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工作
想要改变世界?不如致力于体制
2022-09-21
—— Gordon T. Smith

一个很常见的现象是,那些热衷于社会改革或教会内部改革的人——那些对改变充满热诚的人,很容易把体制视为他们对教会或社会改革愿景的敌人。

人们常常认为,如果你深切关心社会变革,你就是反体制的。例如,如果你真的关心教会,这意味着你关心的是“社区”和人,而不是体制。如果你想在你的村镇、城市或国家做出实质性的改变,最有可能阻挠你的就是体制,因为人们认为,体制的目的就是要维持现状。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占领运动”,它以“让金钱退出政治”这一议程作为开始,最终蔓延到82个国家,成为一场抗议运动,涵盖了从解决社会弊端到要求香港民主化等等议题。但正如联合发起人麦卡·怀特(Micah White)所承认的那样,尽管它持续了很长时间并得到了头条位置,但并没有实现其目标。考虑一下香港的“占中运动”。它持续了10个月,但所有的时间和努力都没什么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如苏珊·科尔(Susan Cole)在同一采访中所说,要完成任何事情,你都需要某种程度的组织。或者,简单来讲,你需要创建一个体制。

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正确地关心教会或社会,并希望有所作为,我们就必须考虑体制。如果我们渴望看到核心价值观指导现实的生活环境,我们就要知道体制如何运作,以及我们如何在其中最有效地工作。我们可以出于对人类繁荣原因的感性认识而与体制抗争,并将其视为一个固有的问题;或者我们也可以学习如何与体制共处并在其中生存。我们可以发展一个体制的能力——了解一个体制如何运作,同时学习我们如何最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体制的能力意味着至少两件事:第一,我们根据某个体制的目的(使命)进行思考和行动;第二,我们掌握并能够在其治理模式或系统中工作。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为过:那些具有机构智慧的人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思考组织。他们从使命的角度来思考。他们也知道如何与同事和伙伴一起为使命而努力。他们知道如何在一个治理系统内有效地工作——一种制定和实施决策以及利用权力的方法。

体制还有其他目的或使命吗?当然有。但这两项是最基础的。

首先,对体制能力的了解意味着我们要学习成为比自己更大东西的一部分意味着什么。“占领运动”的一个问题是,它想要解决的问题太宽泛——试图抗议或改变或影响任何人关注的任何事情,所有这些可能都是合理的关注,但运动缺乏重点。一个有效的体制必然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目标明确:我们知道我们在做什么,并且我们决心以卓越和具体的方式参与其中。

但关键是,这个目的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个体都要更宏大;它不是关于做我自己的事情。体制是关于一个共同的目标。它是一个共同的愿景或使命。虽然这意味着体制性机构的目的可能与我们自己的愿景不完全一致,但它确实必须有足够的公约数,以便我们能够加入其中。例如,没有宗派不是坏事,但与其我们每个人都建立自己想要的教会,宁可接受一个足以反映我们的神学价值观的传统,那会更好。我们不会因为不能同意任何团体的全部纲领而各自成立自己的政党。独自行动意味着什么也做不了;我们渴望看到的立法将只是一个梦想。我们的目标不是按照我们自己的形象创建体制性机构。相反,我们要找到尽可能多的重合点,然后致力于实现一个共同目标。

我所说的使命,不仅仅是指使命宣言。我所指的是体制性机构的身份和目的。我们从事的是什么业务,我们服务的对象是什么人?塑造我们一起努力工作的核心价值和承诺是什么?我们对机会X或Y说“不”,那是因为我们非常了解我们的使命,知道什么不是我们的使命。有效的领导层总是在谈论使命,因为使命思维能激发和鼓舞人心,这也促进了我们专注的能力。

此外,有效的体制性机构每隔一段时间——也许是每隔8到10年——就会回顾一下使命是否需要加以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现实。这并不是说使命是不稳定的;而是我们不断变化的世界要求我们重新聚焦我们的精力。我们重新调整我们的使命重点,使最初的组织脉动真正发生。

然后,在了解了使命之后,我们就带着使命工作。如果我们在大学里教书,我们不只是教一门学科,我们是为了使命而教。如果我们参加一个教会,它不仅仅是关于我们个人属灵和社交的需求;它是关于一个共同的异象,我们是带着这个共同的目的投入我们的才能。无论我们是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的一部分,原则都是一样的:我们参与并致力于这个共同的机构使命。

当涉及到财务问题时,使命总是底线。各机构调整其财政资源,以推动使命。如果我们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预算决定,那么一切都要回到使命上来——保持精简和专注,以便完成使命。

确定你的使命

每个学院或大学都是不同的,没有一个使命适用于所有高等院校。因此,我所服务的大学会问:“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社会和文化位置,以及我们在世界范围内的高等教育中的关键位置是什么?”

一个教会会考虑它在一个城市中的位置,但也会考虑它的宗派理念,同时问:“鉴于我们的历史和我们的神学信念,以及我们所处的位置,然后,无论我们是多民族还是单民族,老龄人口还是年轻人,我们蒙召要成为的和要做的是什么?”

