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如果我们与父母同住,我该怎么离开父母呢?
2018-12-18
—— John Piper

我们收到来自全球各地听众的提问,从印第安纳州直到印度。下面这个问题是来自印度斋浦尔(Jaipur)一位叫做Ruby的听众,她的问题是这样的:

你好,派博牧师,首先我要感谢你的讲道和这个电台。我最近结婚了,而印度这里的文化是要妻子与她丈夫的家庭住在一起的。圣经有很多地方提到,男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那么你怎么看我们这里的情况呢?如果一个男人婚后并没有搬出自己父母的家,他的婚姻能说是“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吗?

就我所知甚少的文化给出指导性的回答——尤其如果这文化与我相距甚远、还跨越大洋——那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因此,让我看看如果我说些没有太多细节的、框架性的建议,或许能够对这个问题给出明确的指引。

人类婚姻的基础

这个问题并非与我们无关,这问题和这位姊妹引用的经文是高度相关的,而且我可以说这段经文与每种文化中的婚姻关系都是高度相关的——无论是我的文化还是这位姊妹的文化。虽然神的话在某些文化中比在其他文化中更有张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需要这样的文章和问答。

在创世记2:23~24,摩西写下亚当就在神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后说了什么。“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注意,关键经文在这里,“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里所说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开与连合”。

这一离开父母的命令非常独特,因为亚当和夏娃并没有父母,所以摩西在创世记叙事中就已经为后面所有一连串的人类生活奠定基础,这非常重要。摩西强调的三件事情是:(1)离开父母;(2)在一个新关系中连合、跟你的配偶进入盟约关系以及(3)成为一体,至少包括在性上面有深度的连结,以及其他丰富的新亲密关系。

接着,耶稣在马太福音19:5引用了这句经文,保罗在以弗所书5:31-32那段重要的对夫妻关系的论述中也引用了创世记的经文。这表明,耶稣和保罗都意识到创世记2:24是非常重要、非常基础的共识,并且在他们的时代重新确认了这句话的命令,我想这句话应当对我们今天的生活也同样重要。

基督与教会

所以,Ruby的确正确地注意到了这段经文的应用,而且就她的情况来说如何应用这段经文是一个紧急的的问题。但是我现在要把以弗所书第五章称为最重要的经文的理由是因为保罗以比在圣经中其他的地方更清楚的方式揭露了从创世记2:24开始呈现的奥秘,他给我们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姻里的联合是在效法基督和祂教会的盟约关系。

保罗是这样说的(以弗所书5:31-32):“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保罗所说的这段话证明了创世记2:24为什么那么重要、为什么可以应用持续至今。

四条准则

要回答Ruby提出来的问题,以弗所书5:22-33整段经文都可以给出指导,因为这段经文是“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的核心意义所在。如果我们认真地读这段经文,我们可以得出四个合乎圣经的婚姻原则,这四个原则让我们看到一个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的魂影应当是什么样子的。我现在把这四个原则罗列如下:

  1. 基督与教会的比喻现在让我们看到进入婚姻意味着一个新的忠诚、新的委身、新的情感、新的亲密度和新的优先,是在原本的家庭关系之上的。
  2. 对于丈夫来说,婚姻建立了一个新的责任架构,把他放在了为家庭提供物质供应的首要负责人这一角色上。这一责任不是给他父亲的,也不是给妻子的。当然,家族中的每个人——尤其是在农业社会中——都可以帮助这个小家庭,都有互助的责任,但是对这个新丈夫来说,他开始承担一个独特的新责任。
  3. 对于丈夫来说,婚姻还建立了一个新的责任架构,把他放在了为家庭提供安全保护的首要负责人这一角色上。当然,家族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在保护家族安全上尽力,但是对这个新丈夫来说,他开始承担一个独特的新责任。他需要保护妻子和孩子的安全。
  4. 对于丈夫来说,婚姻更是建立了一个新的责任架构,把他放在了为家庭提供带领的首要负责人这一角色上。这是为什么保罗称丈夫是妻子的头,就如基督是教会的头。这一原则对于每一代人如何与上一代人连结是密切相关的,它强调家庭中的权威。

那四个全新的忠诚和责任结构必定导致某种程度上的离开父母:离开旧的忠诚结构、旧的供应结构、旧的保护结构、旧的领导结构。在新约描述婚姻的时候,我想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层面。

最后的原则

显然,圣经并没有明确地要求需要与父母隔开多少地域或距离,圣经也没有告诉我们这称为婚姻的全新社会单元与他们父母之间是需要保持十英尺还是十英里的距离。我猜想距离问题在文化与文化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这取决于不同的文化如何看待家族与村庄、城市和职业。但是我想无论什么文化,这一原则都应该发挥作用:只要文化不会破坏在婚姻里新的责任结构,我们就可以适应现有的文化;但是如果文化威胁到要对婚姻中的新结构作出妥协或任由破坏,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生活中迈向某种程度上的文化改造。

所以这是我在不提及太多文化特殊性之下可以给出的最好回答。但最后我想到当保罗想到关于照顾寡妇之时,他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他所描述的是一个丈夫死了,而且没有资源的妈妈或奶奶。

所以,我并不认为离开父母去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就应该意味着对父母失去关心、失去感恩或失去尊重。无论是什么样的距离,都应该有某种经常的责任感来让年迈的父母得到照顾。


译:杨忠道;校:谢昉。原文刊载于“渴慕神”英文网站:Can I Leave and Cleave If We Live with My Parents?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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