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后基督教时代,澳大利亚的公民宗教何去何从?
2025-07-23
—— Michael Jensen

本文最初发表于 2024 年 1 月的《尤里卡街》杂志(Eureka Street。迈克尔·詹森(Michael Jensen)以神学框架为基础(援引圣经经文包括《马太福音》22:15–22 和 28:16–20;《使徒行传》17:24–28;《罗马书》13:1–7;《彼得前书》2:13–17 以及《启示录》11:15–18),深入探讨了“公民宗教”的本质,提出所有国家都需要某种宗教根基。这篇长文既为我们的政治思考提供借鉴,也帮助我们更好地与非基督徒探讨此类议题。


在这个越来越多人不再信奉基督教的时代,澳大利亚是否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这种信仰对国家有益吗?作为一名圣公会牧师和神学家,我发现,近年来关于澳大利亚“国家灵魂”的讨论其实从未停止,尤其是在 2022 年女王去世和充满争议的“原住民议会之声”(Voice)公投期间。但和美国不同,澳大利亚人很少公开谈论宗教,因此我们很少承认,国家认同的背后其实也隐藏着某种宗教的维度。

天佑吾王?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漫长统治跨越了一个社会剧变的时代。两次加冕典礼间隔如此之久,以至于我们几乎忘记了(如果曾经知道的话)君主加冕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仪式本质上是一场基督教活动,“上帝”一词被反复提及:国王在基督教教堂由大主教加冕,宣誓在其领土内捍卫“新教改革宗教”,他被指定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统治者”,该教会的主教们仍在上议院拥有席位。从宪法意义上说,英国依然是个基督教国家。但即便如此,加冕典礼浓厚的宗教色彩还是引发了一些质疑:对于一个无论名义上如何、实际上都在日益世俗化的现代国家,这样的仪式还合适吗?

自 1901 年联邦成立以来,澳大利亚从未正式确立任何基督教派为国教。在这样一个国家,违和感就更为强烈。新国王登基的宣言在堪培拉发布时,本应是举行仪式、表达忠诚的时刻,或许可以称之为“公民宗教”的展现。这需要象征性的姿态和言辞来诠释我们作为国家的自我认知。但究竟该采用何种形式?七十年来我们从未需要操办此类仪式。如今该用怎样的象征性行为来确立澳大利亚国家的共同身份?换言之:我们的公民宗教究竟是什么?

在议会大厦,总督大卫·赫尔利(David Hurley)宣读了一份将查尔斯继位与神的旨意联系在一起的公告:

我们,澳大利亚联邦总督、退役将领、荣誉勋章获得者大卫·约翰·赫尔利及联邦行政会议成员,现宣告查尔斯·菲利普·亚瑟·乔治王子(Prince Charles Philip Arthur George )承蒙上帝恩典,成为查尔斯三世国王、澳大利亚及其领地的君主、英联邦元首。

现场奏唱了皇家颂歌《天佑国王》。这即是国歌,也是一曲祷文。随后是例行的军礼致敬。但紧接着,前所未有的场景出现了:原住民欢迎仪式、第一民族舞蹈、以及烟雾净化典礼。这个简短仪式揭示了什么?首先,它表明尽管澳大利亚对君主制和上帝的态度都模棱两可,但犹太-基督教的神依然徘徊在我们正式政治生活的边缘(比如议会开幕时仍要诵读主祷文)。但对很多澳大利亚人来说,这感觉很别扭:在一个既没有中世纪历史、宪法也未确立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用一个中世纪风格的基督教加冕仪式来确立国家元首显得格格不入,更何况如今自认是基督徒的澳大利亚人已沦为少数(尽管这个少数依然相当庞大)。

我们当下的国民信仰实践中,仍残留着基督教的痕迹。但问题在于:当我们这些非原住民澳大利亚人要求原住民及其文化元素来充当我们的国民信仰时,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我们现有的国民信仰表达方式中,潜藏着哪些关于历史、超验信仰和国家认同的默认假设?我们的“梦想”究竟是什么?

其实,“公民宗教”这个概念对许多澳大利亚人来说可能本身就显得怪异。说到底,我们不是一直以世俗国家自居吗?