一个非营利组织会退后一步,评估环境,并询问他们作为一个组织是如何蒙召来完成一些特定的结果——一个特定的议程将由使命产生。

对于每一种情况,使命都是可以得到评估的:作为我们机构规划和审查的一部分,我们要确定那些能指明我们是有效率的组织的指标。

实现使命的治理

体制性机构的能力要求我们首先从使命的角度考虑。但是,其次,我们还需要考虑治理问题。治理是关于如何行使权力和如何利用权力来完成使命。这是关于各级领导层,做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激励、行动、决定并实现这一使命。格兰特·门罗(Grant Munroe)在评论麦卡·怀特的《抗议的终结》(The End of Protest)一书时,谈到了他自己对“占领运动”的参与和幻灭,并直接谈到了他所说的“对领导的过敏”。这正是问题所在:反体制可能意味着反对由任何人负责,其假设是“领导”或“治理”本身就是个问题。

人们常常假设,扁平化的组织在其过程中更有共识、更民主,因此更有人性和社区意识。但坦白说:没有带领,事情就不会发生。没有领导力,可以有很多讨论,甚至可能有很多抗议,但不会有实质性和有意义的变化。没有知道如何领导和得了授权去领导的领袖,抗议运动只会生发噪音。

然而,领导层必须位于一个有意义的体制架构中。这就意味着两件事:第一,领导层被赋予领导权——他们有权柄利用权力来完成任务;第二,领导层在行使权力时是受督责和透明的。这两者必须兼而有之。

考虑一下这里提出的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领导层必须实际领导。有效的体制性机构授权领导人采取行动——做该做的事情,以使更大的事情可以做成。

领导层需要做出对体制性机构使命至关重要的决定,并且得到执行,事情才得以完成。治理模式不能如此扁平,也就是说,如果每个人对要做出的任何决定都有平等的投票权,那么最后会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教会需要领导力,而平权投票的做法是没有领导力的。需要有人有权柄去做需要做的事情。领导力就是做需要做的事,这样使命才得以完成。

但是,另一方面,领导层必须受督责,行动透明。真正的领导不是专制或不受约束的权力;它必须是受督责的领导。领袖只有在含有有意问责的适当治理体系中工作,他的服务才会有效。是的,领导力是关于权力的行使,但必须有透明度,这就是为什么成熟的组织有明确定义的利益冲突政策。

我应该在哪里带领?

作为体制性机构的一员,我们需要问:我蒙召在哪里提供领导力?在一个教会里,可能是招待团队或敬拜小组;在学院或大学里,也许是担任一个委员会的主席或协调一个项目。体制性机构需要贯彻领导力的实施,只有当人们挺身而出,在他们有机会和责任的地方发挥领导作用时,组织才能发挥作用。

这也意味着我们要鼓励别人去带领,并且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去跟随。我们相信领导力,因此我们支持必要的领导力,以实现本组织的使命。这并不意味着屈从,也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挑战领袖所做的决定。但它确实意味着,如果我们的声音只是少数人的声音,我们会出于对使命的共同承诺和对领导层的支持来表达我们的关切。谨防那些不信任任何带领的人。

领导者还必须问:我领导的质量和品格需要对谁负责?很快我们需要注意到,领导者并不对所有人负责。高层领导通常受董事会督责,副总裁受总裁督责,教师由院长督责,美国总统由国会督责。教会的领导者需要明确应该由谁督责;没有人是独行侠——即使是志愿者。这种问责制需要公开、慷慨和自愿。勉强的问责制或仅用于展示的问责制既不真实,当然也不会有效。

那些理解治理在使命中作用的机构往往拥有被授权的、受督责的领导。一个有效组织的天才之处在于拥有能够真正领导的领导层,并且在行使其领导权的过程中受到督责。

在我所服务的组织里,董事会赋予我领导权:采取行动,编制预算,并做出被认为对大学使命至关重要的人事决定。但是,我也要有意地受督责。我向董事会报告,也向投资于这所大学的多间教会报告。我向教职员工报告,并尽可能地使我的决定透明化。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的领导感到满意;这没关系,而且在许多方面可能都会这样。会有少数人的声音;而这些声音需要被听到,只要它们不是有毒的,只要他们认识到最终我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对反对者负责。

当然,关于体制性机构还可以说很多。但是,这往往又回到了这一点。有效的体制性机构都清楚自己的使命,他们有一个治理模式,利用权力来实现使命。那些知道如何投资于机构的人从共同使命的角度思考和行动,他们学会了如何在一个有权柄的团体内运作。领导人被赋予领导权,而这些领导人要对他们的决定负责,并在行使权力时保持透明。

这里所说的一切都不是为了将体制性机构感性化或理想化,体制性机构可能是困难的地方。在某些时候,我们都会体验到它们是痛苦的地方,因为做出的决定让我们觉得是错误的,或者对我们有不利的影响。但前进的道路并不是要否定或妖魔化体制性机构。相反,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影响范围内,无论这范围有多大或多有限,都要尽自己所能,帮助组织有效地完成任务,在明确的使命和适合这个特定机构的管理制度下。


译:Tom Tang;校:SMH。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Invest in Institutions.

Gordon T. Smith (戈登·史密斯)是安波罗修大学(Ambrose University)的校长,该校位于加拿大的卡尔加里(阿尔伯塔省)。他是《体制智慧: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机构》(Institutional Intelligence: How to Build an Effective Organization)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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