因为在外邦基督徒是否应该和犹太基督徒一模一样这个问题上爆发了激烈分歧。当然,外邦人可以成为基督徒的事实在很早以前就已经确定了(使徒行传10章)。但一个重要的问题仍然存在:外邦人应该在什么基础上被纳入信徒群体?他们是否需要皈依犹太教并且遵守某些旧约的律法——比如割礼——才能成为教会的正式成员?

在某些来自犹太的教师开始教导说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之后,这场辩论在安提阿教会达到了高潮(徒15:1)。认识到这个问题会给福音教义带来深远影响,保罗、巴拿巴和其他一些教会领袖同意召开一次会议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神学意义非常深远。虽然是否要受割礼是眼下的问题,但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是:从根本上来说,一个人要怎样才能得救?如果割礼是得救的前提条件,那么唯独出于恩典、透过信心这一福音信息就会成了空谈——某种形式的行为之义成为了被神称义的前提条件。

值得庆幸的是,使徒和长老们抵挡了将犹太律法主义强加给外邦信徒的压力。在一系列的讲论中,彼得、保罗、巴拿巴,还有雅各都重申了救赎完全是因为神的恩典,单单透过信心,坚决拒绝把人的行为作为救赎的要求。所有在场的人都同意:转向神的外邦人不应该被遵守旧约律法的要求所累。

犹太人和外邦人如何相交

在解决了主要的教义问题之后,雅各把注意力转向了实际的团契相交问题。意识到外邦人基督徒所得到的自由可能会冒犯犹太人的感情,雅各提出了一个方法来确保文化差异不会成为教会内部分裂的根源。他的建议很简单:外邦人信徒应该禁戒四样东西(徒15:20-21):

  • 跟敬拜偶像有关的东西
  • 摆脱不道德性行为
  • 勒死的牲畜

这个清单中的前两项简单明了。为了不得罪他们的犹太兄弟,外邦人信徒应该禁戒“祭偶像之物”,或者说是跟偶像有关的东西(徒15:29)。这很可能是指参加异教寺庙的筵席或吃祭过偶像的食物。虽然偶像不是真神,但来自犹太人背景的人可能会因为与异教习俗有哪怕是一丁点的联系而被冒犯。因此,最好完全避免这种联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8章更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在那里,保罗说他宁可不再吃肉,也不愿意使信主的同胞陷入罪中(林前8:13)。

列表中的第二项——禁止不道德性行为——是十诫道德律的一部分,圣经要求外邦基督徒也要遵循符合神对性和婚姻设计的伦理。这条禁令很可能有异教崇拜的考虑,因为异教崇拜常常涉及到神殿中的淫乱。但是,虽然这条命令有文化层面的含义(因此值得列入雅各的清单),但它也是适用于所有信徒的道德标准的一部分,直到永远(罗13:13;林前5:11,10:8;启21:8)。

血的背后是什么?

雅各信上的第三和第四项呢?(徒 15:20)这些要求:不能吃被勒死的动物,以及不能吃血。这两条对大多数现代人来说似乎很奇怪。不过,对历史背景的认识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这些禁令会被包括在关于犹太人-基督徒团契的讨论中。

犹太人对正确处理血液的关注起源于创世记9:4-6。在那里,上帝首先允许诺亚和他的后裔吃动物的肉,同时仍然禁止他们吃血,强调动物的血是它们的生命。这同样的教导后来在利未记17:10-16中为以色列人成为定规——神明确禁止吃血。利未记17:11给出了这一命令的原因:“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这里传达了两个重要的真理。第一,血是神圣的,因为它代表生命。正如艾伦·罗斯所解释的那样:“当鲜血流尽时,生命就被放弃了。”第二,在献祭体系中,生命之血是给献上祭牲的人带去赎罪的手段。基于这个推理,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动物的血是更美献祭的一个恰当(尽管不完美)预表,只有那更美的献祭所流的血才能在实际上带走罪(来9:22,10:4;约壹1:7)。基于这些原因,以色列人不应该因人的私欲而贬低血的价值。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雅各要求外邦基督徒不要吃血,应该理解为保护不同文化的基督徒之间能够彼此相交。通过遵从耶路撒冷会议的指导,早期教会表现出了谨慎和忍耐,而这些品格对于在不同的、多民族的聚会中建立深厚、真实的团契是必要的。因为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使徒行传15:21),如果外邦人炫耀他们的自由而不顾犹太人的这些特殊敏感问题,古代世界的犹太人就会感到挣扎。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社区里已经够有挑战性了,没有必要在这些不必要的问题上给弟兄或姊妹带去对立情绪。

对今天基督徒的两个应用

我们至少可以从耶路撒冷会议中学到两件事。首先,在与福音有关的问题上,没有妥协的余地。使徒和长老们坚定而迅速地谴责那些试图在福音中加入行为的人。救赎是单单因为恩典,唯独透过信心,人的好行为在其中毫无功劳。

第二,对于不是福音核心的分歧,应该给予恩典。会议在文化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显示了极大的智慧,因为这些问题可能会破坏教会的合一。后来,保罗似乎软化了他对非必要问题的态度,比如食物和守日,说这些问题应该留给每个人的良心去解决(罗马书14-15章)。但在这些早期的日子里,为了犹太基督徒的缘故,外邦人信徒有义务节制某些做法。通过采纳耶路撒冷会议的建议,建立了根植于福音的喜乐合一基础(使徒行传15:31)。

今天的智慧

虽然血的问题对大多数基督徒来说已不再紧迫,但它的解决方式为今天的基督徒提供了重要的教训。

当我们的会众继续处理我们中间的核心教义问题和非核心次要问题时,我们应该首先效法耶路撒冷会议的榜样,爱神和爱邻舍胜过爱自己。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Are Christians Forbidden to Eat Blood?

David Closson(大卫·格罗森)道学硕士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现在担任家庭研究机构(Family Research Council)的基督徒伦理与圣经世界观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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