什么是公民宗教?

澳大利亚宪法并没有像美国那样严格追求政教分离,但也没有设立如瑞典或英国那般的国教制度。我们既不像阿根廷等国——在那里罗马天主教享有特殊地位,也不像许多伊斯兰共和国,无论宪法还是实践中都没有特别优待某一特定信仰的传统。宪法文件和议会惯例中虽带有一丝犹太-基督教有神论的色彩,仅此而已。当年制定宪法的先贤们,不过是默认了一个广义的基督教社会背景[1]。

但我认为,每个社会,无论它是否自诩“世俗”——也无论其公民的信仰如何,都存在某种可称为“宗教性”的自我认知,这种认知往往通过公共领域的自我定义仪式得以显现出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公民宗教”。

这一概念需要稍作解释。“公民宗教”的说法最早源于启蒙时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后在 20 世纪 60 至 70 年代,经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的深入研究而重获关注。

所谓公民宗教,我指的是每个民族生活中都存在的那种宗教维度,人们藉此以超验现实的视角来诠释自身的历史经验[2]。

因此,公民宗教不只是对民众超验信仰的笼统概括,这类认知完全可通过人口普查和问卷调查获得。这些数据虽然也有参考价值,但公民宗教这个词特指的是:一个国家如何向自己解释“我们是谁”——包括政治权力怎么运作、法律和政府如何管理国家,以及如何将这种自我认知付诸实践。毕竟,国家本质上是一种观念建构,是运行在地理与历史“硬件”之上的意识形态“软件”,是特定时期特定地域人群的政治表达。而公民宗教的使命,正是维系这种国家观念的生命力,为一个民族提供专属的“创世神话”。这种自我认知最鲜明的体现,莫过于国家生活中的仪式与法律领域。当国家作为国家(或城市作为城市,帝国作为帝国)明确展现其身份时,那些强烈的自我意识觉醒瞬间——重述民族故事、重温民族神话的时刻——便是公民宗教的生动注脚。

公民宗教可能吸收借鉴传统宗教的信仰与实践,不过,二者并不一样,这点很关键。民族国家与帝国常常挪用治下民众原有的宗教信仰,以此巩固权威、促进社会和谐。比如 1956 年,美国就颇具深意地将“我们信仰上帝”(In God we Trust)定为国家格言并印上货币。此举用意显而易见:1950 年代不仅是美国宗教虔诚度的高峰期,与冷战对手苏联公开宣称的无神论也形成鲜明对比。美国的国家虔信并非指向某个特定教派,而是一种能团结各信仰、共同对抗核武威胁与扩张主义无神论意识形态的传统犹太-基督教有神论。

美国的公民宗教虽源自基督教,但公民宗教这一概念让我们看到,即便高度基督教化的公民宗教,也与基督教信仰本身有所区别。正如贝拉所言,公民宗教存在于“每个族群的生活中”,即便是坚决奉行世俗主义甚至无神论的社会。当无法借用主流宗教的超验现实时,社会总会找到其他意义与价值的源泉。它将建立仪式和典礼,以传达自身的权威和合法性。这些仪式和礼仪的目的是产生一种团结和共同的认同感。

民族国家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试图传递一种延续性与稳定性的形象。它们渴望营造一种“天命所归”的正当性,让民众相信,这个国家的存在不是偶然,而是历史必然的选择。这就像是为国家编织一件神圣的外衣。让人们不再纠结于宪法是人定的、国家是历史偶然产物这些事实,转而相信某种永恒不变的精神图腾。用宗教语言来说,公民宗教的作用就是“神圣化”一个国家,赋予其正当的道德存在权利。因此,公民宗教总是颂扬美德而非污点,或追忆推翻压迫者的时刻,或讴歌英勇无畏的壮举,又或用最神圣的词汇:自由、公平、伙伴情谊,反复重申核心民族理想。公民宗教的潜台词始终是:我们是一个神圣的民族。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必须要有某种超越现实的精神依托。你需要一个比国家本身更宏大的参照系,因为国家认同需要这样的精神坐标。这个支柱可能是历史观,就像共产主义或自由主义宣扬的那样?是神?是道德进化的信念?是领袖个人崇拜,或是王朝统治?也可能是一套价值观,但这些价值观终究要植根于某种起源叙事。

