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五种迷思
对加尔文主义的五种迷思
2021-07-08
—— Greg Forster

编注:本文是十架路出版社“五种迷思”5 Myths)系列文章之一。“迷思”的英文为myth,或译“误解”,即“常被信以为真,但实际上是错误的观念”。


迷思一:我们没有自由意志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是英语世界里改革宗神学最主要的信仰告白,其中有一整章名为“论自由意志”( "Of Free Will")。以下是该章的第一节,全文如下(9章1节,王志勇译,下同——译注):

“上帝造人,把自由赋予人的意志。这意志既不受强迫,不得不行善作恶,也不会因其本质而必然如此去行。” 

同样的,信仰告白在谈到上帝的护理时这样说,当上帝定规将要发生的事时,“上帝并不因此就是罪恶的创始者, 也不强迫受造者的意志, 而且诸次因的自由运行或因果关系(这个范畴包含了人类的意志)也并未废去,反而得以确立。”(3章1节)

认为“我们没有自由意志”这一迷思来自语言内涵的历史性变迁。“自由意志”这个短语在今天指的是人的道德责任,意思是指人并不是外部自然势力比如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傀儡。但在16世纪,人们在改教初期对“自由意志”的关键性争辩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进行的。当时的问题是,意志是否在本质上被罪奴役,且被撒旦俘虏。因此,在那时相信“自由意志”的能力,意味着相信人类并非生来就是撒但的奴隶。反过来说,在当时否认“自由意志”就意味着相信人类生来确实就是撒但的奴隶。加尔文甚至把人类意志甘愿受撒但奴役这个事实称为“甘愿为奴”("voluntary slavery")。

然而对于基督徒来说,好消息是,圣灵放在我们里面的基督之生命(the Christ-life)会赐给我们越来越丰盛的知识、能力、自制力、舍己的心、愉悦、满足和喜乐。

迷思二:我们的得救其实违背自我意志

在加尔文主义者看来,上帝在其护理的大能中掌控万事,这个事实并没有废除一般人的自由意志,而圣灵在信徒心中的特别工作也并没有否定他们自由意志的效力。《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0章第1节描述了圣灵使罪人归信的工作,信仰告白坚持认为当圣灵“吸引他们归向耶稣基督”时,他们是“完全自愿的”(they "come most freely")。圣灵在使罪人归信时,除掉了人里面罪的权势,并给人注入信仰与信靠上帝的崭新能力,这确实最终一定使人产生得救的信心,但这一切都是在没有违背人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做成的。

事实上,圣灵的工作扩大了基督徒的自由。未重生之人的生活被无知、无能、沮丧、强迫、自恋、孤独、失望,以及——最好的情况是——被认命所支配。但圣灵放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的生命,赐给我们越来越丰盛的知识、能力、自制力、舍己的心、愉悦、满足和喜乐。在一种意义上,我们和从前一样自由,就是可以自由地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行事为人。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谁会不同意好像神一般生活的自由(to live as a god)要比作为奴隶的自由多得多呢?(诗篇82:6;约翰福音10:34-36)

迷思三:我们全然败坏

虽然我们需要承认,至少在其过于简化和极其误导人的当代表述里,著名的“加尔文主义五要点”("five points of Calvinism")是以人类在其天然状态下“全然败坏”("totally depraved")这一断言开始的。但是,正如“自由意志”这个短语在16世纪宗教改革的辩论中的含义与今天完全不同一样,“五要点”中“全然败坏”这个短语的含义,并不能和人们在平日交谈中用到此短语时可能有的意思对等起来。

当人们听到除非我们由圣灵而重生,否则我们就是“全然败坏”的断言,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等于是说人在任何方面都毫无良善美德。但是,这样的看法除了违背我们的经验,也很容易被圣经的教导推翻。保罗宣称“外邦人虽然没有律法,但按其本性也行律法要求的事”(罗马书2:14,英文直译。——译注)。也许在此事上最深刻的圣经教导就是,上帝警诫我们不要谋杀任何人,因为上帝按照祂的形象创造了全人类(创世记9:6)。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第2卷第3章的第3节写到(参考钱曜诚等译文译出,为符合英文略有改动——译注):