但对后启蒙时代的国家来说,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在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说的“祛魅”世界中,我们该如何唤起这种超越性?当传统宗教对现实的解释已基本被驱逐出公共领域,或至少被边缘化,什么能取而代之?大多数民众不再认同传统宗教,公民宗教将何去何从?这当然不是新问题。卢梭就曾疑惑不解:既然异教和基督教在他看来都不可行,那么什么宗教能服务于启蒙后的国家?他坚信,没有宗教基础的国家根本不可能存在。但如果我们认真对待卢梭和贝拉的观点,这个精神真空终将被某种东西填补。

澳大利亚的公民宗教

我们已经注意到,对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来说,基督教不再是默认的宗教信仰。就在不久之前,就算澳大利亚人是不可知论者,他们通常仍属于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不可知论者。他们虽不热衷去教堂,但至少知道自己不去的是哪个宗派的教堂。基督教曾是这个国家共同的道德和精神语言,但如今这一局面已不复存在。我们现在缺乏共通的道德和精神话语体系,五十岁以下的澳大利亚人恐怕连圣经的皮毛都不了解。因此,源自基督教的澳大利亚公民宗教,已无法像过去那样引发共鸣。那么,现代澳大利亚人该拿什么来充当公民宗教呢?

我们正陷入卢梭当年的困境。在否定基督教之后,他能拿来充当国民信条的,只剩下寥寥几条启蒙原则:神的存在、来世、善恶有报,以及反对宗教迫害。但这够吗?他的公民宗教构想缺少一个关键要素:那种在历史中运作、塑造国家当下形态的“天命”意识,那种超越国家本身、为其指明奋斗方向的立国精神。

这就解释了为何在宗教信仰格局巨变、国家历史叙事遭受质疑的当下,澳大利亚社会各界会转向原住民仪式来充当公民宗教。过去十年广泛采用的“欢迎来到/承认原住民土地”仪式,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欢迎来到原住民土地”仪式在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开始现代意义上的使用。作为现代最早主持该仪式的原住民之一,理查德·沃利(Richard Walley)讲述了 1976 年在珀斯国际艺术节欢迎毛利人和库克群岛表演者的经历:

我请我祖先的善灵和这片土地先人的善灵庇佑我们,保护客人在我们土地上的安全。然后我对他们祖先的灵说:我们会照顾好他们,最后会平安送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

尽管“欢迎来到原住民土地”仪式源自古老传统,但其现代形式已大不相同。自 2008 年起,每届新联邦议会开幕时都会举行该仪式及其他原住民仪式。

这一仪式原本植根于原住民传统宗教的精神信仰,特指祈求土地祖灵的庇佑(正如沃利所述)。在烟熏仪式中,这种宗教意涵更为明显,烟熏仪式本意是要净化场所、驱除邪灵。但对大多数非原住民乃至当代澳大利亚原住民而言,这些仪式已不再承载原本的玄学意义。这倒不是因为现在的澳大利亚人彻底不信神。相反,灵性话语在非宗教人群中十分盛行。后基督教时代的人们认为,存在某种普世的、全球性的灵性,所有宗教表达都与之相连。因此,即便你不信奉某个传统,也可以采纳其宗教仪式,在现代人看来,这些仪式不过是同一种世界性信仰的不同表达罢了。现代世俗的澳大利亚人虽不信祖灵或邪灵,却认定这些仪式具有某种精神意义。就这样,我们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澳大利亚神道教”。

这种现象在瑜伽练习中可见一斑。这项风靡西方的运动,其实源于印度教的精神和宗教信仰。但穿着紧身裤参加周三早课的西方人,绝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进行印度教崇拜,顶多称之为灵性修炼。这种将传统灵性元素拿来就用却不愿真正皈依任何信仰的做法,正是西方现代社会的特色:花园里的佛像、凯尔特十字纹身、密宗性爱工作坊......澳大利亚的公民宗教如出一辙。我们借用了原住民的精神文化,将其融入国家仪式,却从未想过要真正信奉他们的传统宗教。

我们试图通过这面借来的镜子,与不受殖民原罪玷污的古老历史建立联结。但事情不止于此:我们借用原住民的仪式,通过尊重曾被轻蔑对待的事物,来洗涤殖民主义的原罪。这种借用他人文化习俗的做法意味着,我们不必与基督教及其体制性教会保持一致(这种做法对许多人来说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在我们看来,它们是历史罪恶的帮凶。但我们同样没有接纳原住民的灵性体系(假如我们真能理解的话)。原住民文化及其长老被推上了“新国民教会”祭司的位置,充当凡俗与神圣之间的中介。我们借用了他们的梦,但我们要做的梦,终究与他们不同。

我绝不是在暗示这些做法必然不当或有损健康。与剥夺原住民土地的历史相比,在公民宗教实践中最终承认原住民历史与文化,不过是和解进程中微不足道的一步。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基督教信仰程度往往不亚于普通民众,而如今自称坚持传统信仰者已寥寥无几。随着“原住民之声”公投失败,原住民或许终将发现,这些致敬姿态不过是空洞的形式。

澳大利亚公民宗教的演变似乎大多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由于澳大利亚媒体和学术界长期对宗教抱有根深蒂固的怀疑态度,宗教信仰在我们的国家话语中往往得不到充分阐释或承认。这正是当前困境的症结所在。我们借用了原住民的宗教与文化,却只是将其塞进现代澳大利亚那种模糊的后基督教信仰框架。这种对某种超验存在——或至少是某种超越个体的共同价值观——的模糊信仰,尚未真正凝聚成足够强大的国家神话,以维系一种连贯的国家认同感。这个叙事本应为我们树立共同追求的理想标准,但由于未能妥善处理 1788 年后的历史问题,我们似乎已无法清晰阐述这段历史传承给我们的精神遗产。

我们的国家需要的,是一种能够坦诚讲述我们完整历史的公民宗教——既不回避阴暗篇章,也不让我们永远陷于自我憎恶的炼狱。这种信仰不仅要向我们诉说正义,更要传递恩典、宽恕与和解。我们需要一个超越性的精神根基,让我们既能保持自省,又不至于沉溺于矫情的自我赞美或阴郁的自我谴责。这种信仰不应只是某一族群的故事,而应属于所有在这片土地上共同生活的多元族群。

* * * * *

[1] 《宪法》第 116 条规定:“联邦不得制定设立任何宗教、强制任何宗教仪式或禁止任何宗教自由活动的法律,不得以任何宗教测试作为联邦任何职位或公职的任职资格。”序言部分载明:“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昆士兰及塔斯马尼亚人民,谦卑仰赖全能上帝之恩佑[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一致同意联合成为不可分离的联邦,尊奉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君主,并依本宪法建立联邦......”

[2] 罗伯特·N. 贝拉(Robert N. Bellah),《破裂的圣约:危机时期的美国公民宗教》(The Broken Covenant: American Civil Religion in Time of Trial),(纽约:西伯里出版社,1975 年),第 3 页。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澳大利亚福音联盟英文网站:After Christendom, What Is Australia’s Civil Religion?

Michael Jensen(迈克尔·詹森)是悉尼达令角圣马可圣公会教堂的主任牧师。他曾在摩尔神学院(Moore College)任教十年,教授神学和教会历史,并在牛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以《殉道与身份认同:受审的自我》(Martyrdom and Identity: The Self on Trial)为题出版。他还著有《改革宗圣公会敬拜》(Reformation Anglican Worship)、《我的神,我的神——信仰还可能吗?》(My God, My God – Is it possible to believe anymore?)等多部著作。他与梅根·鲍威尔·杜托伊特(Megan Powell du Toit)共同主持播客《理应如此》(With All Due Respect)。詹森非常喜爱文学小说、东欧历史与文化以及J.S. 巴赫的音乐。他与妻子凯瑟琳(Catherine)育有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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