“在每一世代中,总有一些人,一生都按其本性的引导追求美德。虽然他们的道德行为有许多缺陷,但我并不想批评他们。因他们热心地想做诚实人,就证明在他们的本性中存留一些纯洁。……这些例子似乎与我们对人本性全然败坏的判断相违背,因为有些人受本性的驱使,不但有杰出的善行,并且一生过着备受尊崇的生活。然而在此我们当提醒自己,即使在这败坏的本性中仍存留一些神的恩典,这恩典不是为了洁净人的本性,而是要约束人本性中的恶。”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和其他著作中有许多例子都佐证了他以上的教导。我们也可参考《威斯敏斯特信条》16章第7节谨慎陈述且措辞精准的声明,信条在那里也肯定了以上观点。(信条原文为:“虽然未重生者所行的事,或许本身是上帝所吩咐的,并且对己对人都有益处;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从那被信心洁净了的心发出来的,也不是按照上帝的话用正当的方式行出来的,又不是为了荣耀上帝这正当的目的;所以它们都是有罪的,既不能取悦上帝,也不能使人配受上帝的恩典。可是人若忽略它们,便更是有罪,更为上帝所不喜悦。”——译附)

迷思四:上帝并不爱失丧之人

在前述的三种情况中,人们都认为加尔文主义在某一议题上的教导一定是“这样的”,但事实上加尔文主义极力否认人们所认为的这就是加尔文的本意。然而,这一点在上帝是否爱失丧之人这个问题上有所不同。加尔文主义本身并不在这个问题上采取旗帜鲜明的立场。加尔文本人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因为此议题在他活着时没有人提出过。但后世的加尔文主义者在默想加尔文主义时,开始问到上帝是否也爱那些祂没有拣选和拯救的人。如果你问一百个加尔文主义者这个问题,你会得到一百个不同的回答。

神学家们在写作《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过程中辩论过此议题。最终,信条的作者们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任何立场。但他们在信条中的表述至少倾向于肯定上帝爱失丧之人这一观点。(例如,信条将上帝赐给人类的道德律视为人白白的、不配的祝福;见信条的第7章第1节和第2节)。其他一些历史上的加尔文主义信条,如《多特法典》(the Canons of Dort,又译为《多特信经》——译注),明确认可了上帝爱失丧者的观点,没有任何加尔文主义的信条在此问题上持明确对立的观点。

迷思五:加尔文主义的首要关注是上帝的主权和预定

当然,对于什么是或不是一个神学传统的“首要关注”,并没有绝对的、无可辩驳的证明。这更多是一个个人判断的问题。然而,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能认真研究一下加尔文主义,对这个迷思的看法就会变得非常清楚。

加尔文主义确实肯定了一种特别的、在一般人看来特别“高派”的观点,就像标题中使用的术语一样,就是上帝的主权和预定。但此观点并非加尔文主义在神学上的独特和突出的贡献,也不是加尔文或其追随者(从那时至今)所认为的最重要问题。关于上帝的主权和预定的“高派”观点早已由奥古斯丁在5世纪初完全阐明。后世的奥古斯丁主义者则在其他神学领域推演和争辩此教义的不同应用。在历史上关于此教义的争辩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马丁·路德,而非加尔文。

让作为神学家的加尔文和作为一个神学传统的加尔文主义真正与众不同的,是它独特的关于圣灵工作的“高派”教义。在加尔文做出最突出贡献的所有神学领域中,比如他关于圣经的教义和关于教会及圣礼的教义,我们都看到对圣灵之工的高举推动了他的神学辨析。即使我们只看他对救恩本身的理解,加尔文主义真正的特殊之处并非是在注重圣父对罪人的拣选,而是圣灵使罪人得着重生。这是华腓德(B. B. Warfield)在《神学家加尔文》("John Calvin the Theologian")一文中的判断。加尔文的这种由圣灵主导的神学思想全面体现在《威斯敏斯特信条》及其他加尔文主义的信条和信仰文件中。


译:Nicholas;校:JFX。原文刊载于十架路出版社英文网站:5 Myths about Calvinism.

Greg Forster(格雷格·福斯特)博士毕业于耶鲁大学,目前是三一国际大学的教授,也是多本书籍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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